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期的《南风窗》半月刊,有篇孙东东公案续闻,题为《孙东东案了犹未了》。报道引孙东东的合作者、朋友、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医疗管理处处长图娅的看法说,“(社会的反弹)根本不会影响他在北大的处境,卫生部和北大都不会把他怎么样。”他发表道歉声明,并不表示他认错,图娅估计“是北大给了一点压力”(我猜,是那些借题发泄的访民闹得北大校园不宁所致)。图娅的话也许不无道理:“孙东东就是一根导火线,被危机转嫁了,他替官方堵了个枪眼儿。”图教授“被危机转嫁”的遣词造句别出心裁,值得玩味,她显然是同情孙东东的,同时也指出了孙东东公案发生的社会背景,也就是孙东东公案了不了的国情——令官方和社会不堪其累的上访问题并未因孙东东言论引发的舆论风波而消除,甚至即使是缓解,只是给“访民”制造了一个泄忿的由头和靶子。
最近发生的几起公共事件,我件件皆看到孙东东活跃的“身影”,他关于偏执型心理障碍患者即精神病人,对这种人需要而且可以强制治疗的逻辑,岂止在息访领域,岂止在官方,而是在我国官民中间在各领域都广泛存在。
且看当下备受关注的邓玉娇案,警方在现场发现她包里有抗抑郁的药物,就以此为由把她送到恩施州“优抚医院”,与精神病人住在一起,并捆绑在床上,实行所谓“约束性保护”,无法进食,只能靠输液保命;
只是在舆论关注下(恩施电视播出了她与精神病人关在一起的惨状),才让她搬到单人病房,随后收到看守所。在没有经过精神病鉴定的情况下,警方就将她当作精神病人对待,实行的不正是孙东东的不需经司法程序判定就可强制收治的“理论”吗?如果凭长期失眠和服抗抑郁药就可判定一个人是精神病人,可以强制收治,那央视的著名主持人崔永元,早就该送去进行“约束性保护”了!其实,谁都知道,长期失眠服药如毛泽东的,精神抑郁需要疗养如“文革”前有一个时期的党内笔杆子胡乔木的,大有人在,孙东东们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情景,但是为了某种需要,他们将这些神经性病症当作精神病人证据来用,绝不是一般的愚昧无知和轻率从事。人权保护和法治“观念”不彰,有权关人的人可以肆行己意才是关键。
再看吉林化纤厂的污染事件。该厂近千人出现头晕、恶心、倒地抽搐等症状,与该厂邻近的生产苯胺的康乃尔化工厂被疑为祸因。此事被媒体披露,卫生部专家组公布调查结论,排除化工厂排毒所致,认为是“心因性反应”即“心理作用引发的心理疾病”。也就是说,是那上千名病人有心理障碍发“歇斯底里”需要心理治疗;
当然,人太多,不能把他们都关进精神病院,但是可证明不必强制化工厂停产转产或搬迁。国家安监部门也改口放弃了化学物泄露而致中毒的说法,以便与卫生部门统一口径。这个事件中对病人们的处理方式,与孙教授建议的对付“专业上访户”的强制收治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或相通的,即“精神障碍”在行政管治中有定性的作用,收放自如,勿须法定程序掺和。不过,政府有关部门毕竟没有巫术,不论怎么解释,它都难让成“规模”而不方便“强行收治”的群众相信不是工厂而是自己有问题;
人们有免于恐惧的权利,如果说人们是“心因性反应”,那就该尽早消除引发人们心病的“因”,哪怕它是纳税大户也要搬离生活区。
再看深圳的陈书伟,这个在上诉状的“理由与事实”栏中只写一个“操”的市民,5年来提起公益诉讼200多起,花费了数十万元,主要是与中国移动“作对”,告人家乱收费和服务质量差。他表示今后将退出公益维权,只因为太累了:“自己付出的心酸和成本,被民众被对手理解为不是为了谋利就是为了出名,要不就是神经病。太不划算了!”移动营业员打他不怕,“操”字引发司法拘留他也不可以忍受,他又何尝指望“对手”理解他呢?公益诉讼更谈不上谋利,有人说他想出名,这也不算什么侮辱。最令他伤心的,恐怕就是那些忍惯了的“民众”,视他为另类,将他的执着(即孙东东所谓的“偏执”)视为“神经病”(民间骂精神病人即“疯子”的用语)。
不要以为只有官方某些人才“信服”或运用孙东东教授的那套理论,民间也大有人在。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广州市发生了一起怪案:一个叫陈富超的被人拖欠450万元工程款,索讨无门,上访无果,选择广州交通要道海珠桥做引起社会关注的“跳楼秀”(此前在另一桥“秀”了白“秀”)。不料来了一个人66岁的退休市民,乘警察不备,噌噌噌爬上桥顶,与陈套近乎之时,一把将他推下桥面气垫,摔断一只手和腰椎骨折……他这样野蛮对待“上访者”,还自以为是符合公共利益,一度在桥顶微笑着向桥下行军礼呢。虽然这个事例有亮点,即警方和许多市民都不支持他这样做,但也可表明孙东东的理论有相当的“民意”基础。
所以,我认为孙东东公案了不了的国情,不仅是上访问题还没能得到制度性变革的整体解决(这也是海珠桥“跳楼秀”成风的根源),也有公众的权利和法治观念问题。西哲说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政府;
马列主义认为一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
都有道理吧?
200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