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路遇打劫的李鬼,被李鬼的鬼话所骗,不但不杀他。反而送他银子,让他改做正当行业,改邪归正。但是,一转眼,这李鬼夫妇竟然要谋害李逵。李逵发觉,劈头揪住李鬼,按翻在地,掣出身边腰刀,割下头来。
又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
《水浒传》里,一再写到吃人肉的情节,并且还故意写得非常轻松,非常自然,好像极其常见,毫无芥蒂。
一个礼仪之邦,怎么会有这样公然渲染吃人肉的作品?
首先,这有事实依据。每次遇到大的社会动乱和饥荒,“人相食”的记载在历代正史和野史笔记中比比皆是。《水浒传》产生的年代――元明易代之时。就是一个特别严重的时期。元人陶宗仪所著的《南村辍耕录》,就记录了朱元璋的“淮右之军”吃人的事实:“天下兵甲方般,淮右之军嗜食人……”注意,是“嗜食人”,吃上瘾了。
更重要的是,在权力社会里,中国的民间,实际上处于长期的压抑状态,太多的人受损害被侮辱,且无处申诉,人人内心都积压着太多的怨气。我把这种生存状态称之为“带气生存”,在大多数人的生存状态都是“带气生存”的情况下,全社会都充斥着一股可怕的暴戾之气。一个社会不可能让每个人都不受委屈,但是,要给委屈人一个说理的地方。如果没有说理的地方,那就逼得人们不去“说理”,而是付诸暴力了。所以,《水浒》中一再出现的吃人肉情节,是作者内心压抑的表现,更是全社会压抑心理的非理性释放。
专制使人变态,专制使人暴戾,专制使人选择暴力并赞赏暴力,《水浒》的这种描写,是《水浒》作者以及更为广泛的读者集体变态心理的表现,是权力社会的真实图景。
马克思说,“君政体的原则总的来说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并且和人性是不相容的,兽的关系只能靠兽性来维持。”(《马恩全集》第一卷,第411,414页)
专制政体及其对人性的善性化改造,是《水浒传》中人的兽性大发作的根本原因。
《水浒》“暴力美学”的代表人物,就是李逵。
李逵一家一直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而且,除了感受到贫困、压迫、凌辱和歧视,从来没有得到过社会的温暖。
我以前在讲武松的时候,说到,在封建社会,只有两种人:良民(顺民)和暴民。
在武松家里,武大是良民,武松是暴民;在李逵家里,李逵是暴民,李逵母亲和大哥李达是良民。
问题在于,良民在这个社会里,得到了什么?
武大被害了。李逵母亲穷困潦倒,眼睛哭瞎了,最后还被老虎吃了。李达呢?确实算得上是“良民”,甚至配合官府捉拿兄弟,但是,官府对他的报答却是叫他“披枷戴锁,受了万千的苦”。
暴民乃是良民变的,是什么力量让良民变成了暴民?这是我们今天读《水浒》需要思考的。
李逵杀人,有六大特点。
第一,杀得快。李逵杀人,简直令人目不暇接。他绰号“黑旋风”,就是指他杀起人来如同一阵旋风。
第二,杀得多。江州劫法场一役,被杀死的军民达500多人,这里有不少就是李逵板斧下的冤魂;在沂水县,被他杀掉的人,李鬼老婆、里正、曹太公三人,三十多个土兵,外加一批猎户,人数至少四十个之多;三打祝家庄,杀扈太公一门男士老小,有多少人口?我们可以做一个类推。宋江打破无为军时,杀了黄文炳一家老小四五十口。扈太公家里应该与此不相上下。
第三,谁挡我路我杀谁。这是典型的强盗逻辑。而这,也正是权力逻辑。杀罗真人便是这样的逻辑。
第四,不分青红皂白,滥杀无辜。在上述李逵杀掉的人里面,大多数都是无辜的。
第五,杀得毫不愧疚,毫不心软。李逵杀完扈家庄男女老幼之后,直到宋江面前请功。宋江将他功过相抵,他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连功劳都不要,更不在乎,杀人本身就是快活,让杀人,对李逵来说,就是奖赏。
第六,杀人极其残忍。宋江、吴用要逼朱仝上山。派李逵去杀害小衙内。李逵在小衙内的嘴上抹上了蒙汗药,然后一直抱到城外树林里,在僻静无人之处,一板斧把孩子的头劈做两半个!
悲哀的是,李逵的这六个“暴力”特点,其实正是权力社会里的“权力”特点!
有一个很沉重的问题,那就是《水浒》的批注者李贽、金圣叹对梁山好汉的滥杀无辜往往缺乏判断力,尤其是金圣叹。金圣叹在李逵杀曹太公、李鬼老婆、里正、众位猎户、三十来个土兵下面,连续批了五个“杀得好!”
这可以证明我前面说的话:《水浒》的作者和很多读者,包括金圣叹,都有严重的心理变态。而引起这样大面积、贯穿好几百年的心理变态的,则是权力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