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炜:“是”与“在”

  

  摘要:

  本文从语言学和逻辑学的方法入手,结合六大语系的语言材料,对欧洲语言中einai / to be一类语词的“是”与“在”语义纠缠不清的现象进行了对比分析,指出自然语言表达“命题”或判断无论使用何外在形式,都不能摆脱先验性的 c = / Ì g 思维结构;
无论对于何种语言,系词本身并没有独立的语义,只起连接主词和谓词的符号作用,故而是可省略的;
而“在”或“存在”却具有独立的语义,甚至能够单独构成句子的谓语成份。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即便在印欧语系的语言中,“是”与“在”在语义上也没有必然的联系。希腊语的ousia(“本质”、“实质”、“实体”)的语义与其说是从einai一词抽象得来的,毋宁说是藉着einai从 c = / Ì g 思维结构中抽象得来的;
einai并没有为这种抽象提供确切的语义,而只是提供了一个方便的符号。针对在汉语用“是”来翻译具有“在”、“存在”和“有”之义的einai / to be 之主张,本文认为,人类语言发展趋势是清晰化和准确化,因而汉语不应逆势而行,将“在”、“存在”和“有”等语义移植到一个本无这些词义的“是”字里。

  关键词:是、在、存在、判断、本质、实体

  

  一

  

  一词多义是自然语言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可是如果某类自然语言用一个词来表示“是”与“在”(“存在”、“有”之义)两个语义,如果该词作为构词成份构成了“ontology”(存在论)一词,而“ontology”又是“philosophy”(哲学)的一个极重要的方面,它就会带来麻烦。希腊语动词einai(不定式)就是这么一个词。因为由其分词形式ont和源于logos(“说话”、“语词”)的logy构成了ontology (ontology一词的ont后的o似乎应视为连接音素)。西学东渐后,在与印欧语系并无亲缘关系的汉语里用单独一个词还是几个语义不尽相同的词来译einai / to be,成为从陈康、王太庆、汪子嵩、苗力田到吴寿彭、赵敦华、杨适等一大批学者共同感兴趣的问题和争论焦点。在同属于印欧语系的其他西方语言中,与einai相应的语词同样引起了不小的困惑和争论,甚至形成了以罗素、卡尔那普等人为一方和列斯涅夫斯基(Lesniewski)、奎因等人为另一方的两大阵营。前一派主张einai / to be一词多义,其各种用法和含义不能兼容,故而造成语义混乱;
后一派主张einai / to be 虽兼有系词和表“存在”义的功能,却有观念上的联系,能够相互规定和包容。[1]

  在我国,赞成列斯涅夫斯基、奎因等人观点的汪子嵩、王太庆先生师承陈康先生,认为“我们要确定任何一个东西时,总是要确定它是什么,说它是什么,同时也说明了它不是什么;
在作这种判断时才有真理和意见的区别,才有真和假之分。”[2]汪、王二先生还追随塞诺芬和巴门尼德将宇宙万物之本原归于一,而一就是on(einai的分词形式,译为英语即being)这一思路,也认为on是“神圣”的。它之所以是神圣的,是因为“它是分辨真和假的决定因素”。[3]若采纳这种观点,einai或to be自然不能译为“在”、“有”或“存在”,而只能译为“是”。因为“只有作为联系动词的‘是’才能构成命题和判断。‘是’和‘不是’构成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4]因为“亚里士多德说只有命题才有真和假。而逻辑和科学最根本的,就是要研究真和假的问题,如果不分辨真和假,也就不可能有逻辑和科学了”。[5] 这意味着不仅希腊哲学与希腊语尤其是起系词作用的einai及相关语词之间有深刻的关联,而且西方科学的发展与希腊语之间有深刻的关联。这应该是汪、王二先生主张汉语应像印欧语言那样用一个“是”字来执行系词功能和表“存在”义的根本原因。本文作者对二先生的求知精神和对民族前途的深切关怀表示敬意,可若真采纳了他们的意见,则“Cogito ergo sum”不应译为“我思故我在”,而应译为“我思故我是”;
“Whatever is, is right”也不应该译为“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而应当译为“是的,就是合理的”。借用王二先生的话说,这种汉语是“不通”或“别扭”的。[6]

  本文要问的问题是:西方语言中的存在论范畴究竟来自einai一类语词的“在”之语义,还是来自表“存在”语义的那个语词所兼有的系词功能。这个问题也可以这样问:是否由于某种偶然原因,包括希腊语在内的西方语言中起系词作用的符号恰好来自一个兼有“在”之语义和系词功能的词,即einai、esse(拉丁语)、to be(英语)、sein(德语)、être(法语)等?这个问题建立在以下三个基本认知上:1)人类思维中虽然普遍存在 c = g 、c Ì g 之先验结构,以表达命题或判断(前者如“他是张三”;
后者如“马是动物”),但这种结构并非是进行命题/判断思维的唯一形式;
2)c = / Ì g 结构虽然普遍存在且极重要,但在不同自然语言里却呈现出十分不同的句法样式;
3)包括印欧语系语言在内的自然语言里的“在”或“存在”范畴与 c = / Ì g 结构并非有必然的联系,尽管人类在尚未全然摆脱蒙昧状态时,表“存在”义的语音材料或语言符号完全可以挪作他用,例如充当系动词。

  应当看到,不仅自然语言中表达同一、种属判断必须使用系词或起系词作用的句法结构和语序,而且这种意义上的判断要求主项必须是名词性成份,同时要求谓项必须由另一个名词性成份与系动词结合而成。然而,在自然语言中,并非一定得使用c = / Ì g 结构,才能关注真和假的问题,也并非只有使用了c = / Ì g 意义上的命题,才能分辨真假或表达事实判断。例如,回答“老虎吃什么”这一需要做出判断的问题(转换成c 是 g 句式,即“老虎是吃什么食物的动物”),即便不使用带系词的句式,也得出一个真值判断:“老虎吃肉”(Tigers eat meat)。当然相同的语义也可用“老虎是食肉动物”(Tigers are carnivores)这个句子来表达,这就使用了系词。这个句子与“老虎吃肉”虽有句式区别,但它们都表达了“老虎吃肉(而不吃植物性食物)”这一“真”而非“假”的命题或判断。再设想,对于中世纪流行的包括太阳在内的所有天体都绕地球转这一错误的认识,如果有人说“地球绕太阳转”(The earth moves round the sun),那么,他在并非使用了c 是 g 句式的情况下,也表达了一个符合事实的命题或判断。事实上,自然语言中不仅所有的陈述句都表达命题,或者说都因直接对事物有所断定而具有命题的特征,而且许多疑问句、祈使句甚至感叹句也因预设了判断而能间接地表达判断。“难道地球不围绕太阳转吗”这一疑问句显然包含了“地球绕太阳转”这一真值判断。

  

  二

  

  虽然使用不带系词的句式也能表达判断,c = / Ì g 结构在自然语言中仍有不容置疑的普遍性,因为没有它便无以表达同一和种属。这意味着c = / Ì g 结构在人类思维中具有不可取消的先验性。就本文所知,c = / Ì g 结构有三种基本形式。

  第一种是 c 系词 g。除了上文所举主要欧洲语言里与einai语义对应的语词以外,还可以举出以下非印欧语系语言的例子:

  1) c 是/即/为/系/乃/很 g(现代汉语,属汉藏语系)。

  2) c adalah g(印尼语,属马来语系;
例句:Dia adalah guru teladan;
Dia = 他, adalah = 是,guru = 教师,teladan = 模范的 ¾ 他是模范教师)。[7]

  3)c oci g (满语[书面语],属阿尔泰语系;
例句:Mini ama oci usisi;
mini = 我的,ama = 爸爸,oci = 是,usisi = 农民 ¾ 我爸爸是农民)。[8]

  4)c hu g (希伯来语,属闪含语系;
例句:Hasus hu ba’al havim ;
hasus = 马,hu = 是,ba’al havim = 动物 ¾ 马是动物)。[9]

  5)c huua g (阿拉伯语,属闪含语系:Zaidun huua galibun;
zaidun = 人名,huua

  = 是 [原义为“他”],galibun = 征服者 ¾ 札伊顿是一个征服者)。[10]

  此外,古英语也使用c beon g结构。需要注意的是,同属于印欧语系的印地语表达c = / Ì g 时,系词在c 和 g之后,即:

  6) c g hai(例句:Vaha Singh hai;
vaha = 他,Singh = 辛格,hai = 是 ¾ 他是辛格)。[11]

  拉丁语也可以使用与印地语相同的语序,即:

  6)c g esse(例句:Marcus puer malus est;
puer = 男孩,malus = 调皮,est = 是,为动词esse [ 不定式,相当于英语的to be ] 现在时第三人称单数 ¾ 马可是个坏孩子)。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印欧语如希腊语表达c = / Ì g 时,系词可在c 和 g 之后,如:

  7) c g einai (例句:hoi nomoi psyche tes politeias eisin;
hoi = 冠词[复数主格],nomoi = 法律[复数主格],psyche = 灵魂,tes = 冠词[阴性单数所有格],politeias = 政治[阴性单数所有格],eisin = 是 [einai的第三人称复数] ¾ 法律是政治的灵魂)。

  从以上讨论中不难看出,“是/即/为/系/乃/很”、“ada”、“oci”、“hu”和“beon”等等都是名正言顺的“系词”(尽管当代汉语中“很”是否是系词,还存在一定的争议)。“hai”和“esse”在句子中的位置虽与其他语言不同,也是系词。

  自然语言也可以非系词的语法手段来表达c = / Ì g 。例如:

  1) c,g 也:“董狐,古之良史也”(《左传·僖公二年》)。

  2) c 者,g也:“南冥者,天池也”(《庄子·逍遥游》。

  这两个古汉语句子里的“也”都应视为表示判断的句法成份;
第二个句子里的“者”可以视为提示主语的助词成份。自成一独立语系的日语的情形与古汉语相似,如:

  3) c ha/ga g desu(例句:Kare ha isya desu;
kare = 他,ha为提示主语的助词;
isya = 医生;
desu为表判断的助词 ¾ 他是医生)。[12]

  这种句式属于 c 助词 g 助词的表达式(第一个古汉语句子里主语的提示助词可以视为处于缺失状态)。这是 c = / Ì g 的第二种形式。应当看到,助词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系词,但毕竟是句法/语音符号,与根本不使用语言符号来表命题的情况明显不同,故而c = / Ì g 的第二种形式也可以视为“类系词”表达式。

  在表达c = / Ì g 方面,自然语言还可以使用不带系词或类系词的表达式,而使用0系词结构,尽管这时语序的作用很明显。例如:

  1) 他广州人(现代汉语)。

  2) Это кника(俄语:Это = 这,кника= 书 ¾ 这是一本书)。

  3) T‘ere min ek‘ts‘e (现代满语口语:
t‘ere = 他, min =我的, ek‘ts‘e = 叔叔 ¾ 他是我叔叔;
)。

  4) Hi Mari(希伯来语: Hi = 她,Mari = 玛丽 ¾ 她是玛丽)

  5) Ini abang-ku (印尼语:
Ini = 这,abang = 哥哥,ku = 我的 ¾ 这是我哥哥)。

  这几个句子都在没有系词的情况下表达了c = / Ì g (顺便指出,(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现代满语口语、希伯来语和印尼语虽然并非绝对不使用系词,但用语序表判断的情况更多)。本文把这种情形视为c = / Ì g 的第三种形式或0系词形式。

  甚至不妨把包括印欧语在内的自然语言中普遍存在的同位语现象也视为表达c = / Ì g 的第三种形式,即0系词形式,尽管同位语正因为是同位语,其表达 c = / Ì g 的意味并非凸显,而处于隐匿状态。例如:

  1)John Smith, a professor of Cambridge University, arrived yesterday.

  (英语 ¾ 剑桥大学教授约翰·斯密斯昨天到达)。[13]

  从以上描述不难发现,自然语言在作c = / Ì g 式判断时,无论使用带系词或类系词的表达式,还是使用0系词表达式,作为主词的c 和谓词的 g 都必须是名词,或者说,作c = / Ì g 判断必须满足NP = / Ì NP之句式条件(这里NP为“Noun Phrase”的缩写,意指“名词性成份”)。

  应当注意的是,欧洲语言中并非所有含系词的句子都表达c = / Ì g 意义上的判断。这是具有欧洲语言和逻辑学基本知识的人们所应知道的一个事实。例如:

  1)He is ill(英语:他病了)。

  2) Die Strasse ist alt(德语:这条街很古老)。

  3) Marcus est malus(拉丁语:马可很调皮)。

  4) She is rich (英语:她很富有)。

  这四个句子虽然都含系词,都陈述了某种事实、情形或表达了某种具有命题特征的判断,但它们都不是c = / Ì g 意义上的命题或判断,因为c = / Ì g只有在NP = / Ì NP的条件下才成立。尽管如此,这四个句子带系词的谓项都表达了主项的某种属性(含特性、品质、性状、状态)。

  对于英语中is兼有表达同一和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谓语这两个“全然不同”的功能,罗素认为这是“人类的一种耻辱”。在他看来,“Socrates is human”和“Socrates is a man”这两个句子虽然语义相同,第一句的is所表达的是主语和表语的关系,而第二句的is却表示同一,即 c = g。[14]其实,自然语言有自然语言的特质,无所谓“耻辱”,也无所谓光荣。作为数理逻辑学家,罗素如此看重同一关系和一般意义上的谓语的区别,是可以理解的,但假如他的出发点不在形式差异而在事实判断的真假本身,他的思路会大不一样。尽管如此,他从形式上区分以上两个句子的做法并非没有意义。他的第一个例句显然不属于 c = / Ì g 结构,而属于NP + 系词 + AP句式。在这个句子中,谓语陈述了主语的属性,或者说,对主语表示的对象进行了属性判断。自然语言恰恰是在作属性判断时才呈现出一派斑驳陆离的景象。

  作属性(含特性、品性、性状、状态)判断时,英语需使用系词。例如:

  1) Snow is white (雪是白的)。

  日语用c ga g desu句式。例如:

  2) Yuki ga shiroi desu (yuki = 雪;
shiroi = 白 ¾ 雪是白的)。

  现代汉语可以用c 是 g 的句式,如:

  3) 水是绿的,天是蓝的。

  也可以用c 0系词 g 句式,如:

  4) 水绿天蓝。

  希伯来语用c hu g 句式,如:

  5) Hasheleg hu lavan (Hasheleg = 雪,hu = 是,lavan = 白 ¾ 雪是白的)。

  满语书面语根本不用系词,例如:

  6)Suweni taciku i huwa amba umesi (suweni = 你们的, taciku = 学校,i = 所有格符号,huwa = 院,amba = 大,umesi = 很 ¾ 你们的校园很大)。

  即便在同属于印欧语系语言的欧洲语言内部,表示某人处于某种生理/心理状态之判断,不同语言之间也有差异,甚至差异很大。英语通常用NP + to be + AP(AP是Adjectival Phrase的缩写,意为“形容词性成份”)结构,即to be 与AP构成一个形容词性谓语,说明主语状态,例如“He is thirsty”(他口渴了),但也可以用NP + have + NP句式,如“I have a bad headache today”(我今天头痛得历害)。一般情况下,其他主要欧洲语言表属性判断时所用句式与英语相同,但若表示某人处于某种生理/心理状态,则更多使用NP + 系词 + AP结构。意大利语表示某人处于某种状态,一般用avere + NP(avere =“有”、“拥有”、“具有”)句式,如:

  1) avere fame / freddo / vergogna (感到饿/冷/羞愧,字面意义 ¾ 有饿/冷/羞愧[之状态])。

  甚至在表达“某人是对的”之语义时,意大利语也用avere + NP结构,例如:

  2) avere ragione ([某人] 是正确的,字面意思 ¾ 有理)。

  法语、西班牙语和德语的情形与意大利语大相同,例如:

  3)avoir chaud(法语:觉得暖和;
字面意义 ¾ 有暖和[之状态]);

  4)tener miedo(西班牙语:感到害怕,字面意义 ¾ 有害怕[之状态])。

  7)haben Lust(德语:感到快乐,字面意义 ¾ 有快乐[之状态])。

  俄语表示“他饿了”可以说:

  6) Ему хочется есть。

  这里,Ему是он即“他”的与格,义为“对于他”;
есть(不定式)义为“吃”;
хочется(反身动词)义为“想”、“欲”。由于俄语中某些不及物动词作反身动词使用时如果与表示人的与格NP(名词或代词)连用,表示某种情形不以某人意志为转移地出现在该人身上,故而若严守字面意义, Ему хочется есть应当译为“他有了想吃的感觉”。

  在表达某人处于某种生理/心理状态方面,非印欧语系语言与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一样,一般不使用系词。不妨先以现代汉语为例:

  1) 他饿了。

  在这个句子中,“饿”可以视为形容词,“了”可以视为助词,表示出现了某种先前并非存在的状态。在年龄较小儿童的语言中,甚至可以省略“了”字,只说:

  2) 我饿。

  印尼语表达同样的意思也不使用系词,例如:

  3) Perutnya sudah lapar (Perut = 肚子,nya = 他的,sudah = 已经,lapar = 饿 ¾ 他饿了,)。

  希伯来语的情形相似,例如:

  4) Hu ra’ev (hu = 他,ra’ev [形容词] = 饿 ¾ 他饿了)。

  在表达某人的某种生理/心理状态方面,日语非常独特,但同样不使用表同一 / 种属的NP = / Ì NP结构。例如:

  5) Kare ha onakaga sui teiru rasii / youdesu(他饿了)。

  在这个句子中,kare = 他,ha 是助词,提示主语,onakaga = 肚子,sui = 空,teiru为助词,表示有某种实存状态;
rasii、youdesu均为助词,表推断(rasii更多依赖于可观察到的客观迹象,而youdesu带有更多的猜测成份),因为说话人并不是“他”,不能亲身感受“他”是否饿了,故而只能依赖于推断甚至猜测。

  从以上描述中不难看出,无论作严格意义上c = / Ì g 判断,还是作一般意义上的判断,无论是何种自然语言,也无论该语言使用何种表达式(或带系词或类系词的表达式,或0系词表达式,或像日语和俄语那样更复杂的结构),任何语句都必须满足一个最基本的语法条件,即必须有NP和VP(这里VP是Verb Phrase的缩写,义为“动词性成份”)的结合,才能在语法上成立、逻辑上完整;
或者说,必须有主语NP和谓语VP,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意义的语句(当然,无论在何种自然语言里都存在省略现象;
所谓“省略”,是指某句法成份在语境信息充分、逻辑清楚的情况下处于隐匿状态,而决非指该句法成份根本不存在)。[15]语句是命题的表达形式。没有语句,命题便无从谈起;
要作判断,就必须有逻辑学意义上的主项 c 和谓项 g。没有主项,就没有思维对象;
没有谓项,就无以对思维对象做出判断,就不可能分辨真与假。所谓系词(或类系词、甚至0系词),只起连接主项和谓项的符号作用即 = / Ì ,其本身没有太多的实质性语义。这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包括印欧语系语言在许多语言可以既使用带系词的表达式,也可以使用0系词表达式。自然语言若进行严格意义上的c = / Ì g 判断,就一定要使用NP = / Ì NP句式结构,无论是带系词或类系词的表达式还是0系词的表达式,都如此。这里,作为谓项成份的NP比系词本身更为重要。省略了系词,句子仍然成立;
省略了谓项的NP,句子就不成其为句子了。由此推演,如果某自然语言里某个词恰恰兼有系词功能和“存在”语义,那么当它在后一种语义上使用时,其本身即足以构成一个完整的VP或谓项,不需用另一个NP与它结合(如果NP属于状语成份,则另当别论)。如果不是作c = / Ì g 判断而是作属性判断,则既可以使用NP +系词 +AP句式,也可以使用NP +0系词 + AP句式,甚至可以使用NP + VP + 助词一类的句式(这里,俄语和日语的VP表现形式与英语和汉语一类语言有较大差异)。

  

  三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何种自然语言,都会使用诸如停顿、重读或语调一类语音手段来强调逻辑上重要的语词,同时弱读包括系词在内的语法和逻辑意义上可以省略的语词。这也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像俄语、满语口语、希伯来语和印尼语一类自然语言在多数情况下为什么不使用系词(除非强调)。

  还不妨从语用的角度来看问题。自然语言在语境信息充足的情况下会自然而然地省略并没有实质性语义的系词。例如在

  - Who is he ?

  - John Smith.

  - Who is John Smith?

  - A professor of Cambridge University.

  这段并没有语法问题的对话中,答话人合乎经济原则地省略了两个is,但这里没有丝毫的信息损失。甚至可以断定,即便问话人将两个问句里的is省略掉,也不会造成实质性的交流问题,至多他/她被认为说的是不规范的英语。

  当然,主要欧洲语言中与einai相当的词除了充当系词以外,还有 “存在”、“在”、“有”等语义。如所周知,英语的to be就有某人/某物“在”某处的用法。但这个意义上的to be 必须与表地点/时间的前置词/副词连用,例如:

  - Where is John?

  - He is in the office。

  这两个句子里的is译成汉语时,也用“在某处”之“在”来表示。这一词义虽与“存在”之“在”关系密切,但由于在句式结构上与系词很相像,也由于is不具有像in the office这一词组那样的实质性语义,故而在一般情况下也不重读。这意味着“He is in the office”一类句子里的is不仅应当弱读,甚至可以省略。在“There is a bird on the roof”这个句子里,is的语义虽然比“He is in the office”里的is具有更为实质性的语义,即更为明确地表示“存在”或“有”之语义,但一般情况下也只需要弱读即可,除非强调。因为从逻辑上看,“bird”和“roof”比“is”重要得多,故而只要这两个词在语音上被凸显出来,传达信息的任务即可以圆满完成。(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可是,在“Cogito ergo sum”(我思故我在)和“Whatever is, is right”(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一类句子里,“sum”(“我在”)和“Whatever is”(“凡存在者”)显然不属于NP = / Ì NP/AP结构,而是属于NP + VP结构。这里,“whatever is”可以视为一个自成一体的语义成份,甚至不妨用[ S [ NP Whatever] [ VP [is] ]的形式来加以描述。“sum”的情况复杂一些。乍看起来,它似乎只是一个单独的谓词,它所说明或加以判断的对象似乎是缺失的。可是在拉丁语里,“sum”是动词esse的叙述式主动语态现在时第一人称单数形式,同时含有“存在”和“我”(ego)二义。它不仅在语义是完整的,在句法上也自成一体,即它实际上是[ S [ NP ego] [ VP sum] ],尽管“ego”因不需强调而处于隐匿状态。换言之,尽管“Whatever is”和“sum”只是分句,但完全满足了构成语句所必须的主语NP和谓语VP之基本条件。

  更重要的是,这里的“is”和“sum”决非系词,而是表“存在”语义的实义动词,故而只能重读,不能弱读,否则听上去将不知所云。因为从语法上讲这将只有NP,没有VP;
从逻辑学上讲则将只有主项 c,没有谓项 g。在此意义上,即便汉语使用者都同意应当用“我思故我是”来译“Cogito ergo sum”,用“是的,就是合理的”来译“Whatever is, is right”,这里的“是”也一定得重读,而决不可以像北京话里“他是( r )广州人”这类句子里的“是”那样可以含糊地发音,以至于有“是”没“是”都无所谓。可是如果能合语法、合逻辑地读这两个译句,则“是”只在发音上是“是”,在内涵上已然不是“是”,而是“在”或“存在”了。

  所以,当汪子嵩、王太庆二先生断言“英文可以说I am或God is,在中文中如果说‘我是’或‘神是’,人家便要问:是什么?因为中文没有那样的用法”时,[16]他们犯了一个错误,即把自然语言的句法/语义差异同根本性的句法/逻辑错误混淆了起来。汉语的“是”与两个英语句子的is大不一样,不能独立充当句子的谓语或逻辑上的谓项,尽管在语境信息清楚的情况下,汉语也可以说“我是”。例如:

  - 你是张三吗?

  - 我是。

  这里有清晰的语境,任何一个以汉语为母语的人都知道“我是”意指“我是张三”而非其他任何人。换言之,“我是”只不过是“我是张三”的省略表达法。同样的,英语中对于“Is he John?”这一问题,可以问答:“He is”,而且这里的“is”必须重读才符合习惯;
任何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也决不会把此句理解为“John exists”或“John still lives”,而只会把它理解为“Yes, he is John”。

  据法国哲学史家吉尔森的看法,印欧语言里einai、esse一类语词表示“在”、“存在”或“活着”的词义早于系词用法,或者它们的系词用法源于“在”或“存在”语义。[17]就现代汉语最重要的系词“是”由古汉语指示代词“是”逐渐演变而来而言,就闪含语系的希伯来语的系词hu从人称代词hu(第三人称单数阳性)逐渐演变而来而言,就系词本身的性质 ¾ 充当句法符号而非具有实质性语义的动词 ¾ 而言,吉尔森的观点应当是站得住脚的,只是印欧语言里表示“在”或“存在”语义的词后来是如何获得系词功能的,仍需作一番考证。可是,无论印欧语言einai / to be一类词的系词功能是如何寄生到“存在”语义上去的,它们已喧宾夺主,取得了十分显赫的地位,而其寄主的“存在”语义(而非仅仅表示方位或时间)却已不再享有独尊地位,已退居到一个似乎不那么重要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拉丁语在esse之外要另造一个新词existere,英语在to be之外要用源自拉丁语的exist,德语在sein之外用existieren,法语在être之外用exister,西班牙语在estar之外用existir,俄语在быть 之外用существовать(相当于英语的exist,但语义更丰富,其名词形式还有“实体”、“生命”、“自然”等义)。这也就是为什么西班牙语在estar以外,不仅用实义动词existir表“存在”语义, 而且用ser 这一专义系词来表示“是”何人/何物(estar则被用来专指“在”或“存在于”何处/何时)的。这更是为什么现代汉语要用“是/即/为/系/乃/很”、希伯来语要用“hu”、满语要用“oci”、印尼语要用“adala”、日语要用“……ha/ga……desu”、古代汉语要用“……者,……也”这些与表“存在”义的语词并无关联的系词或起系词作用的句式结构。

  

  四

  

  可以想象,当巴门尼德和亚里士多德等人进行关于to on(the being)的哲学思辨时,希腊语尚未像后来兴起的更为现代的印欧语系语言那样对einai的“是”与“在”两个基本语义进行区分。故而在他们的著述中,这个词的两个基本语义常常纠缠不清,译成汉语时十分棘手。在巴门尼德把宇宙万物的本原归于on,从而将这个概念神圣化的情况下,[18]尤其是在亚里士多德说巴门尼德的意义上的on 就是to on ē on(the being as being),而所谓to on ē on就是ousia(“substance”,即 “本质”、“实质”、“实体”)的情况下,[19]译成汉语时就更棘手了。

  那么,亚里士多德的ousia或“实体”究竟是什么?“实体是指那些单纯的物体,例如土、火、水以及这类东西,一般说来物体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东西……”;
“实体”之所以被称之为“实体”,是因为“它们不述说其他主体,而是其他的东西来述说它们。”[20]在“最严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义上,实体“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21] 按这一思路推演下去,实体最终应当是一种最本原的存在。无怪乎亚里士多德把它列在十范畴之首,后来基督教神学家更把它用作重要的哲学资源来论证神的本质。但对关注einai 的“是”/“在”语义问题者来说,亚里士多德的这段话也许更为重要:“存在有多种意义,它或者表示是什么和这个,或者表示质,或者表示量,或者表示这些范畴中的任何一个。尽管存在的意义有这么多,但‘是什么’还是首要的,因为它表示实体。当我们说这个东西的性质是什么时,或者说是善,或者说是恶,而不是说三肘长或是人;
而我们说它是什么时,就不说是白净的,是热的,是三肘长,而说是人,是神。”[22]

  由于印欧语系语言所固有的特点,einai无论作系动词使用还是在“存在”(动词)的语义上使用,都可以变为可以作名词使用的分词形式to on(正如英语里的to be 可以变成分词形式being那样;
事实上,英语正是用the being来译to on的:to = the;

on = being)。从上下文看,以上引文([22])里的“存在”的确切含义应是“是”而非“存在”,因为它的作用在于表示“是什么”。作为动词,通常意义上的“存在”语义不可能表示“是什么”;
把“是什么”(应当视为系动词加NP [“什么”]构成的一个VP)译为“在什么”或“存在什么”,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从语法和逻辑的角度看,单单“存在”一词已构成一个自足的谓项VP,不需再加一个蛇足的NP“什么”。可是在一般情况下,汉语不会把系词意义上的“是”当名词用,于是译者只好用einai的另一个语义“存在”来翻译以上引文中的两个相关语词。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是什么”意义上的einai虽然在以上引文中被译为“存在”,但它不仅在“是”的语义上被使用(但并非用作系词,因为它显然是einai的分词形式,是一个NP,充当逻辑主项),而且被用来论说einai的一个已获得特殊语义的分词形式ousia或“实体”。这似乎意味着,ousia的“本质”、“实质”、“实体”等语义是从einai的系词语义“是”而非从其“存在”语义中抽象得来的,因为“是什么”必然意味着具有什么样的“本质”或“实质”,尽管ousia的“本质”、“实质”和“实体”等义并非是系词“是”本身所能涵括的,更非“是”本身所能与之等同的。然而就其本身而言,系词意义上的einai也并不描述什么,并不说明什么,并不是什么。或者说,它本身无法构成任何命题或判断,除非同一个表示 c 的词项和一个表示 g 的词项结合起来;
它本身无法构成任何语句,除非同一个NP和另一个用以构成VP的NP / AP结合起来。因为命题性语句必须满足基于先验思维结构的基本形式条件,即必须有NP和VP的结合,方可在逻辑上成立、语义上完整。

  故而,ousia或“本质”、“实质”、“实体”等义与其说是从einai一词抽象得来的,毋宁说是藉着einai从 c = / Ì g 先验结构中抽象得来的。einai只并没有为这种抽象活动提供确切的语义,而只提供一个符号,尽管作为动词的einai可以变为名词性的分词to on方便了这种抽象思维。可是这种情况也意味着,einai的系词功能和“存在”语义很容易发生混淆。这与其他欧洲语言的情形是一样的,因为它们属于同一个语言大家庭 ¾ 印欧语系。当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如上所述,应当译为“是”)可以用来“表示是什么和这个,或者表示质,或者表示量”时,他在系词的语义上使用to on。可当他旋即又说“它表示实体”时,说“存在(是)是什么,换言之,实体是什么,不论在古老的过去,现在,以至永远的将来,都是一个不断追寻总得不到答案的问题”时,[23]to on 的语义已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是”,而已抽象为“是本身”了,已抽象为“实体”了。从语法角度看,这里“存在”(“中”和“实体”是NP(逻辑主项),被一个与系词结合起来的VP(逻辑谓项)所论说。但无论是“是”,还是“实体”,其语义都与作为系词的einai相距甚远。

  一词多义是自然语言的普遍现象,但无论einai有多少种语义,其“存在”语义都明显地不同于“是(什么)”之义。“存在”是一个具有时空属性的概念。剥离了时空属性,“在”将不“在”。时空意义上的“在”或“存在”还是existere(拉丁语)或ex + sistere,即经验意义上的“站出来”(ex = “出来”;
sistere = 站立、站)。这个意义上的“存在”既是“感知”,也是“被感知”,即Esse est et perecipere et percipi(To be is both to perceive and to be perceived)。[24]这进一步表明,einai兼有系词功能和“存在”语义的情形,只是一种偶然现象,或者说只是希腊语这一特定自然语言所恰恰具有的特质。一个词兼有系词功能和“存在”语义如果是必然的,就一定是普遍的。然而从本文对非印欧语系语言的分析来看,情况并非如此。

  从总体上讲,人类语言发展趋势是清晰化、准确化。在此意义上,一词多义尤其是一词兼有两种极重要功能/语义的情形,应加以改变。事实上,这种情形一直在改变。这就是欧洲主要语言在esse / to be一类词外要另造或另用新词existere / exist的根本原因。汉语本没有“是”与“在”两个语义纠缠不清的问题,也没有无法构成命题或判断因而无法分辨真假之类的根本缺陷,故而汉语不应逆语言发展趋势而动,将“在”、“存在”和“有”等语义移植到一个本无这些词义的“是”字里。

  

  附注:

  [1] 杨适,《古希腊哲学探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54 – 55页。

  [2] 汪子嵩、王太庆,《关于“存在”和“是”》,《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 期,第28页。

  [3] 汪子嵩、王太庆,《关于“存在”和“是”》,第28页。

  [4] 汪子嵩、王太庆,《关于“存在”和“是”》,第24页。

  [5] 汪子嵩、王太庆,《关于“存在”和“是”》,第24页。

  [6] 汪子嵩、王太庆,《关于“存在”和“是”》,(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第23页。

  [7] 本文所用印尼语材料出自《新印度尼西亚语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和《汉语印度尼西亚语大词典》(外文出版社1995年版)。

  [8] 本文所用满语材料出自季永海等编著,《现代满语八百句》,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因电脑输入困难,本文所引满语口语的字符与原著有一定出入,应以原著为准。

  [9] 本文所用希伯来语例词/句为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东语系徐哲平教授提供。在此谨表谢意。

  [10] Kockelmans,Joseph J.,,On Heidergger and Language,Evanston(USA):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72,p. 328。

  [11] 本文所用印地语例词/句为深圳大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心郁龙余教授提供。在此谨表谢意。

  [12] 本文所用日语例词/句为深圳大学文学院日语系王洋和阮毅教授提供。在此谨表谢意。

  [13] 在那些词尾变化仍很丰富的印欧语系语言里,同位语除了需要有语序条件方可成立以外,还需要同与其同位的词在性数格上一致。例如:Insula parva Marci nautae erat proxima agris pulchris Galbae agricolae。这里是拉丁语。nautae 义为船员,为Marci的同位语,二者均为阳性单数所有格,限定insula parva (小岛)。agricolae(农夫)是Galbae的同位语,二者均为阳性单数所有格,限定agris pulchris(美丽的田地)。整个句子的意思是:船员马可的小岛邻近农夫高尔巴的美丽的田地。

  [14] Bertrand Russell, Introduction to Mathematical Philosophy (London, 1919), p. 172。

  [15] 似乎也有“例外”。例如班牙语里可以说“Esto es una taza de café”,也可以说“Es una taza de café”。两个句子的意思均为“这是一杯咖啡”。后一句虽然没有esto(这)这样的主项,但语境中已包含了它。拉丁语中有类似的句式,例如:“Femina Romana est”(她是一个罗马女子)。这个句子在字面上虽没有主项“她”,但Femina Romana所含阴性单数主格词尾a和esse (不定式)的第三人称单数形式est已包含了“她”之语义或主项。如此看来,“例外”并不存在。

  [16] 汪子嵩、王太庆,《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 期,第23 – 23页。

  [17] 上引杨适著作,第57页。

  [18] 巴门尼德在《著作残篇》中说:“存在的东西无生无灭,他完整,不动,无始无终。它既不是在过去,也不是在未来,而是整个地在现在作为‘一’和连续性”。见苗力田主编,《古希腊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93页。

  [19]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苗力田译),参见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七卷,第85页。

  [20]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上引苗力田编著第七卷,第122页。

  [21] 亚里士多德,《范畴篇》,上引苗力田编著第一卷,第6页。“实体”有四种彼此密切关联的含义,亚里士多德对此有详细论述。限于篇幅,本文不一一列举。

  [22]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上引苗力田编著第七卷,第152页。

  [23]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上引苗力田编著第七卷,第153页。

  [24] 拉丁文原文是一个选言判断:Esse est aut percipere aut percipi (存在要么是感知,要么是被感知)。本文将这一选言判断改为联言判断。参见A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London:
McMillan Press,1983),p. 111。

  

  致谢:

  深圳大学文学院赵东明博士和王家钺博士为本文写作提供了重要资料,并就本文论题与本文作者进行了多次讨论。本文作者对他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