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会计要素视角的保险公司会计个性探讨


  【摘 要】 为了全面、准确理解保险会计的内涵,掌握其本质特征,研究保险公司会计问题,除了对一般会计理论体系要有充分了解外,还需把握保险行业会计的特殊性。文章针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个会计要素探讨保险公司会计个性。
  【关键词】 保险公司; 会计要素; 个性
  【中图分类号】 F23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9-0040-02
  一、保险公司资产个性
  (一)存货所占比重较小
  一般制造业主要从事产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其物质实体是有形的,因此,资产以经营性资产为主,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以及批发零售商业的购进商品等存货占了很大比重。而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出售的不是商品,而是一纸对投保人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予以赔偿或给付的信用承诺,这种信用承诺是无形的,因而资产中存货较少,存货主要表现为少量的物料用品。
  (二)对投资具有较大的依赖性
  保险公司收到保费后,收与支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尤其是寿险业务,保险合同期限长,有的长达三四十年以上,闲置资金在公司积累的时间长,金额大,这种资金具有保值和增值的内在要求。如果资金不运用或者资金运用效益低,最终会导致入不敷出,保险赔付资金难以支付给被保险人,保险业务就难以经营。因此,保险资产中投资性资产占较大比重。目前,从资金的安全性和谨慎性出发,保险公司投资性资产以银行存款和各种债券投资为主,但由于市场利率较低,投资收益不够理想。2015年,备受关注的《保险法》迎来大修,国务院发布了《保险法》修改草案送审稿,草案正式实施后,将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运用金融衍生品,以提高资金运用效益。
  二、保险公司负债个性
  (一)占比例最大的是各种责任准备金
  对于一般制造业,其负债主要表现为借款和应付项目。对于保险业,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负债项目较一般会计重要,而负债主要是各种责任准备金。对于非寿险业务,保险年度和会计年度可能不一致,也就是说会计年度是1月1日至12月31日,但保险年度不一定是1月1日至12月31日,这就会出现保险年度跨越会计年度的现象。虽然保费在保单生效时已经作为保费收入入账,但在会计年度末由于保险责任尚未到期,保险公司应将不属于本年度的保费收入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形式提存出来,作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列示,同时作为费用在利润表列示,从当年收入中扣除,在下年度保险责任到期时再转回作为真正的保费收入,以承担跨年的保险责任。另外,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对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结案的赔款事先应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作为未来保险赔款的资金来源,以防止损益的大幅度波动。对于寿险业务,正常情况下,自然保费应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但为了防止逆选择,保险公司收取保费时采用均衡保费方式,即每期所收的保费是相等的,这就会出现在保险期限早期收取的保险费要高于风险成本,这多收的保费不能作为保费收入,而应该通过责任准备金的形式提存出来,长期积累,用以弥补晚期少收的保费。提取责任准备金是保险行业特有的,保险会计也因此被称为“异端会计”。据统计,责任准备金已占保险公司负债总额的80%甚至90%以上,特别是寿险业务更加明显。
  (二)保险负债具有较强的或有性
  制造业负债有较大的确定性,金额是确定的;而保险负债受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其结果必须通过未来保险赔付予以证实。保险业务涉及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所有其他行业所遇到的风险都会以保险合同形式转嫁给保险公司,所以,保险负债的计量不同程度受各种风险的影响。比如:寿险业务的期限较长,不确定的风险相对更大,往往要受利率风险的影响;而非寿险业务期限较短,金融市场相对稳定,利率变化幅度不大,利率风险较小,但也会产生其他类似的风险,如自然风险、地理风险等。另外,保险负债还受到保险公司自身经营管理风险的影响,如核保核赔能力、推销方法、利率信贷政策、销售额、资金运用效率、成本控制水平等。
  (三)保险负债的计量建立在大数法则和精算方法的基础上
  在集合大量同质风险的基础上,依据大数法则可以总结出风险的规律性,测定风险发生的损失概率和期望值,使得保险负债能够合理地进行计量。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需要运用特殊的精算方法和假设来对保险负债进行合理的评估。对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由于其涉及的保险合同期限较短,其提取可以采用未赚保费法;对于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可以采用案均赔款法、准备金进展法、链梯法、B-F法等[ 1 ];对于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由于是针对长期保险合同,期限较长,未来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较大,其计量相对复杂,应考虑未来现金流、货币时间价值、边际(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采用三因素法[ 2 ]。
  三、保险公司所有者权益个性
  (一)一级法人(即总公司)才会产生外来资本
  对于一般制造业,一个企业可能就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但对于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采取“一级法人,分级管理,逐级核算”的体制,省级、地市级、县级保险公司都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有总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并实行集团控股模式,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实行授权经营管理,因此,只有一级法人(即总公司)才有实收资本(或股本)等外来资本,基层公司所有者权益较少,主要来源于上级拨入资金(即营运资本)。
  (二)保险经营的高风险性要求单独设置一般风险准备金
  保险责任准备金是对保户的负债,保险公司除了按照规定提足各项责任准备金之外,为了防范将来发生的巨灾风险,在向投资者(或股东)分配利润之前,还需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特大自然灾害等巨灾亏损。由于一般风险准备金是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因此它不是负债,而是属于所有者权益,这也是其他行业没有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盈余公积不同,不得用于转增资本和向投资者分红,必须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