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谈学论译读不懂的海德格尔

  

  人们读不懂海德格尔的著作有各种原因:不仅有思想、文化、语言等方面的重大差异,而且他本人的许多表述和论述也确实不清楚。但我认为还有一条比较主要的原因,即翻译问题。尤其当我们以“存在”来翻译他所说的“Sein”时,带来的问题非常多。围绕“存在”这一翻译术语的问题有许多,本文只想探讨其中一个方面,即本来是可以读懂的著作,由于我们的翻译而变得无法理解①。下面举例加以说明。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的导论第一章第一节论述探讨存在问题的必要性,他从过去一直流行的三种看法出发进行论述。这三种看法是:其一,存在是最普遍的概念。其二,存在是不可定义的。其三,存在是自明的概念。这里,我们仅看他关于第二点和第三点的说明。

  

  译文1:“存在”这个概念是不可定义的。这是从它的最高普遍性推论出来的。*这话有道理——既然defini fit pet genus Proximum et differentiam speci- ficam[定义来自最近的种加属差]。确实不能把“存在”理解为存在者,enti non additur aliqua natura:令存在者归属于存在并不能使“存在”得到规定。存在既不能用定义的方法从更高的概念导出,又不能由较低的概念来描述。然而,结论难道是说“存在”不再构成问题了吗?当然不是。结论倒只能是:“存在”不是某种类似于存在者的东西。用以规定存在者的方式虽然在一定限度内是正当的,但这种方式,亦即传统逻辑的“定义方法”——传统逻辑本身的基础就植根于古希腊存在论之中——不适用于存在。存在的不可定义性并不取消存在的意义问题,它却是要我们正视这个问题。②

  

  这段译文的主要意思是:过去人们一直认为存在不可定义,而且这样做是有理由的,因为存在与存在者是不同的。但是海德格尔认为,这并不能取消存在的意义问题,只能迫使我们正视这个问题。

  

  表面上看,这段译文似乎不难理解,也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存在与存在者从字面上看就是不同的,因此不能把存在理解为存在者。但是仔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这里并不是没有问题。首先,“令存在者归属于存在”是什么意思?即使我们知道存在与存在者不同,这样的归属仍然无法使存在得到规定,但是这里所说的“归属”是什么意思呢?其次讲到用定义方法不能得出存在。定义方法自然是清楚的,用定义方法不能得出存在也是清楚的。但是这一句话与前一句话有什么关系?定义方法与存在者对存在的归屑有什么关系?如果没有,这两句话不是接不上了吗?第三,从接下来的论述看,定义方法是规定存在者的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存在者,但不适用于存在。但是,为什么如此?具体一些,这里提到传统逻辑和古希腊,但是,传统逻辑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都有许多关于定义的论述,不仅有属加种差定义,而且还有名词定义等其他一些定义。因此,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能够说“存在者是什么什么”,而不能说“存在是什么什么”呢?此外,被我加星号的位置在译文中是原文的一个注释,这个注释引用了巴斯卡在《沉思录》中的一段话:

  

  译文2:人无法在试图确定存在[是]的同时不陷入这样一种荒谬之中:无论通过直接地还是暗示地,人都不得不以“这是”为开始来确定一个词。因此,要确定存在[是],必须说“这是”并且使用这个在其定义中被确定的词。③这段注释显然是要说明为什么“存在”不可定义。但是对于这段注释我们会感到困惑。其中可以理解的是:定义的方式是“这是”,即“……是……”。不能理解的是:其一,既然明明说的是这样的定义方式,“存在”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而且,为什么要把“存在”放在前面,而把“是”加上括号放在后面呢?其二,确定存在[是]的方式即是定义方式,那么存在的定义应该是“存在[是]是……”。即使这里使用了“是”,不是也没有使用“存在”吗?怎么会陷入荒谬呢?第三,如果把这段注释与译文1结合起来考虑,我们就会不明白,既然文中专门谈的是定义,又在注释中讲明定义方式是“……是……”,怎么主要谈论起存在来了呢?单从定义角度来看,可以说与存在没有任何关系。那么这样的定义怎么又会有助于探讨存在呢?我认为,这些问题完全是由翻译造成的。我把这两段话翻译如下:

  

  译文1:“是”这个概念是不可定义的。这是人们从它最高的普遍性推论出来的。*而且这是有理由的——如果definitio fit per genus Proximum et djf- ferentiam specif icam(定义是由最邻近的属加种差构成的)。实际上,不能把“是”理解为是者;
entlnon additur aliqua namra:“是”不能像是者被说是那样得到规定。从定义的角度说,是既不能从最高的概念推导出来,也不能由较低的概念描述。然而由此是说“是”不会再产生什么问题了吗?当然不是;
由此只能得出:“是”并不是像是者那样的东西。因此,那种对是者在一定限度内正当的规定——传统逻辑(它自身的基础是在古代本体论中)的“定义”,并不适用于是。是的不可定义性并不取消是的意义问题,反而恰恰要求人们考虑这个问题。

  

  译文2:人们不可能试图定义是,同时又不陷入这样一种荒谬之中:因为人们定义一个词不可能不以“这是”来开始,无论是把它表达出来,还是把它省略掉。因此,为了定义是,必须说“这是”,因而在对是的定义中使用了被定义项。⑤从译文1和译文2可以看出,译文l和译文2的上述问题是不存在的。

  

  译文3:“存在”[是]是自明的概念。在一切认识中、一切陈述中,在对存在者的一切关联行止中,在对自己本身的一切关联行止中,都用得着“存在[是]”。而且这种说法“无须深究”,谁都懂得。谁都懂得“天是蓝的”、“我是快活的”等等。然而这种通常的可理解不过表明了不可理解而已——它挑明了:在对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任何行止里面,在对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任何存在里面,都先天地有一个谜。我们向来已生活在一种存在之领悟中,而同时,存在的意义却隐藏在晦暗中,这就证明了重提存在的意义问题是完全必要的。⑥

  

  这段译文的主要意思是:过去人们一直认为存在的意思是清楚的,而海德格尔认为不是这样。在这里,海德格尔还用了两个具体的例子,因此更容易理解才对。但是,恰恰在这两个例子上,或者说,正由于结合这两个例子,我们反而出现了困惑。这两个例子是:“天空是蓝色的”和“我是高兴的”。其中的“是”还加着重点表示强调。因此,这里谈的显然乃是“是”,因为,若说这个“是”是普遍应用的、自明的,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但是,明明谈论的是存在,怎么用了这样含有两个“是”的例子而不用含有“存在”的例子呢?这样的“是”与“存在”究竟有什么关系呢?通过这样的例子怎么能够说明,我们向来是生活在对存在的理解之中的呢?即使在存在后面用括号加上了“是”,根据这样的例子,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呢?难道说所谓存在就是“天空是蓝色的”和“我是高兴的”这样的句子中的“是”吗?如果真是这样,海德格尔岂不显然是在那里故弄玄虚吗?

  

  我们还可以结合译文1和译文2来考虑。在那里,海德格尔给出了具体的定义方式,而在这里,他给出了具体的例子。不同之处是,在那里,“……是……”这种定义方式是在注释中给出的,而在这里,这两个例子是在正文中给出的。我认为,海德格尔这样做是有专门考虑和用意的。我们绝不应该轻视这两个例子。无论是给出具体的定义方式,还是给出具体的例子,都是为了进一步明确说明所要说明的东西。而从这两处来看,海德格尔所说的都是“是”,与“存在”没有任何关系。既然如此,海德格尔为什么偏偏要在这些地方论述存在呢?或者,这些地方所说的存在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这些问题是由翻译造成的。按照我的理解,这段翻译如下:

  

  译文3:
“是”乃是自身可理解的概念。在所有认识、命题中,在每一种对是者的态度中,在每一种自身对自身的态度中,都将利用“是”,而且这里的这个表达乃是“立即”可以理解的。每一个人都明白:“天空是蓝色的”;
“我是高兴的”,等等。只是这种通常的可理解性仅仅表明了不可理解性。它使人们看到,涉及到与作为是者的是者的各种关联和是,先天地有一个谜。我们已经生活在一种对是的理解之中,同时是的意义却隐藏在晦暗之中,这就证明,重提“是”的意义问题是完全必要的。⑦

  

  在我看来,这段话除了“与作为是者的是者的各种关联和是”一句有些不太容易理解以外,没有什么理解的问题。而如果我们知道,在西方哲学家看来,凡能够被说是怎样怎样的东西,都可称之为是者,那么这句话也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它的意思不过是说,对是者有各种表述,在这样的表述(关联)中,在这样的是中,怎样怎样。

  

  译文4:明确提问存在的意义、意求获得存在的概念,这些都是从对存在的某种领悟中生发出来的。我们不知道“存在”说的是什么,然而当我们问道“‘存在’是什么?”时,我们已经栖身在对“是”(“在”)的某种领悟之中了,尽管我们还不能从概念上确定这个“是”意味着什么。⑧

  

  这是《存在与时间》第一章第二节的一段话。在这段译文中,前一句话字面上是清楚的,即:从对“存在”的直觉理解来思考和获得“存在”的意义,从而使“存在”成为一个确定的概念。但是,后面的话就令人费解了。从字面上看,这里似乎是从“存在”转到了“是”,但前面说的“从对存在的某种领悟”到了后面怎么变成“对‘是’(‘在’)的某种领悟”了呢?而且,尽管可以说“‘存在’是什么?”的提问含有对“是”的理解,因为在这句话中使用了“是”这个词,但是这与“存在”又有什么关系呢?这里还可以看出,“‘存在’是什么?”这句话其实也是一个例子。如上所述,举例是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因此有了这个例子,我们应该更加明白才对。实际上,这样的问题在原文中是不存在的。“Sein”是“ist”的名词形式。当以“ist”为对象来谈论的时候,必须要么以名词的形式,即“Sein”,要么以加引号的形式,即“ist”,要么以动名词的形式,即“Seiend”。形式不同,意思却相同,因为是同一个词。所以,海德格尔在这里才会说,当我们问“was ist‘Sein’?”时,我们已经处在对“Sein”的理解之中。因为在我们的提问中,我们不仅对“Sein”这个概念本身进行了提问,而且使用厂它,即这句话中的动词“ist”。显然,这里的问题主要在“存在”这个翻译,而不是在“是”。这里的翻译应该如下:

  

  译文4:从对是的理解产生出关于是之意义的明确提问和向是这个概念的发展趋向。我们不知道“是”说的什么。但是,当我们问“‘是’是什么?”时,尽管我们还不能在概念上确定“是”意谓什么,我们却已经处于对“是”的一种理解之中。⑨

  

  这样的理解,至少字面上意思是清楚的。除此之外,从含有译文4(4)这一节的标题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这段话是在论述存在(是)的形式结构。“存在”能够表示一种什么样的形式结构呢?

  

  值得注意的是,译文1(包括译文2)和译文3是《存在与时间》一书导论第一章第一节的主要内容,译文4则是第二节中的一段非常重要的话。正因为这样,这几段的理解对于全书的理解非常重要。如果我们一开始就在翻译上发生偏差,那么对于理解悔德格尔后来的论述显然是不利的。而且,《存在与时间》是海德格尔最重要的早期著作,也是他的基础性著作。因此,理解他这部著作,对于理解他的其他著作和后来的思想,也是至关重要的。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下面我们从海德格尔的其他著作举两个例子。

  

  译文5:存在还是一切存在者,虽然存在离人比离任何存在者都更远,无论这任何存在者是一座岩石也好,是一只野兽也好,是一件艺术品也好,是一架机器也好,是一个天使也好,是上帝也好。存在是最近的东西。然而此近处对于人仍然是最远的。人当下总是已经而且只执着于存在者。但若思把存在者作为存在者摆出来,思便确是指存在了。然而真实情况却是总只把存在者作为存在者来思而恰恰不是而且从来不把存在作为存在来思。“存在的问题”总仍然是追究存在者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还完全不是这个迷惑人的名称所指的东西:追究存在的问题。……哲学从存在者出发思到存在者身上去,在过道中看了存在一眼。其实在存在的光明中已摆着从存在者出来的任何出口与回到存在者的任何归路。⑩

  

  就这段译文本身来说,仅从中文字面上看,(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存在”和“存在者”都是可以理解的。说“存在者存在”似乎是清楚的,没有歧义的。但是,为什么说存在比存在者离人近,而这近又是远的呢?这句话当然不好理解,海德格尔本人也明白这一点,否则他不会接下来举一些例子进行说明。问题是,即使有了这些例子,这句话就能够理解了吗?比如“是一架机器”,这与关于存在和存在者的说明有什么关系?特别是,“把存在者作为存在者摆出来”是什么意思?即使我们马马虎虎认为这是可以理解的,因而大致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若思把存在者作为存在者摆出来,思便确是指存在了”,但是从“是一架机器”能够看出如何“把存在者作为存在者摆出来”吗?思考“是一架机器”怎么可能就是指存在呢?这里显然又遇到我们前面谈到的问题,即“是”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谈论存在为什么总是举“……是……”这样的例子呢?这些问题实际上依然是翻译造成的,在原文中是不存在的。按照我的理解,这段话的翻译如下:

  

  译文5:这个是还是所有是者,而且还是离人比离任何是者更近的,无论是者是一块岩石,是一只动物,是一件艺术品,是一台机器,还是一个天使或上帝。这个是乃是最近的东西。然而这种近距人又最远。人首先总是在与并且只与是者打交道。但是如果思维把是者作为是者来想象,那么它就与是发生关系。尽管如此,它实际上总是考虑作为是者的是者,而恰恰不是而且绝不是考虑那个作为是的是。“是之问题”总还是关于是者的问题。是之问题尚还根本不是这个令人困惑的名称所表达的东西:关于是的问题。……哲学的思考乃是从是者到是者,在这个过程中对是的考虑一闪而过。因为是者的出路及其归路已经在是的光亮之中。

(11)

  

  显然,诲德格尔在这里用来说明的例子共有6个,它们的共同结构即“……是……”。这也是我们思考和表达的基本句式。当我们把关于“是者”的思考表述出来时,我们思考的实际上乃是“是”。在我们关于万物的表述中总有一个“是”,因此它离我们最近,而我们总是忽略它,而注重由它表述的“是者”,因此,它又离我们最远。

  

  译文6:如果我们现在着手一试说在,因为我们总是而且归根到底是要以一定方式来着手的,那么我们就试着去注意在此说中所说的在本身。我们选用一种简单而常用而且几乎是信口随便的说,这样说时在就被说成一个词形,这个词形又是这样的层出不穷,以至于我们几乎不会注意这回事了。

  

  我们说:“上帝在”。“地球在”。“大厅中在讲演”。“这个男人是(ist)从斯瓦本区来的”。“这个杯子是(ist)银做的”。“农夫在种地”。“这本书是 (ist)我的”。“死在等着他”。“左舷外在闪红光”。“俄国在闹饥荒”。“敌人在退却”。“葡萄根瘤蚜在葡萄园肆虐”。“狗在花园里”。“群峰在入静”。

  

  每一例中这个“在”(ist)的意思都不一样。(12)

  

  这段译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论述“在” (“在”与“存在”意思差不多),第二部分通过举例来说明第一部分的论述。应该说,这样既有理论说明又有实际例子的论述本不应该有理解方面的问题。但是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首先,“在” (或“存在”)是不是符合海德格尔所说的那些特征,比如简单、常用、信口随便的说、层出不穷,等等?其次,在这13个例子中,有3个例子显然没有“在”,而有“是”。既然是论述在,举例当然是为了说明它,可是为什么在例子中会没有“在”呢?这样的例子有什么用处呢?第三,虽然在这3个例子中“是”的后面都用括号加了“ist”,我们大致也会明白这里说的是什么,然而我们不是同样遇到了前面谈到的“(存)在”与“是”的关系这个问题了吗?第四,这些例子中的“在”也容易使人产生误解。比如在“上帝在”和“地球在”这样的表达中,“在”大概表示“存在”的意思。而在“在花园里”和“在葡萄园”这样的表达中,“在”显然是“在……里”,“在……中”这样的介词结构。至于其他一些“在”,比如“在等着他”,“在闪红光”,“在退却”,“在闹饥荒”,等等,除了表示现在的状态外,更强调一种“进行”的状态。显然,“在”的这些用法是完全不同的。那么,海德格尔所说的“在”的意思不一样难道是指这样不同的用法吗?如果我们联系海德格尔谈论定义方式的译文 1和译文2,以及谈论形式结构的译文4,还能理解这里的意思吗?我们还能认为他关于(存)在的思想和论述是一贯的吗?但是实际上,这些问题在原文中也是不存在的。我的翻译如下:

  

  译文6:如果我们现在来说是,因为我们总是而且从根本上说必然要以一定的方式说是,那么我们试图注意这种说中所说出的是本身。我们选择一种简单而通常的,几乎随意的说,在这样说时,是被以一种词的形式说出来,这种形式使用频繁,以致我们几乎不注意它了。

  

  我们说:“上帝是”。“地球是”。“讲演是在大厅里”。“这个男人是从斯瓦本区来的”。“这个杯子是银做的”。“农夫是在乡下的”。“这本书是我的”。“他是要死了”。“左舷是在闪红光”。“俄国是在闹饥荒”。“敌人是在退却”。“葡萄园里是葡萄根瘤蚜在作怪”。“狗是在花园里”。“群峰是/一派寂静”。

  

  在每个例子中,这个“是”的意思都不一样。(13)

  

  显然,这一段话谈论的仍然是“是” (Sein)。“ist”是“Sein”的第三人称单数现在时的形式,表示目前的状况。这13个句子均含有一个“ist”。在 11个句子中,“ist”都是系词。中文表达不一定非用“是”这个系词。但是德文不行,一般来说,在陈述事情的表述中,主系表结构的句子占相当大的部分,因此海德格尔才会说这些例子是“选用一种简单而通用的,几乎随意的说”,就是说,随便一说,就会用到“Sein”。在这13个例子的翻译中,表示介词结构的“在”相应于原文的“in”,而不是“ist”;
表示状态的“在”相应于原文的进行时态。这些是海德格尔根本不予考虑的。我认为,“上帝是”和“地球是”对我们来说似乎确实不太容易理解,但是恰恰反映出中西语言方面的差异。德语可以这样说,中文却不能这样说。有这样的差异是正常的,保留这样的不理解也是必要的。因为这可以作为继续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而且这确实是一个有意义的问题。

  

  顺便说一下,把海德格尔所说的“是”翻译为“在”,并与作为介词的“在”混淆起来,会引起非常严重的误解。再看一段译文:

  

  译文7:“在之中”说的是什么?我们首先会把这个词补足为在“世界”之中,并倾向于把这个“在之中”领会为“在……之中”。这个用语称谓着这样一种存在者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者在另一个存在者“之中”,有如水在杯子“之中”,衣服在柜子“之中”。我们用这个“之中”意指两件在空间“之中”广延着的存在者就其在这一空间之中的所处而相对具有的存在关系。水和杯子、衣服和柜子两者都以同一方式在空间“之中”处“于”某个处所。这种关系可以扩展开来,例如:椅子在教室之中,教室在学校之中,学校在城市之中,直至于椅子在“宇宙空间”之中。(14)

  

  这段译文是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论述“在世界之中存在”时的一段说明。表面上似乎没有什么理解的问题。但是如果我们足够仔细的话,我们就会发现,这里的讨论从“在……之中”转到讨论“之中”。按照一般理解,“在……之中”是一个介词结构整体,“在”与“之中”是不能分开的。而这里却把它们分开了。这样一来,我们就会认为,“在”有专门的涵义,而且“之中”也有专门的涵义。这显然是难以理解的。至于说由此而论及存在,当然就更不容易理解了。但是在原文中,这样的问题是不存在的。

  

  “在……之中”的原文是in-Sein,应该译为“是在……之中”。为了说明“是在……之中”这个问题,海德格尔这里(相应于译文6的地方)探讨了“在……之中”(in——相应于译文7中的“之中”)。在说明了它的意思之后,他接下来才探讨了“是”(Sein),用的例子是“我是”(lch bin)。在对“我是”的探讨中,他又引入“在……这里”(bei……),从而探讨“是在……这里”(Sein bei……)。这样他最终说明“是在世界中”(in-der—Welt-Sein)的涵义。可见,“是在……之中”与“在……之中”是有根本区别的。对于这一点,绝对不能马虎!

  

  以上我们通过7段译文说明,由于使用“存在”这一术语进行翻译,结果使海德格尔的一些本来可以理解的思想变得无法理解。最后我想指出,还应该注意两个与本文论述相关的问题。一个是海德格尔探讨“是”,并且提出回到古希腊,因此我们应该结合古希腊的有关思想来理解他的有关思想和论述。另一个是海德格尔在论述中确实涉及到存在,但是他明确使用了“存在” (Existenzial)这个概念,因此,“是”与“存在”也是不应混淆的。

  

  

  注释:

  ① 关于比较详细地探讨海德格尔的思想,参见王路:(‘是’、‘是者’、‘此是’与‘真’——理解海德格尔》,《哲学研究》1998年第6期。

  ②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合译,熊伟校,三联书店,1987年,第5-6页。

  ③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文版,第5页注2。

  ④ 诲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德文版),麦克斯·尼麦耶出版社,图宾根(Max Niemeyer Verlag,Tuebingen),第4页。

  ⑤ 同上。

  ⑥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文版),第6页。

  ⑦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德文版),第4页。

  ⑧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文版),第7-8页。

  ⑨ 同注⑦,第5页。

  ⑩ 海德格尔:《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熊伟译,《海德格尔选集》上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第375页。

  (11) 海德格尔:
<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 (德文版),克罗斯特曼出版社,1981,第22页。

  (12) 海德格尔:
《形而上学导论》,熊伟/王庆节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89页。

  (13) 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Einfuehrung in die Metaphysik,(德文版),麦克斯·尼麦耶出版社,图宾根, 1958,ss.67-68.

  (14)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66-67页。

  (15) 参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Sein und Zeit,(德文版),第53-56页。

  

  (责任编辑:霍桂桓)

  

  

  原载《世界哲学》200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