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陕西人誉为母亲河的渭河,一向舒缓温顺,逶迤多姿。夹岸800里,沃野辽阔,风调雨顺,造就了13朝古都的辉煌业绩。然而,今年她却一下撕去温柔的面纱,露出狂暴的凶相,多次泛滥肆虐,淹田毁房,涂炭生灵,陷数十万人于灾难之中。
虽然今年陕西连降暴雨,上游生态失衡是造成洪水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同历史上60年代、80年代相比,今年渭河涨洪的高度远低于过去的高度,而为什么过去没有造成灾害今年却造成如此大的灾害呢?渭河本来具有较强的防洪能力,最大可以承受5000立方米的流量,而今年汛期渭河最大流量只有3000多立方米,竟然出现了小水酿大灾的惨剧,这又是为什么呢?
原因已经十分清楚:祸首就是三门峡水库。
三门峡水库是前苏联六十年代援建中国的重点项目之一,建成之后在蓄水发电调节水量等方面自然取得了一定效益,但它带来的最大祸患就是造成上游渭河等河流的泥沙淤积。据有关资料显示,渭河原来的河面远低于两岸河床,而自三门峡水库建成多年来,渭河泥沙愈积愈高,现在已经超出河库高达五米之多,成了名副其实的“悬河”。“覆巢之下,岂有完卵”?这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剑,终于杀向人间了。
其实,三门峡水库所带来的后患并非今天才为人们所认知,早在它立项之初就有执言反对之人。然而,在唯上是命,不容一切不同声音的“一元化”形势下,再正确的意见也会被当作“毒草”而扼杀在萌芽之中。社会科学如此,自然科学亦如此。
惟其如此,敢于挺身而出顶着各种压力讲出不同意见者就显得尤为难能可贵了。当有人问及曾反对建三门峡水库的清华大学水利教授黄万里时,他感慨颇深地说:“我不说真话,就是犯罪。”
这话说得深刻极了。可能有人一下子还接受不了这种“犯罪”之说,他们总习惯于把讲不讲真话当作道德问题来对待;
或者只认为那些杀人越货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才构成犯罪,而不讲真话最多只不过是人格上的一种缺失,压根跟犯罪不沾边。这实在是美化了伪君子。试想,在那些事关一县一省乃至一个国家的重大是非面前,无论是政治的还是经济的,社会科学的还是自然科学的,是来自上级领导的还是专家权威的,对错误的意见错误的决定,不批评不反对,而是违心苟和举手通过,甚至吹捧奉承大唱赞歌,由此而给国家带来的严重后果,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重大损失难道还小吗?他们的所作所为跟那些杀人越贷的犯罪分子有何区别?如果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他们杀人时用的是隐蔽性极强的软刀子,因而极易被人忽视,其后果不仅危及一县一省一国,而且延续数十年乃至数代人;
造假者不仅不会受到应有的惩处,往往重用提拔官运亨通。而刑事犯罪分子所带来的危害虽也令人切齿痛恨却远比不上造假者那样严重;
况且,他们真枪真刀明火执仗,因而极易被人发现,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由此而走上断头台者已非少数。此二者之间,孰轻孰重孰优孰劣,岂不判若天壤了吗?
说假话虽然同一切犯罪分子一样可鄙可恶该杀该剐,任人一提说假话无不鄙夷厌弃深恶痛绝,然而,从古到今从上到下,这种犯罪行为却一直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几乎成了中国人的共性。因为在中国,说真话实在太难了。无论你是达官显贵还是庶民百姓,是学富五车的大儒还是目不识丁的野夫,敢于实事求是讲真话者,哪一个能有好的下场呢?彭德怀敢讲真话,庐山上被整得死去活来,官做不成了且不说,被迫害得连饭也吃不上,只好用棉絮充饥,最后终于惨死在他终生为之奋斗而建立的共和国的监狱之中。张志新敢讲真话,在那种“万寿无疆”喊得山响,“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的肉麻赞颂弥漫全国之时,她居然质疑“最高指示”,向“红太阳”发难,若无置生死于度外之精神,大无畏之勇气,是绝难做到的。可是她的结果呢?被逮捕入狱,遭人强暴,割断喉管,直至残酷杀害,所受到的种种虐待,即使法西斯暴徒也难干得出来。
在一个缺少自由的社会里,讲假话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一种时尚。因为讲真话可以得到实惠,可以升官发财,而讲真话除了受到迫害还是迫害,如此利害分明的对比,能不趋之若骛而独善其身者可有几人乎?言论自由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一个连不同声音都容不得的社会,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自由可言呢?别指望“宪法”中所谓的“言论自由”了。彭德怀、张志新等人的悲惨遭遇,不都是在“言论自由”的皇皇招牌之下发生的吗?谁又能阻止得了如此悲剧的继续重演呢?
依法治国已经成了中国人的口头禅。然而,在一个并非真正的法制社会里,再多的法也不过是一纸空文罢了。因为任何法都是由人来制定的,也是由人来执行的,若无制度上的保障,如何执法完全成了执法者的一相情愿,神圣法律也成了任人把玩的魔方。今天他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这样变,明天他又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那样变,变来变去都是少数人在玩游戏,老百姓实实在在地只有安分守法的义务了。
因此,要改变不说真话的犯罪行为,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真正实现制度上的法制化。否则,此类犯罪行为将会永远为害下去,而带给人民的只有无穷无尽的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