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10
基桩 静载 检测抽查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静载检测机构
基桩静载检测报告编号
抽查结论
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抽查人:
抽查日期:
备注:查询不到相应静载试验数据的,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检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补足检测数量,不具备重新检测条件的,若该单位工程所有静载均查询不到试验数据,责令建设单位牵头委托具有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工程地基基础安全性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处理;若该单位工程仅个别桩查询不到静载试验数据,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勘察、检测、施工、监理等单位按静载数量不足(查询不到试验数据的静载视同无效)提出处理方案,并按方案实施。同时按《福建省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闽建建[2015]41 号)对检测机构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