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精准扶贫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局精准扶贫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区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履行好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决如期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确保小康路上不让任何一个贫困地区因交通而掉队,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扶贫工作部署和要求,以保障贫困群众享有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为目标,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镇、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为贫困地区整体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循序推进。从全区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的实际出发,坚持与城镇化发展要求相协调,与特色产业发展、农村物流等相结合,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分步实施。

  (二)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坚持“雪中送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交通运输精准扶贫能力和水平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全区交通运输扶贫攻坚步伐。

  (三)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开展结对帮扶,优化发展环境,形成发展合力,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一)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的《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实施方案》,科学拟定建设等级、标准和规模,合理安排年度建设计划,保障广大农民便捷出行。

  (二)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9 年建成边缘村、贫困村道路及其他村道路建设 420 公里,2020年建成边缘村、贫困村道路及其他村道路建设 380 公里,补齐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

 打通“断头路”、“瓶颈路”,补齐一批“末梢路”,打通一批“循环路”,建设一批“产业路”,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路网结构,提升贫困地区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公路管养水平。一是全面构建农村公路三级路长制体系,大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服务水平。二是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二级监管机制,健全区级、镇街二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实现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晰、运转正常、管理规范”目标。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三化”进程,实行多元化社会化养护。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统筹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创建品质示范路,更好地满足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四)加快推进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建设。聚焦农村综合运输网络节点不畅问题,补齐农村综合站场建设短板,加快推进 1 个区级农村物流中心、15 个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和 3 个农村客运服务中心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到 2020 年具备条件的较大自然村通客车率达到 100%,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地区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镇域内发展镇村公交。优化城乡客运运输组织,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实施公交化改造、公司化运营。加大交通运输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力度,积极拓展“运游一体”服务。

  (五)扎实做好交通运输系统定点帮扶工作。围绕帮扶村唐田镇尚书村、秋江街道万宝村和东埂村实际情况,制定《“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工作计划》和具体脱贫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脱贫路径。坚持一对一、点对点,每月至少一次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切实帮助解决贫困户生产生活、居住、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实施精准脱贫。进一步深化与帮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各领导班子的沟通和交流,共同推动党组织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村级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促进村两委班子执政能力水平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督导检查机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脱贫攻坚中的组织、督导、宣传等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督办,及时通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以台账形式进行整改销号,对整改不力,推进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责任。

  (二)聚焦突出问题,完善道路建设机制。针对农村公路通达深度不够,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尚不健全,“重建轻养”,“畅返不畅”的问题,积极争取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我区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对公路建设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支持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七公开”制度,同时将各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统一纳入监管范围,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确保质量可控、群众满意。

  (三)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扶贫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强化正向激励,营造以交通运输扶贫成果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