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抄伪稿案”看假新闻和集权主义控制】 伪稿

  【摘要】清“传抄伪稿案”,以现在的眼光看,应是不折不扣的假新闻,清政府的彻查,反映了封建统治者的集权主义思想。   【关键词】传抄伪稿案 假新闻 集权主义   
   2008年末和2009年初我国新闻业界发生了两次影响很大的假新闻事件,一次是“华南虎事件”,一次是CCTV十大新闻图片评选上获得铜奖的作品“藏羚羊”被网友认定为合成处理后的假照片。制造假新闻者有其动机,假新闻的产生也有历史。清乾隆年间的一个假新闻事件――史称“传抄伪稿案”,涉及的人数众多,造成的影响重大。对这一事件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加深了解假新闻的产生,了解封建统治者对报刊等的控制。
  
  “传抄伪稿案”事件
  
  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选编的《乾隆年间伪孙嘉淦奏稿案史料选》所记载:乾隆十六年(1751年)前后,在社会上流传着一份伪托工部尚书孙嘉淦名义的奏稿,主要内容是指斥乾隆皇帝有“五不解、十大过”,对乾隆皇帝本人和他执行的政策以及朝廷权贵重臣进行尖锐的抨击和无情的弹劾,特别是指责乾隆南巡和冤杀名将张广泗,成为当时为世人所注目的重大政治事件。
  孙嘉淦在康、雍、乾三朝为官,历任侍郎、尚书、督抚,最高官职为协办大学士。为官期间,以正直能干、敢于直言而闻名,晚年在官民中有相当高的声望。
  乾隆十六年六月,云贵总督硕色首先密报乾隆皇帝,说发现“密禀一纸,词殊不经”,系到云南的过客抄录传播,所抄传之词假托廷臣名目,甚至捏造朱批,胆肆讪谤,并将传抄的伪稿一同呈皇上。
  乾隆皇帝闻奏之后,认为这份伪奏稿假托廷臣名目,捏造皇帝批语,纯系大逆恶徒狂悖之举。但是,又不想公开追查此种直接把矛头对准他本人的激烈的指责言辞,还因伪奏稿在其他处尚未发现,故追查也没必要全面铺开,遂责令步兵统领舒赫德及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湖南、贵州等省的督抚秘密缉访。
  一年来,全国上下大张旗鼓追查伪稿,不知花费了多少人力财力,也不知牵连了多少人,在乾隆皇帝看来,即使伪稿查不出真正的捏造者,但经过这一番清查,对政治上的异己力量及不满情绪,也起到了不小的震慑威吓作用,故开始考虑如何收场。而摆在他面前的卢、刘二犯,正可作为替罪羊。乾隆十八年二月,军机大臣向乾隆皇帝奏报:经审讯孔则明代书寄稿家信,全属子虚。卢鲁生经反复开导,也承认了与刘时达共同捏造伪稿的“实情”。以上所谓军机大臣的复审及奏报,实际上皆为乾隆皇帝授意而为。当月,乾隆皇帝迫不及待地宣布,伪稿一案已全行昭著“主犯”卢鲁生押赴市曹凌迟处死,同时宣谕中外,伪稿所有传抄各犯俱加恩宽免;对于传抄伪稿的官员,则照例治罪,轰动全国的清查伪孙嘉淦奏稿案仓促了结。
  
  “传抄伪稿案”与假新闻
  
  虽然卢鲁生等人可能是乾隆最后为收场而牵出的“替罪羊”,并非是最终的主犯,但他们肯定参与了此事,是“假新闻”的制造者之一。他们是出于“虑及办差赔累,希图停止巡幸”之目的而假托孙嘉淦奏稿的。我们知道,乾隆多次下江南巡幸,其行程虽由各省官员负责,但费用都转嫁给了江南各省百姓,可以理解卢鲁生等人是出于爱护百姓之目的制造这一“假新闻”的。这一奏稿由《京报》公之于众,引起了巨大反响,全国各地都有翻印、转载。
  《京报》起源于明朝,在清朝时最为兴盛。《京报》与小报不同,它是以公开合法的商品买卖形式存在的,属于官报范畴。《京报》之所以在当时能合法出版,主要是因为它们报道的内容是以抄录官方准许的内容为主。《京报》的内容分为宫门钞、上谕和奏章三部分。《京报》每日发行,每册售价十文。京外南方报纸,都以转载《京报》为唯一材料,所以《京报》在全国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卢鲁生等人是出于爱护百姓之目的,借助《京报》在全国的影响力造成一定的舆论影响。《京报》的编辑者也希望通过刊登“孙嘉淦”的奏稿来吸引读者注意,这才造成了这一“假新闻”的广泛传播。
  假新闻的特征有:①假新闻表现形式必须是新闻,传播者是新闻媒体。《京报》所登的奏稿,是一种广义上的新闻,是官方的消息,这一伪奏稿也是由《京报》这一官报传播来的;②媒体、作者在主观上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炮制。这一伪奏稿的作者完全是假托孙嘉淦,内容也是完全虚假的;③假新闻还必须是基本失实或严重失实,如果仅仅是个别细节失实,或者个别词语用错,不应认定为假新闻,这一伪奏稿完全是杜撰出来的,应被认定为假新闻。
  
  “传抄伪稿案”与集权主义控制
  
  清初大兴文字狱,实行文化专制统治,对民间的办报活动严加约束和限制。从清初至嘉庆年间,在中国公开发行和流传的只有旧式报纸。这类报纸除报头外,一般没有标题和评论,没有报房自己采写的新闻,印刷装订也很简陋。严格地说,还算不上真正的报纸。清政府曾明文规定禁止传报未经批发的奏章,禁止探听采录科抄以外的新闻,禁止不实报道,禁止伪造题奏和御批等等,其目的是为防止泄露朝廷机密和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清廷最高当局最为忌讳的是报房或官民伪造题奏和御批。对这类违禁事件的惩处也最为严厉。乾隆年间的这一“传抄伪稿案”使统治者极为震怒,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排查,将最后查出的主犯一干人等处死,连同查办不力的官员也遭到处置。
  清初的这种文字狱,并对民间办报活动严加约束和限制,实行文化专制统治,是一种典型的“集权主义传播控制”。
  从“传抄伪稿案”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清初报业被严格控制在统治者手中,所刊内容与形式完全受统治者支配,只允许刊发官方信息,不允许自采消息。虽然《京报》的确刊发的是官方奏稿,但“传抄伪稿案”中的奏稿完完全全是伪造的,触犯了统治者的利益,统治者对其的处罚也非常严厉。但我们也能看到,乾隆在得知事件感到震怒的同时,也注意到了舆论的力量,不想公开追查此种直接把矛头对准他本人的激烈的指责言辞,所以才命各省秘密排查,也说明统治者在传播控制的时候,也注意到了舆论的力量,“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才能使清朝后来统治者开报禁,允许一定的言论自由。■
  (作者单位:杨楠楠,合肥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中心;鲁凯,安徽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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