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凶猛”的时代 关于弱势群体,“万能的百度”是这样解释的: 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在英文中称social vulnerable groups。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形式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
可见,弱势群体这个词语,充满了无力感、无助感和悲伤感,并不是一个讨喜的称呼。然而,这个世界常常呈现出荒谬和怪诞的景象,令人费解,证据之一,就是这个本该人人避而远之的“弱势群体”大受青睐,各个社会阶层的人都将之据为己有。
某权威媒体做过一项严密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5.1%的党政干部受访者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57.8%的公司白领受访者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55.4%的知识分子受访者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而网络调查显示,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的高达七成。
在农民兄弟看来,乡镇干部是强势的。然而,乡镇干部却自称弱势。社会学学者于建嵘曾在微博中这样写道:今天听课的是50个乡镇书记。刚才有一书记很悲伤地对我说:我农村的祖居要被强拆了,我父母和兄弟实在不想搬迁,地方上就动用黑社会吓他们,制造各种事端。我找家乡的镇书记,希望能看在同是乡镇党委书记的份上,高抬贵手。可那个书记说:我们都是乡镇书记,都应知道县委书记要干的事是不能反对的啊!
在弱势群体矿工的眼中,煤老板是强势的,但煤老板也有自称弱势的时候。我们不会忘记一度成为热门话题的山西煤老板冤屈之声:“再逼下去,要跳楼了!”一一面对一句话就可以使他们财富缩水甚至负债累累的公权力,这些人除了愤愤不平,只能无可奈何。
在普通市民眼中,交警是强势的。然而,交警却也自称是弱势。很多交警表示,遇到耍霸气的官车,有关系的关系车,执法的交警瞬间就会变成“弱势群体”,特权车、关系车,已经成为交警执法的心腹之患。一名交警曾遇到这样一件事一一违法的奔驰轿车司机说:“知不知道车上坐的是谁?你们交警总队的领导都不敢得罪他,看你活了几十岁,怎么这么不懂事!”“面对这个大有来头的人,我不得不让步,妥协地予以放行。”
在老百姓,官员是强势的,但利益协调机制不公,官场秩序混乱,当权力运作违背了法治,利益配置迷失了公正的路向时,官员亦无法幸免,脱缰的权力机器也会碾碎他们的权利。一位党政干部这样分析自己的“弱势”:在激烈的官场竞争、严厉的问责制度和强大的网络监督面前,生怕做错一件事、说错一句话;不少地方,依然存在论资排辈现象,甚至“潜规则”盛行,没有背景就容易沦为官场边缘人。
在常人眼中,公安警察是强势的,然而袭警多发,民警屡遭伤亡,警察也自称正沦为新的弱势群体。袭警多发,折射了这种“强势…‘弱势”的畸形变迁。有些地方,警察权的膨胀、滥用,是个不争的事实,这使警察看起来十分“强势”。但群众对警察的种种不满,不断转化成执法中的抵触与对抗,袭警多发由此产生,警察又沦为“弱势”。
在没有“铁饭碗”的工薪阶层眼里,公职人员是强势的,但公职人员也有“弱势感”,最典型的表现就是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公职人员自杀等非正常现象。据不完全统计,仅2009年一年就有13名公职人员非正常死亡;2010年以来,媒体已公开报道的公职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有10余起。
于是,社会似乎进入了一个“弱势凶猛”的时代:在我们所见的各类新闻中,时常会见到医生说自己弱势,教师说自己弱势,商人说自己弱势,公务员说自己弱势……而且,他们的弱势都有各自的道理:扭曲的医患关系损害了医生的职业形象,不被信任的医生会认为自己“弱势”;商人面临无序的竞争,或目睹资源的垄断,会自感弱势;官员面对权力秩序与潜规则的机器无能为力,自感弱势;而作为平民存在的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没资本、没关系、没权力,在生活的重负之下,更容易感到自身的弱势。
当“弱势”沦为一种社会宿命
“弱势群体”有三大标准:收入消费低、就业不稳定、缺乏社会保障。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必然会引起中低收入者的“弱势心理”。看到别人住着别墅开着豪车,而自己辛辛苦苦攒一年的工资还买不了几平方米房子,“弱势感”怎能挥去?工资增长的速度跑不过物价上涨的速度,“弱势感”如何避免?权力与资本的相对集中,企业主对工人的非法剥削、富裕阶层的炫耀性消费、官员的腐败行为和暴力拆迁、城管粗暴执法等等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都是激起民众‘弱势感’的导火索。
收入差距加大导致的被剥夺感,社会竞争中的不公平感,以及面对权力寻租的无助感,加重了人们的“弱势心理”。 只要社会不公平、机会不均等、权钱相对集中,就会有社会成员生出“弱势”的感叹。人人都自称弱势,与其说弱势群体在扩大,不如说“弱势感”正在蔓延。
农民工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我们能理解;失业者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我们能理解;刚毕业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我们能理解;老弱病残人群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我们能理解。但,常人眼中的精英阶层,为何纷纷自称是弱势群体?正是由于他们是社会精英,相比通常意义上的“弱势群体”,拥有某种更高端的参照系以及更为敏感的洞察力,因此他们对于“弱势感”的体认,甚至会更为痛切一些。精英群体在某些方面或许的确有其“强势”之处,但一旦远离自己“强势”的领域,他们往往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弱势者”。倘若没有一个正派的社会,即一个拒绝和反抗一切形式的歧视、凌辱、霸权、诬陷、剥夺、欺压等等非正派行为的社会,那么,遍地都将是弱势群体,“弱势”将沦为一种社会宿命,每个阶层的人都无法逃脱,精英群体也无法隔岸观火。
人人自称“弱势群体’证明了一个政治常识:如果一个社会缺乏完善的法律,民权缺乏法律的护佑,那么,没有一个群体能幸免于难,没有谁能逃避被侵犯、被欺凌、被剥夺的命运,没有一个人不是弱者。
在一个规则不明确、环境不公平的博弈过程中,人人都有可能成为“弱者”,病人被医生开了高价药,感觉“弱势”了,说不定转眼这名医生就被“医闹”搞得焦头烂额;房奴被开发商毁约涨价,悲愤交加,明日开发商就有可能在拿地时被地方政府坐地起价,敢怒不敢言;钉子户被官员威胁强拆,徒叹无力,说不定第二天这名官员就会因为一句“雷语”而被汹涌民意摘掉“乌纱帽”……制度环境的不确定性,注定了每个人都可能随时沦为“弱者”,“弱势心理”自然也就挥之不去。
当今社会上已经形成了这样一个相互伤害经济体系:你给我吃加苏丹红的辣酱,我给你家孩子喝添三聚氰胺的奶粉,他又在大家都进的餐馆中使用地沟油……相互伤害体系其实就是一个没有规则的体系,人人都是受害者,人人都是弱者。于是,社会就像进入一个恶性循环时期,人人都觉得自己没有安全感了:官员没有 安全感,他不知道自己哪天会被问责、何日会成为边缘人;企业家没有安全感,他不知道哪天政府会发出什么样的指令,哪天自己的资金链突然就断裂了;学生没有安全感,毕业即失业、沦为蚁族;工人、农民没有安全感,自身权益保障缺失……
如果刚性的制度、公正公平的程序缺乏,各个阶层都会自觉弱势,因为各种伤害早已借由机制、程序的漏洞而层层转嫁,你在这个环节强势,到了下个环节就变得弱势。这种不公,使经济、政治的链条变得像“食物链”一样,不管你身处“食物链”的哪一个环节,总有上一个环节在向你转嫁伤害,你同时也在将伤害转嫁到下一个环节。如果你没有足够的社会能量,即便是一个有财富、有身份的人,当你成为患者时,你同样有可能在医生面前变得弱势;当你的子女接受教育,而不得不为择校而伤透脑筋时,你会觉得自己弱势;当你消费时,面对各种商业伎俩而深感无奈,且维权的成本又相当昂贵,你会觉得自己很弱势……如果是身处一个权利都在相互伤害的关系中,你在这一个环节强势,到了下一个环节又开始弱势,最终是谁都成不了受益者,大家都在玩着零和游戏,弱势心态自然蔓延。
于是,很多人都在图谋社会关系,希望增添自己的社会能量;很多人都希望将自己的职业、专业优势转变为身份优势,借以创造属于自己领域的特权;人们努力寻找能够转嫁伤害的渠道,譬如医生向患者转嫁,商家向消费者转嫁。
在转嫁伤害的过程中,人们怎么可能有心理上的安全感?没有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就不能提供刚性的稳定,种种社会关系、身份、特权都不过是浮云,飘忽无常,无根无基,闹闹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保不定哪一天自己成为伤害的被转嫁者。
缺乏公平的制度环境,人人在相互转嫁伤害。如果说还有所谓的绝对“弱势群体”,那他们只能是些根本无法继续转嫁伤害的人,是真正的最底层,是处于整个“食物链”最末端的人。
让我们离“弱势”之痛越来越远
人人都说“我弱势”,但,弱势心态并不等于弱势群体。一个让人不能不反思的问题是,真正的弱势群体因为身处底层越来越无法发声,而有些高高在上、占有大量社会资源和话语权的精英却屡屡喊弱。我们不能说强势群体自称弱势是出于矫情,但不可否认,与真正意义上的弱势群体的生计之忧有着显著差别的是,强势群体的“弱势感”其实更多来自担忧手中权力与既得利益失去的患失情结。从这个意义上说,强势群体也弱势,真正的弱势群体会怎样,其实才更令人担忧。
一个“人人皆弱势”的社会,与其说是人们的心态出了问题,毋宁说是社会本身有了毛病。只有推动深层次的社会公平正义建设,从制度上培育积极、健康的社会心态,才可能使整个社会中的弱势人群和弱势心态同步减少。法治彰显,民意有力,社会约束健全,权力和权利之间有序平衡,底层向上流动的渠道畅通,人际关系和谐,才是我们避免弱势心态大面积传染的必由之路。
消除公众普遍的弱势心理,政府责无旁贷。制度的不完善是造成“弱势心理”蔓延的重要因素。弱势化的本质在于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而造成资源分配不公的关键则在于有些现有的制度不完善,如户籍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等。政府应该尽最大努力保障政策本身的公平和正义,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公平和公正是消减弱势心理蔓延最好的良药,社会生活中充满了良性的竞争程序和刚性的制度,人人都可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个人可以通过努力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内心的归属,这是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也是我们在追求幸福、尊严的生活中的核心要素。
制度的安排需要避免“相互伤害”。在我们的有些制度设计中,缺乏对个体权利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例如,在劳资关系中,有的制度设计者认为,为了中国经济在国际竞争中保持比较优势,可以不惜牺牲农民工的权利;在医患关系中,为了减轻政府的财政投入比例,可以给医院特殊政策,从而容许他们“宰”病人;在生态与环境问题上,为了本地GDP的增长,可以允许厂方超量排放有害污染物,尽管这会对本地居民的健康造成潜在或现实的危害;为了同样的理由,尽管本地企业所生产的食品可能对消费者造成潜在或现实危害,当地政府却可能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加以袒护。这样的制度安排,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可避免地造就了一个相互伤害的社会环境,使各个社会阶层的人群都无法逃离弱势感。尊重每个个人的权利,就是潜在地尊重我们自己的权利。反过来,伤害他人的权利,其结果是潜在地伤害我们自己的权利。要避免社会走向相互伤害,就必须在制度设计上体现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人性总是相通的,对于平等、自由、尊严与安全的追求,举世皆然。这便是通往好社会的人性基础。不管在怎样的环境下,我们都应该坚守这个基础。个人的力量是弱小的,我们不能凭一己之力改变需要改变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但个人的力量同样是强大的,如果每一个人都能遵从良心与法律,让遇到自己的人多一份尊严与温暖,少一份受害心理和弱势心理,这个社会将会在每一个人的推动下,越来越接近公正、公平、和谐。而唯有在一个越来越公正、公平、和谐的社会中,我们每一个个体才能感受到安全、自由,以及生命的尊严。对“上”,保持你的尊严,不卑不亢;对“下”,保持你的谦卑,平等以待。这,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能为自己、为同胞、为社会、为国家做的事。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坚守这样的底线:保持尊严,保持善意,不作恶。公平和公正不是上帝的礼物,不会从天而降,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一起发力,一起践行。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该有这样的意识:我,就是环境,就是体制,就是社会,就是国家。
让这个我们将生于斯长于斯终老于斯的国度离公平、公正与和谐越来越近,让我们更多的同胞离弱势之痛越来越远,是历史交给我们的光荣的使命,你,我,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