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党委主体责任认识和思考——岳松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和思考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受到了越来越高的重视,“党委主体责任”成为了当今社会的热议话题,同时也引起了我的一些认识和思考。

 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许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精神,其中,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那么,什么才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呢?对于“党委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中给出了描述:党委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行职责,督促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落实好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关键在狠抓作风建设,真正让党员干部不敢、不想、不能腐败,关键在狠抓严明纪律,严防纪律松弛,克服组织涣散,执纪必严、违纪必纠,不能让纪律成为一纸空文。根据以上内容,我认为落实主体责任有五个方面的要求如下:

 1、履行好用人责任。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用好干部,可以促进风清气正;用错干部,会导致歪风邪气的上升; 2、履行好查处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有损于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处理; 3、履行好防止责任。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4、履行好支持责任。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主动承担起自觉的主体责任,认认真真地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是各级党委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 5、履行好示范责任。党委既是领导主体也是工作主体,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还要做出亲自执行和推动的工作,防止“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发生,同时兼顾业务和党风的建设,

 要自觉承担起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联系实际,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作为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提高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要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2、明确责任分工。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每年度都要按照工作分工,对党委的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并将分解方案以党委文件印发,于每年固定时间上报纪委备案,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公示; 3、加大对纪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经常听取同级纪委的工作汇报,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4、加强监督检查。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提示督办,各级党委每季度对下级党委以“提示卡”形式提醒牢记和履行好主体责任,以“督办卡”形式督促落实好

 阶段性任务,以“整改卡”形式督促整改未落实到位的工作和任务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确保主体责任落地,防止制度空转; 5、定期约谈和报告。每季度约定一次“廉政约谈日”,围绕党风的廉政建设工作,对班子成员、下级党政领导进行约谈,对员工反映问题较大的同志,要进行重点约谈。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每年在年中和年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党风的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汇报内容,接受群众评议。

 总之,党风的廉政建设本身就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自觉的事,必须务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干净做事、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挺起腰杆、敢抓敢管的底气,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认真承担党委主体责任绝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是需要耐心和信心,持之以恒地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将廉洁之风发扬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