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卫平:为“社会”正名

  

  《报刊文摘》2004年12月8日这一期上,转载了《瞭望》杂志第48期上一篇记者专稿,说的是陕西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科原科长王俊平翻身落马前后,其中写道:“今年49岁的王俊平经常利用‘侦查’之便,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女人来往甚密。”什么叫“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女人”及其“来往”呢?往下看,“1998年,已有家室的王俊平在一次偶然的‘办案’中认识了阳泉市红卫服装厂离异女工王丽琴,不久便与之同居”,并生下一个女儿;
其二是,当2002年,王俊平将“目标终于锁定在一个做服装生意的女人身上”之后,两个人很快又搞到了一起,因而对第一个情人感到不满和不耐烦,逐渐起了杀心,雇人把那娘儿俩杀了,结果案发。

  

  但是为什么偏要将一个工厂里的“离异女工”、另一个“做服装生意的女人”,称之为“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不三不四”同时指向一个人的身份和品行。这里的两个女人难道因为她们离过婚、做个体服装就必然成为道德上堕落的?因为她们都偏离了某种体制(“婚姻制度”和“国家机关制度”)就必然成为不具有信誉的?冠之以“社会上的”,暗含了对于“社会”的这样一些认识:一、它是制度之外的某个领域;
二、它由一些处于流动状态的、难以归类的人们所构成;
三、比较起体制之内,“社会”是次一等的存在;
四、它是危险的、不可信任的。

  

  我们还可以随手举出一些例子,说明这样一种理解“社会”的眼光:“社会上的不法(良)分子”、“社会闲杂人员”、“社会盲流”、“社会渣滓”等等。在这样的表述中,“社会”显然带有某种“原罪”,它是“大染缸”、“罪恶的渊薮”、是传播各种不健康东西的场所。我们的中学教师对于“社会”有着更加直截了当的结论,他们谆谆教育年轻人不要和“社会上的人”来往,仿佛这种来往本身,就成了难以弥补的罪过。

  

  面对“社会”这种既恐惧又敌视、如临大敌如履薄冰的心态,与如今“建立和谐社会”目标是非常不适宜的。至少我们正在讲述的这个故事表明,这个看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在这个故事中,弃家庭于不顾,在外面寻花问柳,跟不只一个异性同居,从起杀人之心、到雇凶杀人、最后是自己亲自动手杀人灭口,真正“不三不四”、品性不端的是那个体制之内的王科长。没有任何理由说是“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女人”如何勾引了他,诱使他堕落。事实很可能正好相反。

  

  “社会”是什么?我们应该如何认识社会?在今天这个问题应该重整思路。

  

  “社会”处于某个中间状态。在它的一端,是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各自为战的状态,即一般常说的“自然状态”、“丛林状态”;
在它的另一端,则是高度组织起来的国家,国家是如同机器一样由人设计出来,听从人的意志指挥的。由于个人利益的不一致,处于自然状态的人们经常会闹到互相掐脖子、打破头的程度,因此自然状态也是一种人与人互为豺狼的战争状态。人们感到自己随时受威胁、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为了摆脱这种极度不安全的状态,人们开始互相之间订立契约、协约,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通过制定规则来满足和实现自己的要求,这就是社会状态。因而社会领域首先是一个互相协商的领域,是人们自发地组织起来,为了解决矛盾而进行自我调节、互相调节的场所。应该说,大多数矛盾都能够在这个领域得到解决。比如人们需要互通有无,互相之间必须进行交换,他们便制定相应的交换规则,交换双方都同意某个规则,同时接受它的制约,和平交换就这样完成了。当然,人们当中也有一些人不愿意遵守规则,社会的边缘总是粗糙不整的,这就需要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来对其加以调节、制约、制伏。人们给国家纳税,要求国家进一步保卫和保证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便产生在这样一种最终维护社会和平的基础之上。

  

  按照这个顺序——“自然——社会——国家”,“社会”在逻辑上和历史上都要先于“国家”,人们是在他们互相协商、社会自治的基础之上,才需要和创造了国家。对一个共同体来说,并不是由国家来组织社会生活,而是人们社会生活的要求产生了国家。我们每个人首先生活在社会之中,并非生活在国家之中。我们当中大多数人一辈子也没有一次直接和法院打交道,我们主要是通过社会生活而非国家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打个比方来说,社会生活是辽阔的海洋,是我们生产和生活的第一场所,是我们获取生产和生活资料的全部来源,也是我们的道德规则、精神价值的根本源泉;
而国家只是这个海洋上面的一艘船。当我们需要紧急呼救时,国家才会出现,并且应该是挺身而出。

  

  经常也有将事情颠倒过来的情况。过去有一些这样的宣传,仿佛人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自己的生产和生活,相反是为了国家,是为了对国家有所贡献。这种头足倒置的思维习惯,延伸到今天的结果是,一切都让国家来承担,什么责任都推给国家,在食堂吃饭吃出一条虫子来都是国家不好。该是给国家松绑、也是给社会松绑的时候了。改变对于社会的偏见,舍得把重心往社会方面偏移,信任和尊重社会,让人们自己来想办法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纷争。许多年前说过“小政府、大社会”,这仍然是一条非常值得采取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