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配套制度


  银保监会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的四项配套制度,要求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10倍,对于符合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可以提高至15倍;对同一被担保人、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額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