2006年11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SFDA)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有期徒刑15年,以受贿罪判处郝和平的妻子付玉清有期徒刑5年。
郝并非药监局里孤独的落马者,2005年,随着“看病难,看病贵”的民生难题开始提上中央政府着重解决的议程,SFDA也进入了一个多事之秋。先是2004年夏天,国务院免除了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郑筱萸的职务。2005年春天,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落马。随后2005年7月8日,下班后已回到家中的郝和平接到单位领导电话,称有紧急工作协商。郝和平赶往单位,在办公室内等待他的是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当场,检察官宣布郝和平因涉嫌受贿被正式刑事拘留。
2006年12月28日,已经卸任一年半的郑筱萸,因涉嫌收受贿赂,被中纪委“双规”。曹文庄曾任郑的秘书。
三宗罪
郝和平的犯罪很不新鲜,甚至很低级,两口子全部受贿总数不超过100万元,却得到了总数20年的徒刑。这个数额比起那些动辄受贿数百万、数千万元的贪官,相对还是较少的。
58岁的郝和平作为涉嫌商业受贿的政府官员,他的落马不仅仅是为“59岁现象”作了一个新证,更多意义上是揭开了医疗器械市场的潜规则,“官员傍大款”引发了人们对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失灵的深深担忧。
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指控,郝和平的犯罪主要有三项,第一项是伙同妻子付玉清,以房屋装修为名,向山东某医疗器械公司总经理陈某索要贿赂20万元。
对于这项指控,郝和平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郝和平和陈某有20多年的交情,郝和平大学毕业在卫生部医疗器械局任普通干部时,陈的公司也刚刚起家。从那个时候开始,郝经常给他们做一些技术指导。为了表达对他的感激,陈对他说过多次:“你有什么经济困难就提出来,我来办!”
在20多年的交往中,两人一直保持着君子之交,并没有金钱来往。直到2004年初,为了表示对郝和平的感谢,陈某邀请郝和爱人付玉清到山东威海度假,两人的交往才发生了质的变化。
郝和爱人在威海住了两天。临行前,付玉清在酒桌上有意无意提及儿子买的房子还没有装修。陈某连忙问:“需要多少钱?”郝没说话,付玉清说:“大概需要20万。”“你们回北京开一个账户,把账号告诉我,我再把钱给你汇过去。”陈某非常豪爽。
因为是知根知底的老朋友,加上自己再有几年就该面临退休了,这20万元郝和平觉得拿得没什么不妥。第二天,郝和妻子回到了北京。第三天,付玉清在北京农行以自己的名义开了一个账户,并且把银行账号告诉了陈。陈当即让公司会计取出20万元现金打入付开立的账户。
如果郝和平跟陈某是老交情,尚有感情因素在里面,可对于第二项指控,郝就不好辩解了。检察院指控郝和平利用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审批的职务便利,为浙江、上海、陕西、广东等医疗器械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公司给予的价值26万元的广州本田雅阁牌轿车和价值50多万元的高尔夫俱乐部旅游会籍卡、会员卡3张。
郝和平有一个非常时尚的爱好,打高尔夫球。当然,在今天的中国,打高尔夫是一种“奢侈运动”。正是这个爱好,在郝和平的受贿数额中占半数还多。前面提到的装修房子和本田车的受贿总数是46万元,而郝和平受贿的3张高尔夫会员卡却超过了50万元。
昂贵的价钱难不倒郝和平,他舍不得拿自己的工资去打球,只好利用手中的权力来“换”了。郝对高尔夫的爱好超乎寻常,他不但像打车一样打着飞机到全国各地去打高尔夫,更是专门找最高档的球场去打。为此他还经常询问他的球友哪里的球场最好,只要发现一家他满意的球场,他就会找求他审批的医疗器械公司老总们要一张会员卡。
郝和平的第三项罪名是广州某公司一个叫王伟的人给他带来的。郝曾经给广州某公司帮忙,该公司的王伟为感谢他,就弄了气手枪4支、转轮气手枪1支和一些子弹“送给郝司长玩玩”。王当时说是仿真玩具枪,郝几乎连看都没看就收了起来。但案发后经鉴定,5支枪都具有杀伤力,郝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来他在法庭上一直委屈地说,自己不知道我国的枪支管理规定。
高收入家庭
在药监局,郝和平是一个“极为平易近人”的司长。58岁的他1974年毕业于昆明工业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同年到国家卫生器械局工作,1980年起在国家医药管理局工作。自1998年药监局成立,他就担任医疗器械司首任司长。这个当了7年司长的高官穿着朴素、热衷于学术研究,主持编写了多部图书。此外,郝还在首都医科大学兼任硕士生导师。
郝在医疗器械司工作了25年,在医疗器械市场拥有相当大的话语权。从其个人经济状况看,他在国内属于高收入家庭,本不该为了几十万元走上犯罪道路。
郝的妻子付玉清曾在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行政部主任,正常的工资收入不在郝之下。郝曾经买过3处住房,仅仅这3套住房,按现在的市场价格至少在400万元以上。此外,他还有相当数额的家庭存款。
新华社记者李京华曾经给郝和平夫妻的财产算过一笔账,郝家庭收入大致如下:一是夫妻双方的工资及补助。郝年收入6万元左右,付年收入10万元左右;二是购买股票挣的钱,大约上百万元;三是在首都医科大学授课以及出书、发表文章的收入。郝在首都医科大学带本科生和研究生,首都医大每月给2500元,3年下来有八九万元。带研究生研究课题,每月有1000元~2000元的劳务费,3年下来大约有二三万元。出版图书、发表文章、参与编写教材,这部分的收入累计下来共有5万多元;四是参加一些论证会、咨询会以及讲课的收入也有三四十万元。
如此算下来,郝不管正常的还是带有灰色的各项收入,他的家产早已达数百万元,的确不值得为几十万元折戟沉沙。
审批权力之下的关系经济
从受贿数额来说,相对于郝和平的绝对权力,他的胃口不算太大。家财万贯的郝和平为了不到100万元丧失自由,这么不划算的事他还是干了,而且干得相当低级。为什么?或许不乏退休之前捞一把的心理,但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郝和平的绝对权力,他根本不用自己开口,就会有人大把大把地给他送钱。在这种“权钱交易”的潜规则之下,郝和平不受贿反而显得与别人格格不入了。所以,他不但受贿了,而且受得心安理得。
政府行为的市场化和企业化,是这个潜规则的构成要素之一。有的政府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参与赢利性经营活动,用行政权力牟取部门或个人利益,部分官员打着“为企业办实事”的幌子介入企业活动,从中收费甚至受贿,最后演化成“官商结合、权钱交易”,导致了政府机构功能的失灵。
一名医疗界的业内人士说:“医疗器械产品要想畅通,不仅要打通医院,还要把监管部门奉若神明,工商局、卫生局、税务局、药监局,一个都不能少,尤其是药监局。”
医疗行业可以谋取暴利,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那么,不遗余力打通审批关节,毫无疑问是获得暴利的“敲门砖”,郝和平就是被这些“敲门砖”拍下马的。这种把官员和商人捆绑在一条利益线上的“潜规则”,导致“官商一家”的腐败行为,就是在“审批”的绝对权力之下形成的一种关系经济。
从1998年开始,政府不断将权力归集给SFDA。原国家经济委员会下属的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的药政管理局被合并,再吸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中药的监管职能,组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使之成为国务院直属的主管药品监督的行政执法机构。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又将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审批、监管职能从卫生部剥离,组建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除了组织架构,SFDA也被赋予了多方面生杀予夺的权力,从药厂设立到药物的试验、注册、生产、经营、流通,以及药品行业标准的制订,医疗器械产品的审批,都具有无上权威。但与此同时,中国目前还没有一部针对SFDA自身约束和监管的专门法令。因此,有人认为,这使SFDA无形中成为受人指责的“药业股东”,靠出让权力获取巨大的利益分成。
至此,谁来监管监管者这个经典命题再次摆在人们面前。郝和平的故事只是重复了那个老调:迷失在绝对权力之中的人,其行为已经无法用算经济账来解释,因为他们似乎感觉不到有风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