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定点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申报表

 宜宾市定点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申报表 申报日期:

  月

 日

  受理经办人:

 申报编号:

 培训机构名称(章)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补贴人数(人)

 培训工种 培训起止日期 补贴标准(元/人)

 补贴比例(%)

 补贴金额(元)

  月

 日至

  月

 日

 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文号

 开户行

 账号

 就业服务机构核实意见(盖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资金拨付情况(盖章)

 经办科(股)核实意见:

  月

  日 经办科(股)审核意见:

 月

  日 财政部门 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下拨时间 金额(元)

 拨付时间 金额(元)

 负责人意见:

  月

  日 于

 月

  日至

 月

  日经公示无异议。

  负责人意见:

 月

 日 注:.本表应附:①定点培训机构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签订的培训协议书;②开班审批意见书;③培训成效意见书。

  .本期享受补贴人员签字的人员名单;培训人员签到花名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或《毕业证》;定点培训机构对参培人员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代为申请协议。

 .本表式四份,定点培训机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各存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