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友兰人生四境界_《兴趣与人生》冯友兰,阅读答案

兴趣与人生

冯友兰

小孩子的游戏,最有无所为而为的精神。在游戏中,小孩子做某种事,完全出于他的兴趣。他可以写字,但他并非欲成一书家。他可以画画,但他并非欲成一画家。他更非欲以写字或画画,得到所谓“世间名利恭敬”。他写字或画画,完全是无所为而为。他做某种事,完全是乘兴,他兴来则做,兴尽则止。所谓“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他做某种事皆是顺其自然,没有矫揉造作,所以他做某种事,是无所为而为,亦即无为。

当小孩子时候的游戏,是人生活中最快乐的一部分。道家的理想生活,就是这一类的生活。道家以为成人所以不能得到这一类的生活者,乃因受社会中各种制度的束缚。我们若能打破此种束缚,则此种生活即可得到。我们亦以为这种生活是快乐的,亦可以说是理想的生活,但社会中各种制度的束缚并不是容易被打破的。这些束缚不容易被打破,并不是因为人的革命的勇气不够,而是因为有些社会制度是任何社会存在所必需的。若打破这些,就取消了社会的存在。社会若不能存在,人亦不能存在,就是说,若没有社会,人就不能生活,更不用说快乐地生活。道家以为,无为的生活是快乐的,这是不错的。道家又以为,人在社会中,因受社会制度的束缚,以致人不能完全有这种生活,这亦是不错的。但道家因此即以为人可以完全不要社会制度,以求完全有这种生活,这是一种过于简单的办法,是不可行的。

照道家的说法,无论任何人总有他所感兴趣的事。我们看见有些人于闲暇时,什么事都不做,而蒙头大睡,或坐在那里胡思乱想,似乎是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而实在是他对于蒙头大睡,或胡思乱想,有很大的兴趣。既然任何人对于有些事总感兴趣,如果任何人都照着他的兴趣去做。则任何人都过着最快乐的生活,“各得其所”,真是再好没有的。或者可以问:如果人人都对于蒙头大睡感兴趣,如随其兴趣,则都蒙头大睡去了,又有谁去做事呢?人人都不做事,岂不大家都要饿死?道家于此可答:绝不会如此。有许多人对于蒙头大睡不感兴趣,如叫他终日蒙头大睡,他不但不以为乐,反以为苦。这些人如没有事做,反觉烦闷。所以有些人要“消闲”。所以要消闲者,即有些人有时感到闲得无聊不可耐,故需设法找点事做,将闲消去。忙人找闲,而闲人则找忙,所以,虽任何人都随着他的兴趣去做,天下事仍都是有人做的。

这是一个极端的说法。照这个极端的说法,自然有行不通、不可行之处。有些事显然是不容易使人感兴趣的,如在矿井里做工等。然而这些事还不能没有人做。在社会里,至少在有些时候,我们每个人都需做些我们所不感兴趣的事。这些事大概都是社会所必需的,所以我们对于它虽不感兴趣,但亦必须做之。社会是我们生存所必需的,所以,我们对于社会都有一种起码的责任。这种起码的责任,不见得是每个人皆感兴趣的。所以,主张人皆随其兴趣去做的极端说法,如道家所说,是不可行的。不过这种说法如果不是极端的,则是可行的。这种说法在相当范围内,我们不能不说是真理。

(摘自《读者》2013年第l0期)

6.下列对文章中心论点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儿时的游戏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一部分,人的理想生活,就应是这种快乐的生活。

B.兴趣是成功的起点,与人生有着密切的关联,我们应该坚持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C.每个人都要对赖以生存的社会负责,所以都要做些可能不感兴趣但又必须做的事。

D.个人的兴趣应该服从社会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最终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7.下列说法中不属于道家理论的一项是

A.人都是生活在某种社会中的,若没有社会,人就无法生活,更不用说快乐地生活。

B.人在社会中生活,总会受到各种社会制度的束缚,以致不能完全拥有快乐的生活。

C.如果没有社会制度,无论小孩还是大人就都能快乐的生活,所以应取消社会制度。

D.人皆有兴趣但各不相同,如果每个人都做自己感兴趣的事,那么天下事皆有人做。

8.下列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围绕兴趣与人生的话题,从小孩子的游戏引出道家对理想生活的认识。分析了道 家思想的局限性与合理性,提出了自己关于兴趣与人生的看法。

B.文章大体分两部分,前半部分先论述人的兴趣的特点及种类,后半部分集中阐述人生的意义以及与兴趣的关系,层次清楚,逻辑严密。

C.本文的语言很有特点,在白话中自然融入一些文言词语,简洁明了,把抽象深奥的道理阐述得通俗易懂,使读者领悟到深刻的人生哲理。

D.文章立论和驳论相结合.有破有立,运用举例、道理等论证方法,阐述了怎样正确认识人生、怎样正确处理个人兴趣与社会需要的关系。

6.C 7.A 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