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发展历史篇一:商业银行发展历史
发展历史 最初使用“商业银行”这个概念,是因为这类银行在发展初期,只承做“商业”短期放贷业务。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放款对象一般为商人和进出口贸易商。
人们将这种主要吸收短期存款,发放短期商业贷款为基本业务的银行,称为商业银行。中国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银行是经济中最为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西方银行业的原始状态,可溯及公元前的古巴比伦以及文明古国时期。据大英百科全书记载,早在公元前6世纪,在巴比伦已有一家“里吉比”银行。[3]
考古学家在阿拉伯大沙漠发现的石碑证明,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巴比伦的寺院已对外放款,而且放款是采用由债务人开具类似本票的文书,交由寺院收执,且此项文书可以转让。公元前4世纪,希腊的寺院、公共团体、私人商号,也从事各种金融活动。但这种活动只限于货币兑换业性质,还没有办理放款业务。
[3]
罗马在公元前200年也有类似希腊银行业的机构出现,但较希腊银行业又有所进步,它不仅经营货币兑换业务,还经营贷放、信托等业务,同时对银行的管理与监督也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罗马银行业所经营的业务虽不属于信用贷放,但已具有近代银行业务的雏形。[3]
人们公认的早期银行的萌芽,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银行”一词英文称之为“Bank”,是由意大利文“Banca”演变而来的。[3]
在意大利文中,Banca是“长凳”的意思。最初的银行家均为祖居在意大利北部伦巴第的犹太人,他们为躲避战乱,迁移到英伦三岛,以兑换、保管贵重物品、汇兑等为业。在市场上人各一凳,据以经营货币兑换业务。倘若有人遇到资金周转不灵,无力支付债务时,就会招致债主们群起捣碎其长凳,兑换商的信用也即宣告破碎。英文“破产”为“Bankruptcy”,即源于此。[3]
早期银行业的产生与国际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中世纪的欧洲地中海沿岸各国,尤其是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等城市是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商贾云集,市场繁荣。但由于当时社会的封建割据,货币制度混乱,各国商人所携带的铸币形状、成色、重量各不相同,为了适应贸易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货币兑换。于是,单纯从事货币兑换业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专业货币商便开始出现和发展了。
随着异地交易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来自各地的商人们为了避免长途携带而产生的麻烦和风险,开始把自己的货币交存在专业货币商处,委托其办理汇兑与支付。这时候的专业货币商已反映出银行萌芽的最初职能:货币的兑换与款项的划拨。[3]
随着接受存款的数量不断增加,商人们发现多个存款人不会同时支取存款,于是他们开始把汇兑业务中暂时闲置的资金贷放给社会上的资金需求者。最初,商人们贷放的款项仅限于自有资金,随着代理支付制度的出现,借款者即把所借款项存入贷出者之处,并通知贷放人代理支付。[3]
可见,从实质上看,贷款已不仅限于现实的货币,而是有一部分变成了账面信用,这标志着现代银行的本质特征已经出现。[3]
现代商业银行的最初形式是资本主义商业银行,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社会劳动分工的扩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一些手工场主同城市富商、银行家一起形成新的阶级——资产阶级。[3]
由于封建主义银行贷款具有高利贷的性质,年利率平均在20%~30%,严重阻碍着社会闲置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化。[3]
另外,早期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政府等一批特权阶层而非工商业,新兴的资产阶级工商业无法得到足够的信用支持,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要有大量的为组织资本主义生产所必需的货币资本。因此,新兴的资产阶级迫切需要建立和发展资本主义银行。[3]
据《2013-2017年城市商业银行市场前瞻与发展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资本主义商业银行的产生,基本上通过两种途径:
一是旧的高利贷性质的银行逐渐适应新的经济条件,演变为资本主义银行。在西欧,由金匠业演化而来的旧式银行,主要是通过这一途径缓慢地转化为资本主义银行。
另一途径就是新兴的资产阶级按照资本主义原则组织的股份制银行,这一途径是主要的。这一建立资本主义银行的历史过程,在最早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英国表现得尤其明显。1694年,在政府的帮助下,英国建立了历史上第一家资本主义股份制的商业银行——英格兰银行。[3]
它的出现,宣告了高利贷性质的银行业在社会信用领域垄断地位的结束,标志着资本主义现代银行制度开始形成以及商业银行的产生。从这个意义上说,英格兰银行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鼻祖。[3]
继英格兰银行之后,欧洲各资本主义国家都相继成立了商业银行。从此,现代商业银行体系在世界范围内开始普及。[3]
与西方的银行相比,中国的银行则产生较晚。中国关于银钱业的记载,较早的是南北朝时的寺庙典当业。到了唐代,出现了类似汇票的“飞钱”,这是中国最早的汇兑业务。北宋真宗时,由四川富商发行的交子,成为中国早期的纸币。到了明清以后,当铺是中国主要的信用机构。[3]
明末,一些较大的经营银钱兑换业的钱铺发展成为银庄。银庄产生初期,除兑换银钱外,还从事贷放,到了清代,才逐渐开办存款、汇兑业务,但最终在清政府的限制和外国银行的压迫下,走向衰落。中国近代银行业,是在19世纪中叶外国资本主义银行入侵之后才兴起的。[3]
最早到中国来的外国银行是英商东方银行,其后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来华设立银行。在华外国银行虽给中国国民经济带来巨大破坏,但在客观上也对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刺激作用。[3]
为了摆脱外国银行支配,清政府于1897年在上海成立了中国通商银行,标志着中国现代银行的产生。此后,浙江兴业、交通银行相继产生。[3]
商业银行发展到今天,与其当时因发放基于商业行为的自偿性贷款从而获得“商业银行”的称谓相比,已相去甚远。今天的商业银行已被赋予更广泛、更深刻的内涵。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多功能、综合性的“金融百货公司”。[3] 2银行特征
总体来看,估计二季度工业生产有望增长8.8%,增速较一季度加快0.1个百分点;三季度工业生产增速会进一步有所加快,但估计幅度不会太大,预计增长8.9%左右。
具体而言,有三大行业值得关注。一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月份,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9%,。这说明,在劳动力、土地和资金成本持续上升的背景下,多年引领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电子行业似乎已经风光不再。二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成品制造业。5月份,化学原料和化学制成品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增速较前4个月回落0.3个百分点;1-5月份,同比增长11.0%,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0.9个百分点。这说明,在环保要求日益提高的背景下,“两高一低”行业发展前景会越来越黯淡。三是水泥和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5月份,水泥日均产量同比增长3.2%,增速较前4个月回落0.9个百分点;1-5月份水泥日均产量同比增长4.1%,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1.8个百分点。尽管钢材日均产量5月份环比增速略有加快,但1-5月份同比增速显着回落4.7个百分点。这说明,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背景下,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前景依然不尽乐观。因此,商业银行对这些行业的放贷要增强风险意识,严格审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以防发生新的不良贷款和不良率显着上升。
3经营模式
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4]
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4]
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
为了适应中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新《商业银行法》对原来商业银行法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
银行发展历史篇二:浅析中国银行业的历史、业务发展、改革以及未来概况
浅析中国银行业的历史、业务发展、改革以及未来概况
中国银行业的历史
一、 起步阶段
中国出现近代化的银行始于鸦片战争之后。一般认为1847年在上海开设分行的英国丽如银行是中国近代最早的银行。而19世纪后期在中国活跃的外国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有英国的汇丰银行、惠通银行、中华汇理银行,法国的法兰西银行、东方汇理银行,德国的德华银行,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等。
中国人自己开办的第一家银行是中国通商银行,由清末实业家盛宣怀于1897年在上海创办,利用他任督办的招商局和电报局投资,同时拉其他官僚包括李鸿章等人入股,其组织管理和营业规则均参照外商银行(主要是英国汇丰银行),设立董事会,在全国各地开设分行。该行成立之初,就被清廷许可发行银两、银两两种货币,还获得代收库银、整理币制之权。在官方的中央银行设立之后,该行才转为纯粹的商业银行。 1912-1927年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跟中国银行一起承担中央银行职责的还有交通银行。交通银行的历史同样可以上翻到清朝末年。1908年,由清政府邮传部牵头组建,为官商合股,初期目的是借款赎回被列强控制的铁路,故名交通银行。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其地位进一步上升,与中国银行一起承担共同承担发行货币、调节币制、兑换外币和代理国库收支的中央银行职责。
二、第一个繁荣时代
1927年至1928年,北伐军革了北洋军阀的命,历史进入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受江浙财团资助的蒋介石政府,也十分重视银行体系的建设。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另组建中央银行,授予其发行纸币、代理国库、经理公债、管理外汇等特权。同时,将中国银行改组为国际外汇兑换专业银行,交通银行改组为辅助工农商矿的专职银行。1935年,国民党政府又组建中国农民银行,作为供给农业信用、发展农村经济的专职银行。至此,形成了以四大国有银行(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为基本骨架的银行体系。国民党统治后期,形成了宋子文家族控制中国银行,孔祥熙家族控制交通银行,陈果夫家族控制农民银行,四大家族官僚资本控制国有金融业的局面。在清末和北洋军阀时代,除了官立银行之外,众多私营银行也百花齐放,并在1920-1930年代进入快速成长期,成就了中国金融业历史上的第一个繁荣期。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代,私营银行以“北四行”和“南三行”为代表,官商合办银行以“小四行”为代表。 “北四行”是指1917年成立的金城银行、1915年成立的盐业银行、1921年成立的中南银行和1919年成立的大陆银行,与北洋军阀均有一定的渊源,均以华北为业务重心,并曾一度开展广泛的协作,合办“四行储蓄会”和“四行准备库”,联合发行钞票。1927年之前,盐业银行实力最强,存款额曾一度位居全国私营银行之首。1930年代之后金城银行实力飙升,成为北四行的支柱,其存款额也一度跃居全国首位。 “南三行”是指1915年成立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1907年成立的浙江兴业银行和1909年成立的浙江实业银行,后两家均为清末浙江地方金融力量组建。民国后三家银行均以上海为业务经营重心与发展基地,并多方面开展合作。1927年之前,浙江兴业银行与盐业银行并驾齐驱分列南北银行之首。1930年之后,则是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与金城银行后来居上,成为南北银行的老大。浙江实业银行则专注于外汇业务。 “小四行”为1897年成立的中国通商银行、1908年成立的四明商业储蓄银行、1919年成立的中国实业银行和1929年成立的中国国货银行,前三家原来均为民族资本经营,后被国民党政府改组和控股,成为官商合办银行。中国国货银行则为国民党政府定都南京之后组建的官商合办银行。
1930年代前期,中国金融业进入第一个繁荣时期,史称“黄金十年”(1928-1937年)。但繁荣的背后是极度的混乱。当时,市场上多种不同的银两、银元、铜币和形形色色的纸币并行流通,多家金融机构都发行自己的纸币。1935年,国民党政府着手实行金融改革,首先是通过增资和颁布《中央银行法》强化中央银行的地位,随后实行“法币政策”,放弃银本位,禁止白银流通,将白银收归国有,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流通货币,称“法币”。这是中国货币史上划时代的一笔,中国至此才第一次进入了纸币为主的时代。 抗战和内战时期,金融系统濒于崩溃,在那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信用难以维持,银行的命运也同样如风中的飞絮。抗战时期,部分银行随国民党内迁,部分则留在沦陷区惨淡经营。内战时期,金融领域严重失序,爆发了恶性通货膨胀,1948年国民党废弃法币,发行金圆券,但维持了不到一年金圆券体系也因急剧贬值而崩溃。到了新中国成立,存留下来的金融业只能用“苟延残喘”来形容。最后,“北四行”、“南三行”、“小四行”及一些私人钱庄在社会主义改造的浪潮中,于1952年被组合为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随后在1955-1956年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储蓄部。这些曾经历过辉煌时代的民营银行品牌,至此消亡。它们所代表的那个短暂的繁荣时期,也已烟消云散,只给后人留下一连串的概叹。
三、大一统时代
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在新中国成立的同时被赋予了国家金融产权的唯一代表地位。对于国民党时代留下来的“四大银行”,中央银行和农民银行已随国民党迁台,留下来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则为社会主义所用。中国银行仍旧作为经营外汇业务的专业银行,并进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个职能部门;1954年在原来交通银行的基础上组建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即现在的中国建设银行),继续承担向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性任务,而交通银行的其他业务也并入中国人民银行;此外,1951年还组建了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办理支农拨款和贷款并扶持农村信用合作的专业性银行,此后中国农业银行在机构重组中曾三度合并于中国人民银行,又三度重新设立。
至于以“北四行”、“南三行”、“小四行”为代表的私营银行,如前所述,于1952年被组合为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随后在1955-1956年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储蓄部,也成为新中国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至此,新中国建立了“大一统”的金融体系,一切信用集中于国家的目标基本实现。中国人民银行既承担发行人民币、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中央银行职责,又承担统一管理国家金融机构和金融运作的职能,同时又是开展存款、贷款、汇兑和外汇业务的商业性银行,可谓“三位一体”。“大一统”银行体系服务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深深地打上了那个国家“大一统”时代的烙印。
四、向现代银行体系转变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银行业体系又一次华丽转身。“大一统”的计划经济银行体系向现代市场经济银行体系的过度,经历一个比较长的渐进过程,从1979年开始,一直到1990年代末才基本完成。
首先是1979年三大专业性银行恢复,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的体系中独立出来,中国农业银行重新设立,这三大专业性银行分别承担经营外汇业务、基本建设投资和扶持农村金融的政策性任务。然后是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商业性业务剥离出来,成立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信贷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而中国工商银行由于继承了中国人民银行原来的商业性业务,成为全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并保持其老大的地位一直到现在。
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经营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业务,从专业政策性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1994年政府对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将金融管理任务、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剥离。(1)国家开发银行成立,接过
了中国建设银行对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政策性业务,而中国建设银行转变为商业银行;(2)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接过了进出口方面的政策性业务,另国家外汇的管理职责由外汇管理局统一承担,中国银行也转变为商业银行;(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接过了中国农业银行在农业金融方面的政策性业务,另1996年全国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中国农业银行也转变为商业银行。至此,三大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分家,分别成为两个不同的系统。 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外,从1980年代中期起,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1987年,交通银行在时隔30年之后重新建立以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成为全国第一家股份制的商业银行。时隔一周之后,由招商局集团创办的招商银行在深圳成立,成为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从1987年到1988年,第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破茧而出,除了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之外,还有由中信集团创建的中信银行,由深圳地方金融力量创建的深圳发展银行,由福建地方金融力量创建的兴业银行,由广东地方金融力量创建的广东发展银行。 1992年“又是一个春天”的推动下金融业继续向前推进,第二批股份制银行也乘势而出,从1992年到1996年,先后增添了这些新生力量:由光大集团创办的光大银行,由上海地方金融力量创办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由首钢等北京企业力量创办的华夏银行,由全国工商联牵头组建的民生银行。其中民生银行是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投资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3-2006年,又有由山东地方金融力量创办的恒丰银行改制成立,由浙江民营资本创办的浙商银行改制成立,由天津地方金融力量创办的渤海银行成立。至此,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增加到13家。 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13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外,数量更庞大的是遍布全国各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全国各地的城市信用社成立于1970年代末到1993年,是由城市居民集资建立的合作金融组织,其宗旨是通过信贷活动为城市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城市居民提供资金服务。主要设立在大中城市,也有部分小城镇。1995年开始,为整肃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中央金融主管部门决定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当时全国5000多家城市信用社,一部分关闭或停业整顿,剩下2000多家组建为110多个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也实质上从具有草根意味的合作金融组织,逐步转化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工具和地方金融机构的代表。截止至2009年底,全国已有140家城市商业银行。
同样,农村商业银行也是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基础发展起来的。1950年代初,在全国各地农村合作化运动的潮流中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应运而生,由农民入股,签协议组成,成为扶持合作制农业生产的重要金融力量。1958年之后随着“大一统”金融体制的建立,农村信用社转化为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走上了“官办”的道路。1984年之后,各地农村信用社纷纷恢复,作为推动农村乡镇企业发展的工具。1996年,各地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同时国有商业银行逐渐退出欠发达地区农村领域,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并被赋予“支农”的政策性职能。2005年之后,部分农业比重很低地区的农村信用社陆续实行股份制改造,组建农村商业银行,也转化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工具和地方金融机构的代表。
这样,经过30年的渐进式改革,中国基本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十多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一百多家城市商业银行、更多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所构成的现代银行业体系。
截止至2009年,全国共有14家商业银行的股票上市,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深发展A、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
然后是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商业性业务剥离出来,成立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信贷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而中国工商银行由于继承了中国人民银行原来的商业性业务,成为全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并保持其老大的地位一直到现在。
中国银行业的业务发展
以中间业务为主做下简要的说明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战略
国际金融业发展主流是加强中间业务的发展,而中间业务从银行竞争力资产、竞争力过程乃至竞争力环境方面产生的巨大差异,已不得不让我们关注中间业务。本文首先阐述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相关理论,其次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之上 总结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一一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理论概述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定义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义为:商业银行凭借其信誉、资金、技术、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和机构网点以及与社会经济联系面广等优势,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身资金,为社会公众提供各式各样的资产负债业务以外的金融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手续费收入的经济行为。
(二)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意义
1、中间业务增加了银行稳定收入的来源
商业银行传统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利息收入,而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及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使商业银行的生存环境变得严峻,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分流了一部分存款,而直接融资比例的上升也对贷款业务的开展带来一定影响,商业银行传统的利息收入大大降低。中间业务 所带来的手续费收入弥补了利息收入的不足,稳定了银行的收入流
2、中间业务分散了银行经营风险
商业银行传统的贷款业务尽管为银行带来主要收入,但也承担着一定的信用风险,与此相比,中间业务主要是接受客户委托,以中介人的身份进行的代理业务,风险主要由委托人承担,其自身安全性好。另外,中间业务所带来的非利息收入有助于银行通过收入流的组合 多样化来降低银行收入波动的风险。
3、促进传统资产负债业务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客户对银行的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的趋势,除了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外,还要求银行提供诸如投资理财、咨询、代理、信用卡等业务,银行满足客户的多样化服务需求有利于与客户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为具有存贷关系的客户提供配套的中间业务,可以使银行有效地留住客户的全盘资金;更深入的了解客户的业务经营及资金运作特点,预知客户的经营风险,可以为信贷资金投放与收回提供准 确科学的决策依据,从而有效地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4、银行业务多元化有利于银行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中间业务把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从信用类业务拓展到了各类非信用类业务,使银行业务经营呈多元化,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企业,也应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银行利用自己的网络、技术、人才、信息、信誉等资源为客户提供中间业务,向客户合理收取手续费不仅合理有效地配置了银行的资源,而且为银行带来稳定收入,增强了银行竞争力。 另外,对整个金融体系来讲,银行业务多元化增强了金融服务业的竞争,减少了垄断,促进公平竞争,提高了金融机构效率,降低了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
发展。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
(一)信用卡业务高速增长
自2003年以来,我国信用卡业务出现了井喷式增长。截至2008年12月31日,信用发卡量达到了1.42亿张,信用卡业务出现飞速发展源于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经济实现了多年持续高速增长,造就了一批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人士。这一阶层人数在2010 年有望将达到1.2亿,为信用卡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庞大的客户基础
(二)代理业务范围不断扩大
代理类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开展较多的一种典型的中间业务。各商业银行充分利用自身的中介优势,广泛开展了代发工资、代付水电气费、手机费、传呼费、固定电话费、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报刊订阅费、环保费、养路费、税款、社会保险基金、劳保基金、工商管理费、法院诉讼费、各类罚款等业务。与此同时,代理业务也在逐步扩大。目前已发展有代理国外资金贷款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政策性商业银行业务、代理城乡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代理财政性业务等。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推动了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代理基金、财务顾问、同业结算代理等 中间业务收入的较快增长。
(三)金融创新产品迅速增加
商业银行通过整合金融资源以及采用高科技手段,不断推出金融创新产品,如电话银行、企业银行、自助银行、证券保证金自动转账、私人理财、消费信贷等业务,从而进一步 推动了中间业务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规模小、收入低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已有160多年的发展历史,尤其是近三十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其突出表现就是中间业务对银行总体利润水平的贡献率大大提高。如美国花旗银行存贷业务带来的利润占总利润的20%,而其余的利润都是由承兑、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个人财务顾问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大量中让业务创造的。 目前我国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般在10%以内,其差距是比较大的。
(二)业务品种单一
虽然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金融创新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而言,业务范围较窄,品种单调。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从事的主要是传统型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银行卡业务类、结算类、电子汇划类、代理保险基金类这些技术含量小、收费比例低的业务),其品种仅有420个品种,层次较低,缺乏吸引力,而技术含量高、为市场提供高智力服务的中间业务,如资信调查、资产评估、信息咨询、个人理财、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以及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类还刚刚起步,而在已办理的承诺、交易、基金托管、咨询顾问等类中间业务中,多是一些简单的初级业务。相比之下, 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不仅范围广,而且 层次高、品种多。尤其是在各国纷纷打破分业经营的限制、实行混业经营以来,为满足客户各种需求,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开发的中间业务品种已达2万种, 范围涉及知识含量较高的管理、担保、融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众多领域,可以有效满足客户的多种金融需求。
(三)业务管理分散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各项中间业务的营销和拓展自成体系,中间业务和资产负债业务相互分割,三大业务各自为政,未能形成整体合力。例如,信用卡业务一般由银行卡部负责,代理保险和个人电子银行业务归个人业务部负责,企业电子银行业务又由公司业务部负责等。这种分散式的管理并没有按中间业务应有的地位统一规划和管理起来,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配合,各部门联动营销的格局与合力尚未形成,营销资源不能共享,甚至重复营销,造
银行发展历史篇三:浅析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
浅析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历史
商业银行是随着近代西方经济社会发展而出现的产物。中国在鸦片战争以前不存在银行等近现代金融机构。中国出现近代化的银行始于鸦片战争之后。
一、起步阶段 (1840—1897年)
1.银行业发展概况
(1)第一家近代银行:1847年,英国丽如银行分行——第一家在华设立的外国银行。
(2)在华外国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的兴起
19世纪后期,在中国活跃着多家外国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形成外商银行独大的局面。如:汇丰银行、中华汇理银行、法兰西银行、德华银行等等。
(3)传统金融机构与近代金融机构并存。钱庄、票号等类似银行的传统金融机构与在华外国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并存。
2.影响
对中国传统金融业造成巨大冲击,虽是帝国主义在华攫取经济特权和经济利益的工具,但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国银行业的近代化,近代银行经营管理理念开始影响中国金融业。
二、发展、兴起、受冲击及遇危机阶段(1897—1949年)
(一)第一家中国人自办银行的出现
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中国通商银行。
官督商办,官僚资本与商人资本共同入股。
组织管理与营业规则参照外商银行,设立董事会,在全国各地开设分行。 被清王朝朝廷许可发行银两、代收库银、整理币制。不是纯粹的商业银行。
(二)华商银行、外国银行与传统金融机构并存
1.因不适应历史发展,票号已消失。钱庄具有一定的适应性,仍然存在。
2.多家华商银行设立:大清银行设立,中国通商银行转型为纯粹的商业银行。1908年,设立交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均采取官督商办、官僚资本与商人资本共同入股的形式。众多私营商业银行的设立。
(三)华商银行的兴起和中国银行业的繁荣
1.四大国有银行的形成
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为基本骨架,四大银行为专职商业银行。四大家族官僚资本控制国有金融业。
2.私营银行的快速成长(1920年—1930年)
民族工业崛起,帝国主义放松对中国的侵略。
私营银行以“北四行”和“南三行”为代表,官商合办银行以“小四行”为代表。
“北四行”是指1917年成立的金城银行、1915年成立的盐业银行、1921年成立的中南银行和1919年成立的大陆银行,与北洋军阀均有一定的渊源,均以华北为业务重心,并曾一度开展广泛的协作,合办“四行储蓄会”和“四行准备库”,联合发行钞票。
“南三行”是指1915年成立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1907年成立的浙江兴业银行和1909年成立的浙江实业银行,后两家均为清末浙江地方金融力量组建。 “小四行”为1897年成立的中国通商银行、1908年成立的四明商业储蓄银
行、1919年成立的中国实业银行和1929年成立的中国国货银行。前三家银行由民族资本经营银行被改组为官商合办银行,由南京国民政府控股。中国国货银行为南京国民政府组建的官商合办银行。
3.苏区银行机构的出现
1932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成立,1934年开始办理存款业务。
(四)中国银行业遭受打击与银行业危机
1.银行业发展遭受打击
抗日战争期间,金融系统濒于崩溃。一部分银行随国民党内迁,另一部分银行留在沦陷区惨淡经营。
2.半殖民地银行机构
1932年—1945年,在日本在东三省设立了一些商业银行,但都是日本帝国主义在华攫取经济利益的工具。
3.内战期间银行业危机
内战时期,金融领域严重失序,爆发了恶性通货膨胀,1948年国民党废弃法币,发行金圆券,但维持了不到一年金圆券体系也因急剧贬值而崩溃。私营银行、钱庄或者关张倒闭,或者苟延残喘。
三、大一统时代(1949—1979年)
新中国金融是在完全推到旧中国金融的基础上重建起来的,取消了官僚资本主义控制的银行,取消了在华外商银行的特权,禁止外币在华流通,对专业银行、公司合营银行及私营银行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形成了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服务的大一统金融体制。
(一)银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2—1956年)
“北四行”、“南三行”、“小四行”及一些私人钱庄被组合为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于1955-1956年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储蓄部。
(二)大一统体制的形成
1.中国人民银行的设立:于1948年成立,并在1949年被赋予国家金融产权的唯一代表地位。
2.大一统体制:中国银行被合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的设立与合并。中国人民银行既承担发行人民币、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中央银行职责,又承担统一管理国家金融机构和金融运作的职能,还是开展存款、贷款、汇兑和外汇业务的商业性银行。“大一统”银行体系服务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
(三)新中国金融遭遇挫折
1969年—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成为财政部二级机构,成为”大钱库+出纳员”,新中国金融遭遇重大挫折。
(四)中国人民银行的恢复
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恢复为部级单位,但双重职能未改变。
四、中国银行业的现代化转型时代(1979—2005年)
改革开放之后,“大一统”的计划经济银行体系向现代市场经济银行体系转型,从1979年开始,到20世纪90年代末才基本完成。2001年,我国加入WTO,承诺逐步开放金融业。现代银行体系必须适应国际化发展,与国外银行有序竞争。因而,我国逐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2005年,我国基本形成了现代银行体系。
(一) 专业银行的恢复
1.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的体系中独立出来
2.中国农业银行重新设立
(二)中国人民银行剥离商业银行业务
1.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商业性业务剥离出来,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信贷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2.1984年,成立中国工商银行,继承了中国人民银行原来的商业性业务,成为全国最大的商业银行。
(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型——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时期
1.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
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开始经营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业务,从专业政策性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2.1994年,将金融管理任务、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剥离。
(1)国家开发银行承担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政策性业务。
(2)中国进出口银行承担进出口方面的政策性业务。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农业金融方面的政策性业务。
(4)农村信用社从农业银行体系中分立。
3.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出现
从1987年到1988年,第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
1987年,交通银行成为全国第一家股份制的商业银行。
1988年,招商银行成为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设立,其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
4.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设立
1995年起,部分城市信用社陆续改组为城市商业银行。
2005年起, 部分农村信用社陆续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
5.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2004年)
6.银行法制建设: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颁布。
7.现代银行体系的基本形成
基本形成由中国人民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十多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一百多家城市商业银行、更多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所构成的现代银行体系。
五、银行业改革攻坚时代(2005年至今)
2007-2009年,由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对银行业暴露了银行业存在的许多问题。因我国银行业受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和保护,银行业受影响较小,中国银行业发展迅猛,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但中国银行存在着内控机制不健全,公司治理不完善,管理理念较落后等诸多问题。巴塞尔委员会的一系列协议对各国银行业影响深远。我国要改进银行业经营管理模式,适应银行业国际化竞争,必须进一步提升银行治理水平,必须进一步深化银行业改革。因此,我国银行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对促进银行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从注重经营管理逐步向注重风险管理转型。
1.2005年,《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颁布,“一行三会”金融监管体制形成。
2.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2005年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陆续上市。
3.2004年,颁布实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转化适用巴塞尔协议二的部分内容,使商业银行更加注重资本充足率管理,商业银行管理由日常经营管理向注重风险管理转型。
4.2013年,颁布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转化适用巴塞尔协议三的部分内容。各商业银行更加注重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