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美国的英语短文 美国英语的特点

  [摘要]美国是当今世界独一无二的超级大国,美国文化正在通过种种形式影响着世界各国,这些形式大都离不开美国英语。对学习英语的中国人来说,学习并了解美国英语,可以更好地融入美国的氛围,无论是掌握商务用语、吃透生活用语、丰富娱乐生活还是从事影视剧本的写作,都要了解美国英语的特点。本文具体分析了美国英语与英国英语在拼写、读音及语法方面的差异,指出了美国英语以其独有的特点和语言艺术魅力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关键词]保守性和创造性;累赘和简洁;混杂性
  
  全球有近30个国家和地区通用英语,有10多亿人的母语或第二语言是英语。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们所讲的英语,带有一些本土的色彩和风格。美国英语尤其如此。从美国英语的保守性和创造性,累赘和简洁,混杂性,以及某些读写差异为着眼点,对美国英语进行考察,并揭示其社会历史原因,为更多的人学习和掌握英语提供了便利条件。
  一、保守性和创造性
  美国英语既有其保守性的一面又有其创造性的一面,两者兼而有之。
  美国英语的“复古”主要表现在用词方面。如loan做及物动词用,代替lend,这种用法最早可追溯到英国十三世纪,后废弃不用,而在美国沿用到今天。
  有的词原在英国英语土壤中产生,然后传入美国取得新意又折回本土。如wilt原为英国方言词语,指“植物枯萎”,后飘洋过海到了美国衍生出转义“衰弱,精神衰退”。
  美国英语在保留一些古词语的用法的同时创造了不少新词语。这主要表现在利用构词手段创造新词和为旧词增添新意方面。personal一词原为形容词,现不仅转化为名词,而且衍生出新义“报纸上有关个人的简历”,这纯粹是美国英语。Swing是个多义词,现又孳生出新义,作“赶时髦,趋附时尚”或“交换性伴侣”解。
  旧词新义的产生有其社会历史根源和政治背景。如水门事件(Watergate)发生后,一连串新词语应运而生,而这些新词语均是旧词增添新义的结果,如break-in,cover-up, bug(窃听器)等。Deepsix源出give (something) the deep six,意指埋入海中。此短语原系航海用语,指埋入水中六寸多深处。自水门事件以来,这个短语增添了新的含义,作“销毁(罪证)”解。
  二、表达的累赘与简洁
  美国英语的表达方式既有其简洁、形象、易懂的一面,也有其累赘、晦涩、难懂的一面。
  (一)词汇的累赘
  现代美国英语中常用长、大、难的抽象词来代替短、小、易懂的词,如以cessation代替end,procrastination代替delay,alternative代替other,counter-productive代替 ineffective。再举一个用词颇为抽象的例子,“Realistic Budget for Dignified Maturity”这是一则广告用语,乍看一下,不知所云,实际上指的是“Cheap Clothes for Old Women”
  (二)词汇的简洁性
  我们在看到美国词汇累赘缺点的同时,也要看到其用词的简洁、精练、形象生动及灵活多变的特点。如:用long distance代替英国英语的trunk call(长途电话)、sidewalk代替pavement(人行道)、round trip代替return journey(往返旅行)、line busy代替number engaged(电话占线)等。
  不仅如此,美国英语还喜好用短词,令人易学易记。如用ax代替英国英语的axe(斧)、transport代替transportation(运输)、cut代替reduce(削减)、radar代替radio location(雷达)、sue代替prosecute(对…起诉,控告)、hopefully代替ishoped that(可望)等。
  由此可以看出,美国英语表达方式瑕瑜互见,有糟粕也有精华。我们学习美国英语应持一分为二的态度,扬其长,避其短。
  三、词汇的混杂性
  美国英语词汇的混杂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外来语多而杂
  十九世纪初美国在向西扩张,开拓新边疆的过程中,与法国移民、西班牙移民、荷兰移民、德国移民发生了接触,于是,不少法国语词、西班牙语词、荷兰语词和德语词直接传入英语。如法语有portage(搬运、搬运工)、rapids(急流、险滩)、habitant(祖籍法国加拿大农民)、caribou(驯鹿)、pumpkin(南瓜)、praline(果仁糖)、chowder(杂烩)等。现在很多美国地名仍保留着法语的名称。英语从西班牙语吸收的词汇有mustang(野马)、alfalfa(苜蓿)、taco(一种墨西哥玉米饼)、poncho(南美人所穿,形似毯子,中间开有领口的披巾)、chaps(牧人穿的皮护腿套裤)等;从荷兰语吸收的词汇有waffle(华夫饼干)、cruller(油煎饼)、caboose(舱面厨房)、scow (敞舱驳船)、boss (老板);从德国移民那里吸收的词汇有hamburger(汉堡牛排)、noodle(面包)、semester (学期、半学年)、bum(游民)、dumb(愚蠢的)、ecology(生态学)、hoodlum(强盗、恶棍)、standpoint(立场、观点)等。
  从1880年到1910年之间约有三百万讲依地语的犹太人移民美国,他们给美国英语词汇增添了不少依地语。进入现代英语中的依地语有schlemiel(笨手笨脚的人)、schmaltz(甜美花哨的柔情、花哨而感伤的曲调)、schlep(笨蛋)、klutz(呆子)等。
  美国英语的外来词几乎来自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和地区的语言。看来世界上再也没有一种语言像美国英语那样乐于接受和善于吸收外国的文字。
  (二)俚语、行话和切口语多而杂
  俚语是源于各亚文化群的专用语。在此仅以GA俚语中黑人语言为例:Uncle Tom, Aunt Thomasina, Doctor Thomas, honorary white boy等指称逆来顺受的黑人;用 head roller,Charley Goons指称警察等;再如nitty-gritty 原为黑人用语,指“事情的真相”,相当于brass tacks, to rap这个动词在六十年代黑人用来批评白人或争取黑人权利,后来也被白人青年所用,意指“talk”(交谈),复合词bad mouth和sweet mouth均为黑人用语,意指“说…坏话,诋毁…”和“拍…马屁”等等。
  就连蔬菜也成为俚语的一份子。如用small potato表示“微不足道的人或物”,有potato-head表示“笨蛋、傻瓜”,用bean pole 表示“瘦个子”,用pumpkin表示“重要人物、大亨”,用a mushroom millionaire表示“暴发富户”等。
  (三)切口语
  美国不少黑社会组织(the underground),其人员之间经常使用一套切口语。如用juice或ice指贿赂,用ups指想买偷来车子的主顾,用tramps或junkers指破旧的车子等。
  扒手也有一套切口语。如用moll buzzing指扒窃妇女,用softy指被扒窃的人,用shorts指电车或公共汽车,用sneeze指逮捕。
  有些切口语已归入俚语。如Cage(监狱),kite(狱中私递信件),take a power(逃跑),hot seat(电椅;困境)等。
  综上所述,美国英语的形成与美国的社会风尚和民族性格是分不开的,这种独特的个性使得美国英语不断创新而且能够独立发展。它不拘于传统的羁绊,以大胆的观念与方法创造和借用新词,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合成新词,美国人求新求奇,乐于试验创造,创造了不少新词汇。在未来的世纪里,随着美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美国人生活方式的变化,美国英语将变得更加具有特色,并为更多的人们所欣赏和使用。
  
  参考文献
  [1] Daniel Boorstin.The American ―――The Colonial Experience[M]New York Vintage Books,1958
  [2]陆国强,《现代英语词汇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3]杨道英,李萱,李润林,李靖民等。《英语美语特点及发展趋势》。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