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原则
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二、内容与形式
㈠ 实验室开放要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开放的内容不能与学生所学专业的课程教学实验内容重复。其内容一般包括: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
㈡ 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和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三、组织实施
㈠ 实验室开放工作由主管校长统一领导,实验教学主管部门负责实验室开放的协调工作,各学院主管实验教学的院长与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实验室开放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制定本学院(中心)实验室的具体开放实施细则。
㈡ 具备开放条件的实验室可向实验教学主管部门提出本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申请。实验教学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验项目审核,核定资助经费,然后公布开放实验项目。
㈢ 每学期开学初,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相关实验室开放的内容、时间、地点等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已公布的开放实验项目可向相应的实验室预约。
㈣ 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等情况,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准备工作,并配备相应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同时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㈤ 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㈥ 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成果,实验室须做好成果收集等工作。
㈦ 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学生成绩考核工作,确保开放实验教学质量。
㈧ 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内本实验室开放的情况及开放效果报实验教学主管部门备案。
㈨ 实验教学主管部门根据开放实验室实验项目的开出情况核定相应工作量补助。
四、奖励办法
㈠ 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合格后,可按照有关文件申请创新学分。
㈡ 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指导工作。学校每年对在实验室开放方面成绩突出的学院(中心)、实验室及个人实行表彰和奖励。
㈢ 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创新性成果。通过学生开放实验取得成绩的项目,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
五、附则
㈠ 本办法自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㈡ 本办法由实验教学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一:
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中心)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在学院、班级
共同参与人 姓名、班级
开放实验室(中心)名称
申请理由及准备情况
实验时间
开放实验室(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附件二:
大学实验室(中心)开放项目立项申请表
申请学院(中心)
实验室(中心)名
开放项目名称
开放项目类型 □综合设计性实验
□创新实验
□科研转化
□学生兴趣自拟
□其它 指导教师姓名
职 称
接纳人数/组数
实验计划学时
面向专业年级
实验学生的知识准备
实验项目简介:(研究目的、内容、特色与创新、价值与预期结果等)
实验耗材及费用
平均
元 / 人· 时 工作量
学时 指导教师:
人;
实验准备:
人 开放具体时间
预期成果形式 □实验或研究报告
□论文
□硬件研制
□软件开发
□设计 □课件
□其它 联
系
人
预约电话
报 名 时 间
报名地点
学院(中心)
负责人意见
实验教学 主管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