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联合公报]国防部长会议

  (北京,2006年4月26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于2006年4月26日在中国北京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防部第一副部长兼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戈?达尔别科夫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上将、吉尔吉斯共和国国防部长伊?伊?伊萨科夫中将、俄罗斯联邦副总理兼国防部长谢?鲍?伊万诺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国防部长舍?海?海鲁洛耶夫上将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防部长鲁?爱?米尔扎耶夫参加了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以下称部长们)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就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五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基础上加强成员国防务部门之间的合作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就实质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部长们重申,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应当建立在《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的基础上。
  部长们认为,当前新威胁和新挑战变得越来越突出,如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跨国犯罪、环境恶化、疫情传播等,只有通过区域和广泛国际合作才能应对。
  部长们认为,上海合作组织应当成为各国共同应对新的挑战和威胁、保障国际及地区安全的有效机制。
  部长们强调,1996年4月26日在上海签署的《中、哈、吉、俄、塔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和1997年4月27日在莫斯科签署的《中、哈、吉、俄、塔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两个协定的落实加强了协定签署国间的互信和睦邻关系,为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创造了良好条件。
  部长们重申,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应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基础上继续加强防务与安全领域的合作。这种合作将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友好关系长期发展,并对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部长们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将继续在公开、透明的原则下秉承“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内容的“上海精神”开展防务及安全领域的合作,这种合作不针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
  部长们责成由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负责国际军事合作部门领导或者部长授权人员组成的高官委员会制定具体建议,以落实2005年7月5日阿斯塔纳宣言,应对本地区和平、安全所面临的新挑战。
  部长们表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防务部门愿与集体安全条约组织和其它国际组织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以及贩卖毒品、走私武器、非法移民等跨国犯罪。
  部长们强调,2005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在北京举办的上海合作组织防务安全论坛扩大了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合作,有利于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及观察员国之间的相互理解。
  部长们积极评价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以往举行的联合演习取得的成果,并商定2007年在俄罗斯联邦境内举行下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为协调演习组织和实施的相关问题,决定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专家组。
  部长们强调了进一步扩大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防务部门对话与交流的重要性,决定继续并强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军队总参谋部代表和国防部负责国际军事合作部门领导定期会议的机制。认为应当确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防务部门合作的主要方向,在防务领域继续举办研讨班和以其它形式开展交流,就保障区域安全方面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部长们商定,上海合作组织国防部长2007年例会将在吉尔吉斯共和国举行。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防部代表
  布?达尔别科夫中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代表
  曹刚川上将
  吉尔吉斯共和国国防部代表
  伊?伊萨科夫中将
  俄罗斯联邦国防部代表
  谢?伊万诺夫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国防部代表
  舍?海鲁洛耶夫上将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防部代表
  鲁?米尔扎耶夫
  (新华社北京讯,4月27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