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中国成立后德国古典哲学研究的50年,是旧中国德国古典哲学传入50年的继续和发展。在这20世纪后半个世纪里,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走过了一条众所周知的“之”’字路:文化革命前的相对兴盛,文化革命中的全面中断,改革开放后的重新前进。不容置疑,经过几代学人的努力,后50年德国古典哲学研究取得的成就大大地超过了新中国成立前半个世纪。但从德国古典哲学的无比丰富的内容和极其深刻的意蕴,从它作为—个整体的无数构成环节,从它作为人类哲学史上一场持续时间最长、展示出—幕幕宏伟场景的哲学革命所隐含的支配哲学发展的内在规律等等来看,我们对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和对整个西方哲学的研究一样,不能不说还处在起始的或初级的阶段。
为了把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推向更高级的阶段和更深入的层次,我们迫切需要真正走学术化的道路,准备做大量艰苦卓绝的工作。例如,许多德国古典哲学的著作尚无译本的需要着手翻译;
已有的译本,有的需要根据德文原版或校订新版重新翻译,并逐步译编出版所有重要代表人物的著作全集;
要以开放的心态引进和翻译出版国外研究德国古典哲学重要著作的名著;
要沉下心来对德国古典哲学进行独立的研究,写出一份份有真知灼见的学术论著,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出我们自己的研究德国古典哲学的名著;
形成我们自己的能立于国际同类研究机构之林的德国古典哲学研究中心,让中国的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在2l世纪后期真正走向世界。
但是,当德国古典哲学研究正需要加倍努力和大步前进时,却面临着一个极大的思想障碍急需首先排除,那就是改革开放以来德国古典哲学所受到的冷落与漠视。“古典哲学还有什么意思”、“康德黑格尔还有什么研究头”,诸如此类的议论可以说不绝于耳。十年浩劫过去后,由于改革开放的客观形势的需要,为了把中断了近30年之久的现代西方哲学研究较快地恢复起来,改变历史造成的我们对现代西方哲学的现状知之不多或某些方面甚至无知的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现代西方哲学在这时成为西方哲学研究中的热点,而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则相对地受到冷落。但是这种冷落尽管从历史的角度看有其合理性,而从理论的角度看未必是合理的,因为它自觉不自觉所依据的理论前提——“德国古典哲学已过时了,没有什么价值和意义了”——是错误的。实际上恰恰相反,德国古典哲学至今仍然保持着十足的价值和意义,对它的进一步引进和研究仍然是我国学术界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
我们国家现在正处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历史时期。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不再可能是一种地方性或区域性的经济,而是一种开放性的、作为全球性经济体系之有机组成部分的商品经济。因而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新文化,对于我们来说,本身就是一个突破过去长期以来的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带来的狭隘眼界和封闭心理,参与各民族文化传统之间相互碰撞、交融、互补的全球趋势,大力吸取全人类共同文化遗产的时代任务。就西方哲学而言,不仅反映西方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型和商品经济走向全球性经济时期的时代精神的近现代西方哲学,而且从更大的范围来看,自古希腊以来的整个西方哲学传统,都是我们应当引进、研究、借鉴和吸取的。而德国古典哲学则是以往西方哲学发展的最高阶段,我们必须借助于对这个阶段哲学发展规律的研究,来理解以往哲学发展诸阶段的规律性,因为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页)。德国古典哲学在这方面的价值和意义是明显的。
但是,更有意义的是,德国古典哲学是现代西方哲学得以产生和发展的源头、土壤和背景。作为现代西方哲学非理性主义思潮的源头的叔本华意志哲学,不管看起来多么奇怪,它本身和与之尖锐对立的黑格尔理性哲学,却是一对来自同一母腹——康德哲学和经过同一发展阶段——费希特、谢林哲学的双生子。这就注定了非理性哲学无法摆脱它的影子——理性哲学。不管叔本华、尼采哲学如何使德国古典哲学声名狼藉和销声匿迹,但德国古典哲学的成果,特别是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思想却不知不觉、潜移默化地深入了人心,成为新的哲学思想借以发生和成长的一片沃土。随之而来的新康德主义和新黑格尔主义及其相互交织所形成的现代西方哲学思潮,显然是向德国古典哲学的公开明确的回复,不过它也同样不能摆脱它的影子——非理性哲学,从而表现着理性思潮和非理性思潮的某种相互渗透。在往后的现代西方哲学中,如胡塞尔的现象学,以海德格尔、萨特为代表的存在哲学,以伽达默尔为代表的哲学解释学,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等等,我们总是随时而反复地遇到康德、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等人及其哲学思想,以致我们不能不同意伽达默尔说的,这些现代西方哲学家的确“注定要以某种特殊形式与黑格尔”(其实也与上面提到的那些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同在”。不止这样,现代西方哲学的进程,就拿从胡塞尔开始的现象学运动来说,也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思想基础上,以某种改变了的形式,出现了某些类似于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的规律性现象。伽达默尔曾把胡塞尔的现象学称之为“新康德主义思想的最后也是最有力的形式”,而认为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关系近似于黑格尔(尽管海德格尔本人极力要同黑格尔划清界线)对康德的关系。这当然是很有见地的。不过,我们倒是宁可说,在某种意义上,海德格尔在对胡塞尔的关系上只是开通了一条经过费希特、谢林到黑格尔的道路,而他本人多变的思想却似乎是终止在谢林式的所谓哲学的诗化的非理性的预感之上,而只是在伽达默尔那里才反映出向黑格尔哲学,特别是向黑格尔辩证法的回复。而在往后的法兰克福学派、解构学派的一些代表那里,甚至出现了某种经过黑格尔而向马克思的哲学回复的迹象。现代西方哲学中的这种现象当然是有其自身的特殊根据和特殊形式的,但它终归有力地表明了德国古典哲学发展的内在规律和逻辑进程,为我们探索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极其重要的启迪。综上所述,我们应该可以得出这样的看法:不理解德国古典哲学就难以理解现代西方哲学及其发展。
德国古典哲学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就不像对于其他现代西方哲学那样仅仅是源头、土壤和背景,而是它产生的直接的理论前提和理论来源。我们知道,德国古典哲学的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为了彻底解决主客体的矛盾,哲学必须以什么为出发点。围绕这一问题所进行的斗争以其逻辑的必然性,把所要追求的出发点一个推翻一个而同时又一个传承一个地向前推进——从有某种能动性的主体和不可知的客体(康德)出发,到绝对能动的自我(费希特),到主体和客体绝对同一的精神(谢林),到具有能动地产生主客区别和克服这种区别而回复到自身的潜能的精神(黑格尔),到以自然为基础的感性的人(费尔巴哈),最后到在历史中行动着、实践着、劳动着的人(马克思)。而马克思不同于同时代人的地方就在于,他充分地意识到了和足够地理解到了这种进展的逻辑的必然性并立即自觉地、大无畏地担当起这样一个空前艰巨的任务,那就是打碎德国古典哲学坚硬的外壳,检验其全部内容,从而批判地继承和独立地发展其蕴含着的所有合理内核,创造出了哲学史上划时代的、崭新的“实践的唯物主义”。所以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逻辑结论和最后成果。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这种与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逻辑的连贯性和自觉的批判继承性,正是它不同于现代西方哲学的根本性的特点和优点。这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产生、本质和特征而言,是一种扬弃了德国古典哲学、因而也扬弃了古典西方哲学的最初的现代西方哲学,而这也就决定了,只有理解了德国古典哲学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本质和特征。
三
德国古典哲学的现代价值尤其表现在它把西方哲学传统所特有的两种精神发展到了典型的高度,而这两种精神恰好是中国传统文化所缺乏、而又为中国现实所必需的。我们在这里把这两种精神概括和命名为“为真理而真理”的理论精神和“为自由而自由”的实践精神。
为真理而真理的理论精神源远流长,它是在古希腊文化土壤中培育和生长起来的。它最初浮现在不追求实用而以认识图形自身(如非各种经验的三角形自身)为目的的几何学研究中。但它只是在古希腊哲学的传统中,经过好几代人的沉思和争论,才获得了它应有的规定和形式。它起始于巴门尼德,在苏格拉底、特别是柏拉图那里得到很大的发展,在集前人之大成的亚里士多德那里定型并得到了全面的论述。这就是:(1)求知是人的天性,而一切知识中最高级的知识是非功利的,追求它不是因为它有用,不是为了把它当作达到别的目的的手段,而是因为这种知识本身就是目的;
(2)这种知识不是关于感性界事物的,而是关于感性界事物的共性的,像苏格拉底的美自身或善自身等事物的自身,柏拉图的一类同名事物的“相”(理念),亚里士多德的形式、本质、本体等;
(3)这种知识是通过理性思维而得到的最抽象、最普遍的知识,也就是“形而上学”的知识,它必须是真的(真知识,即真理),而不是假的(假知识,即妄说),但它的真或假不能像事实的知识即科学知识那样必须和可能通过事实来检验,而是只能通过逻辑的分析和推论,运用逻辑的标准来判定和论证;
(4)这种为真理而真理的求知活动本身就是一种愉悦的、自满自足的、自由自在的活动。古希腊哲学的这种非功利地追求真理、即为真理而真理的理论精神贯穿在后来西方的哲学和科学之中,推动了哲学、逻辑学和科学的发展,成为西方文化传统中的主要精神之一。在德国古典哲学中,这种精神得到了高度的体现和意义重大的发展。
我们知道,康德就是从证明旧形而上学关于灵魂、世界整体、上帝等等的思辨知识是假知识或伪科学而开始了德国的哲学革命的,但他通过对理性的批判得出的却是:事物自身不是认识的对象而只能是信仰的对象,理性运用范畴所能认识的只是现象,哲学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为范畴对于经验或现象的普遍必然有效性进行逻辑的证明(“先验演绎”)。康德的后继者们继续把他开创的哲学革命向前推进,其总的方向就是从各自确定的出发点出发,去论证事物自身为什么可知和怎样被知的,从而建立起了一个个后来者推翻先行者的、自以为是经过论证的真知识的思辨哲学体系。黑格尔在总结先行哲学体系的基础上指出,事物自身如不可知,那就没有什么认识真理的问题,理性也就无事可做而只有睡大觉了。他认为康德的失误源于他不了解范畴的本性,因而不去认识范畴本身以求得对它的真知,而是把范畴当作现成的、空无内容的形式接受下来,只去证明它对于经验的普遍必然有效性。黑格尔提出,范畴不是单纯主观的空洞形式,范畴的本性在于它是主客的同一和由此而来的辩证运动,哲学的任务就在于研究范畴的这种自身运动。由此出发,黑格尔就力图证明:范畴在自身的矛盾运动中从对自身的无知到知、从少知到多知、从比较片面的知到比较全面的知、从现象的知到本质的知,经过从客观性到主观性和从主观性到客观性的双重运动而走向主客统一的理念,再经过从理论理念到实践理念而又向理论理念回复的循环,终于达到了对自身的绝对的知——绝对理念,即绝对真理。在这基础上黑格尔建立了西方哲学有史以来最庞大的绝对真理的思辨哲学体系。当然,黑格尔的体系也同他的先行者的体系一样被后继者所推翻、所抛弃了,但它所包含的关于真理的本性、运动规律和发展进程的合理思想却被永远地保留下来了,而它所体现的对于理性与真理的坚定信念和为真理而真理的执著精神也永远地鼓舞着后世。
我们同样可以说,为自由而自由的实践精神是指在行动上追求自由,它不是把这种追求作为能够获得什么利益或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而是为了自由本身,因为自由本身就是目的。不过这种精神的内容,比起为真理而真理的理论精神来,要复杂深刻得多,它涉及到人的活动的方方面面和人类历史即世界历史的发展。而且,这种精神作为一种原则,本身就是在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起来的。
自由的问题在古希腊哲学中就提出来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古希腊的奴隶制城邦正是建立在自由民和奴隶的划分之上:在这些城邦里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有一定的发展,但奴隶所能从事的是不自由的奴隶劳动,只有自由民才能进行个体的独立自主的劳动和政治文化等等的活动,自由的价值、可贵和高贵可想而知。早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意志的自由选择就已经作为道德责任的前提加以讨论了。在他以后,无论是伊壁鸠鲁派还是与之对立的斯多亚派,(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都为在承认自然必然性的同时也承认意志自由选择的可能性进行了艰苦的理论论证,如前者以德谟克利特原子论原本没有的原子的偶然偏斜运动来为意志自由奠定本体论的基础,而后者则不顾自相矛盾地把自由作为一种哲人的理想提了出来。
只是到了近代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兴起和发展,自由的思想才作为一个原则提了出来。在政治的层面上,它作为天赋人权(个人在政治上的独立、平等、自由的权利)而受到广泛的讨论,成为声势浩大的思想运动和政治运动的一面旗帜。在哲学的层面上,古希腊哲学已经接触到的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成了近代早期哲学的热点之一,主要是围绕着人的意志能不能独立于自然的必然性作自由的选择,也就是人有没有不依赖于自然必然性的自由意志的问题进行争论。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为自由而自由的思想才明确地提了出来并得到了全面的论证。康德不同于过去哲学家的地方,就在于他首先提出,意志独立于自然必然性只是消极意义上的自由,自由的积极意义则是指意志的自律,即意志以其向它自己颁布的法则(规律)来决定自己,而且惟一地是出于对自己规定的法则的尊重来决定自己。所以,做到意志自律不是为了达到其他的目的,而只是因为这样的意志自律或意志自由本身即是目的,否则就不是意志自律而是意志他律了。而只有自律(自由)的意志才是惟一真正的道德意志;
使自己的意志成为自由的,也就是使自己的意志成为道德的。这就是为自由而自由的原则,尽管在康德那里它还只是一个主观意识范围内的最高道德原则。费希特继康德之后,把自由看作是绝对自我的本质,而实现自由则是绝对自我的道德义务;
自我设定非我来限制自己,其目的不是别的,而只是为了克服这个非我,以实现自我的本质——自由。这就在主观意识范围内把对为自由而自由的原则的论证发挥到了极致。
谢林来了一个大转折,他开始把自由概念客观化、本体论化和历史化。黑格尔在谢林的基础上,总结了先行者们的成果,对为自由而自由的原则进行了全面的论述:(1)自由选择或任意虽是自由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标志和成分,但还不是真正的自由。真自由的内涵是自己限制自己、自己中介自己、自己与自己联系。由此可见,自由与必然是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的,自由有它自身的规律,受它自身规律的支配。(2)自由是绝对精神的本质,这本质起初只是潜在的,或者说只是一种潜能,这潜能之成为现实既是精神自身的一种发展,也是这一发展的目标。(3)精神的这种发展的过程一般说来是这样的:它首先使自己异化(外化)为对象或客体(自然的和社会的),从而受到这异化之物的限制;
然后它扬弃异化之物,把这异化之物占为已有(改变它,使之适合于自己、成为自己的有机成分),从而从它的异化回到了它自身。这个过程表明精神是自己限制自己、自己中介自己、自己与自己联系的,因而是自由的。所以,这个过程也就是精神的自由本质实现的过程。(4)精神的自由本质具体说来是在世界历史即人类历史中实现的,因而人类历史也就是精神的自由本质实现的历史。在人类历史中绝对精神表现为个人的主观精神和人类的客观精神的统一。在黑格尔看来,无数个人根据他自己的特殊利益、甚至特殊癖好并由激情或情欲推动着的追求自己的特殊目的的活动构成了人类的历史。这种活动就其追求的目的是个人深思熟虑自由选择的并按照他自己的谋划或设计而进行的来看,是一种个人独立自主的活动,即自由的活动,但又还不是真正自由的活动,因为这些个人的活动不仅受到他们意识不到的自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而且它们往往是彼此矛盾、互相冲突、因而是互相限制的。但是,一方面个人在他们彼此矛盾、冲突和限制的活动中日益受到教化,逐渐意识到必须限制自己,各自的活动才能顺利进行,并且这种主观的意识势必客观化在人类的各种社会的、法的、国家的制度中;
另一方面,这些个人的活动虽然往往难以达到自己的特殊目的或所达到的是没有预料到的结果,可是它们却是绝对精神实现其最终目的——自由的手段,并为其意识到自身的自由本质提供条件。所以正是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绝对精神终于通过对历史的“回顾”而认识到不只是“一个人是自由的”,也不只是“少数人是自由的”,而是“一切人都是自由的”。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黑格尔发展了其先行者思想所全面表述的为自由而自由的原则不是个人行动的主观原则,而是人和人类的历史行动的客观原则。尽管黑格尔对它的论证和发挥是在唯心史观基础上做出的,有其唯心主义的偏见和“思辨的原罪”,因而理所当然地遭到人们的批判、拒斥乃至嘲笑。但是,黑格尔这些论述中所包含的关于自由的本性、发展规律和发展进程的合理思想,所体现的对于自由和历史的信念、对于人和人类为自由而自由的实践精神的高扬,将永远是探索和争取人类的解放和自由的人们汲取深刻的启迪和鼓舞的力量的源泉。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得到高度体现和发展的上述两种精神,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继承和发展而成为了它的根本精神。恩格斯高度地评价和赞扬了德国古典哲学家那种为真理而真理的理论精神,把它称之为“在德国最深沉的政治屈辱时代曾经是德国的光荣而伟大的理论兴趣——那种不管所得成果在实践上是否能实现,不管它是否违反警章都照样致力于纯粹科学研究的兴趣”;
而且值得注意和深思的是,恩格斯正是根据符合工人阶级利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保持和发扬了这种精神这一点而公开地宣称:“德国的工人运动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者”。(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8页)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继承、改造、发展、提高了德国古典哲学予以充分论证了的为自由而自由的客观原则和实践精神。马克思认为,作为其哲学的基本出发点的人的实践、劳动或感性活动,是一种与其他动物的生命活动不同的生命活动——“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并把这种生命活动看作是人的“类特性”或“本质”。马克思把受经济制约的社会形态的演进看作是人从“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而人只有经过这种独立性的发展,才能进到“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社会生产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页)。显然,这也就是人的自由的发展和实现的过程。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共产党为之奋斗的最后目标表述为要建立“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4页)。很清楚,这一目标不过就是上述在历史中行动着的人的自由发展所指向的那个自由目标在科学上的表述而已。
由此可见,正是在德国古典哲学所发展了的为真理而真理的理论精神和为自由而自由的实践精神中,德国古典哲学多方面的现代价值得到了集中的表现。德国古典哲学不仅对于我们研究在它之前的西方哲学、在它之后的现代西方哲学和以它作为直接理论来源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我们国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和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乃至对于理解如何才能使我们的经济和文化朝着更加接近共产主义理想的方向前进,都具有值得注意的现实意义。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出的必须加倍努力把德国古典哲学的研究在学术化的道路上推向更高阶段和更高层次的理由。
原载 《哲学研究》2001年第4期第27-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