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石林:专为农村弱势消费者讨公道] 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吴石林是湖南省安化县的一位普通农民。20年来,他克服重重困难,坚持义务帮助农村消费者维权,累计处理各类消费投诉纠纷3280多起,足迹遍及全国8个省市,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80多万元,被誉为中国9亿农民消费者维权的杰出代表。
  
  看到农村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后的无奈,爱打抱不平的吴石林决定义务为农民维权
  
  1961年8月,吴石林出生于安化县鱼水乡一个偏僻贫穷的小山村。1988年,27岁的吴石林开始在农村收废品。也就是在这走村串户的废品收购过程中,他发现,不少农民朋友被假冒伪劣产品所害。特别是有的农民吃了假冒伪劣食品如假酒、过期食品、药品等引起中毒甚至死亡,而这些受害的农民却不知如何维权。每当看到这种情形,吴石林心里就不是滋味。
  有一次,一位农妇在鱼水集镇上赶集时,买了10公斤散装白酒,回家复秤时只有8.7公斤,而且还有生水味,丈夫大骂着让她去退货。可是,这位农妇找到摊主,摊主却不认账,农妇又气又急不由大哭起来,引来很多人围观。吴石林正好路过那里,了解完情况后,他据理力争帮农妇退了酒,那个摊主受到了工商部门的处罚。事后,农妇千恩万谢,对吴石林说:“今天要不是你帮我退了酒,回去我会被老倌(方言,指丈夫)打死!”
  还有一次,一位农妇在一家商店里买了一把雨伞,走出商店不到50米,撑开时伞骨便脱落了。她回去找老板退货,店老板不但不退货,还恶狠狠地对她说:“我这里卖出去的东西从来都是不退的,要退的话,你走错了门!”当时刚好在场的吴石林,又忍不住走上前去打抱不平……
  吴石林每次收到一些旧酒瓶后,就有不少商人来找他,要求买那些档次较高或者本地热销的酒瓶。起初吴石林很疑惑:“这已是一堆废旧玻璃呀!买回去还能做什么用呢?”交往几次后,那些商人便告诉他:“将那好一点的酒瓶擦干净或重贴标签,装上自配的酒,不就成了瓶装酒?能卖上好价钱呀!”吴石林说:“那怎么行?”那些人讲:“怎么不行?农民有几个识得真假?”吴石林越听越气愤,他想,一个农民家庭一年就那么点收入,而到市场上买些日常用品还时不时被坑骗,这太不公平了。
  目睹一桩桩农民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事例,吴石林决定出面为农民维权。打那以后,他开始义务帮助农村弱势的消费者讨公道。平时不管忙闲,只要有人找他,他就马上放下手中的活,跟着去跑一趟,较个真,帮别人把买到的假货退掉。他这样做,自然引起了一些经营者的不满和记恨,然而吴石林并不在乎。为了更好地帮人讨公道,吴石林认真学习掌握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渐渐地由一个门外汉变成了一个法律通。
  
  不要你一分一厘,20年为农民维权3280余起
  
  维权伊始,吴石林只是在清塘镇周边为农友做些退货调解之事。比如左邻砍肉少了秤,右邻买了假烟、假酒,他都能应消费者的要求,出面帮助他们挽回损失。就这样,他的名气越来越大。1991年,吴石林和妻子到镇上开了家杂货店,当地村民一遇到麻烦事,就会有人说:“去找清塘镇那个开杂货店的吴石林。他呀,一不抽你的烟,二不喝你的酒,不要你一分一厘就能把事办好。”这样一来,吴石林就更加忙碌了。
  1990年4月,安化县高明乡阴一村农民喻文高找到吴石林反映,他在安化县清塘某种子站购买的籼优63稻种10公斤全未发芽。此后,当地又有很多农民反映这一情况。这关系到高明乡1000多户农民一年的收成,吴石林深感问题严重,立即开始搜集证据。然而,维权困难重重,有人求情,有人放话报复。吴石林顶着压力,经过数月努力之后,种子站终于以“发芽率58%的赔偿50%、发芽率10%的全赔”的标准,共赔偿了农民种子7250公斤,价值15万多元。
  时间一长,找吴石林帮忙的人越来越多。为了方便各地求助者找上门,1996年,吴石林征得安化县消委同意后,在自家店铺前挂出了“安化县消委清塘消费者投诉站”的牌子,他当起了义务站长。
  2004年7月29日上午,安化县中沙村村民吴天喜去长沙市南湖建材市场一家门店购买铝材。3吨铝材上车后,吴天喜觉得铝材份量不够要求复秤。店方见他是来自乡下的农民,断然拒绝了他的要求。无奈之下,吴天喜想到了吴石林,可他与吴石林面都没见过,长沙与安化又隔这么远,吴石林会来吗?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吴天喜拨通了吴石林的电话,没想到吴石林说马上动身赶来长沙。当日下午3点,吴石林风尘仆仆赶到了那家铝材店。
  铝材店老板见来的又是乡下人,仍是不予理睬。吴石林见此情况,便将秤砣拿到手中,义正辞严地说:“是否少秤,检测一下这秤砣便知分晓!”没想到店老板几分钟之内叫来10多个人,将吴石林团团围住。“你不放秤砣,就别想活着出去!”围着他的人叫嚣着。吴石林见此阵势,更加认定秤砣有诈。于是,他坚定地对铝材店老板说:“请你放清醒点,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第49条和第50条的规定,经营、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此话一出,对方知道今天碰到了对手,遂承认确实少了秤。后经复秤,共少铝材440.37公斤。后来,店老板当场退款9600元,赔偿汽车延时费200元、其它费用54元。
  2007年9月7日,清塘镇川马村农民周美良花了5万元,从湖北省某农用车工厂购回一台农用运输车,因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未能上户。周美良多次与厂方联系,要求退车,厂家始终不答应。吴石林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主动找到周美良要替他找厂家讨个说法。带上厚厚的一叠资料,吴石林赶往湖北。他在农用车厂附近旅社住下后,每天天一亮就去找厂长,找质量科,找当地工商部门。经过吴石林7天的努力,厂家给周美良退回了全部购车款55396元,并承担了其它损失的部分费用。
  2008年8月,清塘镇6个在云南省打工的农民食物中毒,原因是吃了变质蔬菜。一个电话打来,吴石林立即自掏路费赶赴云南。在偌大的农贸市场里,他终于找到了菜贩。因事情已经过了好几天,菜贩拒不认账。吴石林千辛万苦搜集到证据后,对方不得不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5000余元。
  农村山高路远,为了及时处理投诉,吴石林用准备整修房子的3万多元,买了一辆车。为了让更多农村消费者学会保护自己,他又自费一万多元出版了一本《消费者必读》,介绍农村消费者维权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知假辨假、自我维权的技巧。近几年来,他还自费印刷资料,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搞假冒伪劣品展览。
  20年来,吴石林义务为农村消费者维权3280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0余万元。
  
  尽管有委屈有危险,而且为了义务维权自掏腰包累计10多万元,但他无怨无悔
  
  吴石林夫妇到清塘镇开杂货店已经10多年,很多同时开店的人都有了不菲的积蓄。但因为吴石林一心扑在为农民维权的事上,不但自掏腰包累计10多万元,而且店里的事情大多交给妻子一个人打理,所以他家经济一直不宽裕。不过,妻子阙小娇从不因此责怪丈夫,她最担心的是吴石林遭到打击报复。
  1996年,清塘消费者投诉站正式挂牌成立后,邻近个别做生意的人对此很不理解,曾扬言要砸牌,要打断吴石林几根骨头,并把他赶出清塘镇。想起此事,阙小娇至今心有余悸。
  有一回,吴石林帮清塘镇几位农民挽回了卖猪的1000多元损失,可当他们离开没多久,一群人骑着摩托车追上来,不由分说就对吴石林一顿毒打。还有一次,一个消费者买到了两条假白沙烟,吴石林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帮助他退了货。事后,店主约了周围的7个经营户冲到吴石林的店里闹事。
  不管是委屈还是危险,都没有让吴石林退缩。他说:“我不怕人找碴,哪怕是店不开,也要受理投诉!”
  让吴石林欣慰的是,一些他帮助过的人也加入到维权的行列。现在,他已经发展了64个“315志愿者”,建立了4个消费者投诉分站。
  1999年,吴石林被评为农村保护消费者权益“十佳志愿者”;2001年,他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3?15”银质奖章;2002年,他荣获全国“3?15贡献奖”;2004年,他被评为湖南省诚信守法经营户;2005年3月,他被评为全国消费者维权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3月,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把全省唯一的“3?15特别贡献奖”授给了他。
  品性忠厚的吴石林说,他并不是冲着这些荣誉来维权的。他至今还记得有一次从北京回家乡的那个夜晚,碰上清塘镇临时停电,近千名他帮助过的消费者及乡邻站在路边,举着蜡烛欢迎他载誉归来。乡亲们不停地呼喊着他的名字,将朵朵大红花挂在他的胸前……
  吴石林动情地说:“就冲这一点,这辈子到死就做为农民维权的事,值得!”
  题头照片:吴石林在学习有关维权的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