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慈善理念面临十大转型|慈善理念

  1.给予而不是索取:现代的给予不仅是不图回报,反而是捐赠者感谢贫困者为其提供实现爱心的机会。   2.宽容而不是苛责:做慈善总比不做慈善好,过高的道德标准,往往产生虚伪或者暴力。
  3.高调个性而不是低调倡导:在海外许多慈善家都是公开宣扬自身的慈善行为,并且把家庭的慈善传承理论化而广为宣传。
  4.慈善压力而不是依赖自发:在香港的节假日往往有相当广泛的旗帜义卖活动,在活动期,走在大街上,如果你没有已经买旗的标志,就会十分尴尬。
  5.组织发达而不是个体单干:各国建立基金会的门槛相当低,特别鼓励家庭或家族成立基金会以实现捐赠意愿。
  6.免税行善而不是竭泽而渔:通过税收的优惠,使善有善报,形成一种法律机制。
  7.重税施压而不是道德说教:从利益的角度强制性要求人们参与慈善,并且达成巨额捐赠。
  8.保护尊严而不是揭人隐私:现代慈善不可能是谁从事慈善就要将其作为“公众人物”,进行全面审查从而将慈善变成令人望而生畏的祭坛,公权与私权之间要有严格界限。
  9.捐赠权高于社会知情权:捐赠者可以不公开、不透明,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是现代慈善的一个品格,而受捐助者要受到更多的监督。
  10.全民慈善而不是富豪慈善:现代慈善特别鼓励大众参与,从而使大量的社会问题能够及时地在社区层面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