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精神 [寻找义工精神]

  策划|本刊编辑部   统筹|冯欢   执行|陈涛 李樱 钟非凡 张立洁 冯欢      在美国没有“学雷锋活动”,但有着完善的“义工”制度,义工自愿参加社区“为人民服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酬。台湾的义工、著名学者胡适生前说过,“往往他的业余活动比他的职业还重要。”
  “义工”,是指基于社会责任及义务,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无偿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员。它是不折不扣的文化舶来品,甚至带有浓厚的基督教色彩。不过,其精神与我国传统文化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四海之内皆兄弟”等“大同”理念又有某种程度相通之处。
  
  国内有社会学者认为,特定时期的学雷锋活动变成由政府倡导的一种社会和政治总动员,而现在的义工是一种自发现象,是人类道德自然发展的需要。后者的献爱心,并不规避利益和人性的需要,所谓“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义工精神”所倡导的正是自利利他的社会公益意识。
  在论述“2008年作为中国公民社会元年”的时候,“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会是两个被涉嫌过度引用和诠释的由头,皆因为众多或个人或组织自发性地参与其中。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需要公民主体性和主人翁精神的伸张,义工活动恰恰就为公民热情参与公共事务准备了一个最积极有效的渠道。一时间做义工、志愿者成为了一种时尚,也许到某天,大家见面就道:今天你志愿了吗?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西方的“义工精神”由来已久,其制度及其运作已非常成熟,而中国在此之前只有自上而下的学雷锋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其操作经验和理论准备明显不足。
  “有一种生活,你没有经历过,就不知道其中的艰辛;有一种艰辛,你没有体会过,就不知道其中的快乐;有一种快乐,你没有拥有过,就不知道其中的纯粹。”这是著名义工,一个三十出头,却多次选择到西部山区支教的女孩子冯艾在日记中写下的一段话。或许,这也是当下中国“义工精神”的真实写照。(文|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