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级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矿级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矿值班领导是当日生产安全的总指挥。矿值班领导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交接班制。主要任务是: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单位当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2、随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发现一般问题及时处置;重大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上一级调度部门直至集团公司总调度室。

 3、发生重大伤亡和非伤亡严重事故时,在第一时间按事故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报告,向属地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

 4、及时阅办传达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生产调度指令,组织有关部门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5、按照组织分工,协调处理基层请求解决的问题。

 6、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准备。

 7、主持召开临时性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对本值班日未办以及待办的事宜都要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9、 有事和出差不在矿者,提前向调度室说明,由调度室主任安排替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