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应是一片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梦幻美景,充满清新明媚,诗情画意。 如今,清水溪流变得乌黑而刺鼻,青山绿地被工厂霸占,孩子只能在成片的工业垃圾中玩耍,还要呼吸着刺肺的空气,这些成了众多农村的主要景象,我们的乡村净土正在慢慢的被侵袭而消逝。6月3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农村的污染排放已经占到了全国的“半壁江山”,农村污染形势已经达到“非常严峻”的地步。
农村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由于落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自然积累而造成的自源性污染,如农耕中过度使用农药和化肥,不节制的使用塑料,白色垃圾得不到合理处理,以及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排放等;其二,由于污染企业大肆进驻农村并无节制的排放污染物,这种外来落后工业也是农村污染急剧恶化的主要罪魁祸首。
“六十年代淘米洗菜,七十年代引水灌溉,八十年代水质变坏,九十年代鱼虾绝代,今天癌症灾害。”这一顺口溜形象的反映了农村污染的严重进程,而被确认的越来越多的癌症村中大部分都有重污染工厂的影子,或开矿加工企业,或化工企业,或重金属企业等等。就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李干杰副部长还提到,重金属污染越来越严重,去年发生了14起,其中有9起是血铅事件;今年1-5月份又发生了7起血铅事件,这些重金属流毒的受害者又无一不是生与斯长于斯的村民,而且大部分是儿童。
城市环境优化了,乡村污染加重了,这本不应是前因后果的关系,但是在中国现今的经济发展模式下却切切实实形成了这吊诡的因果关系,就其原因,不得不说乡村基层政府扭曲的政绩观是产生这种异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城市环境容量达到底线,治理力度加大,以及政府重视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大环境下,城市中经济效益低下而污染严重的落后产业,逐步被当地彻底淘汰。他们理应在这一转型中退出历史舞台,但在村镇一级地区他们犹如中古时期的吸血鬼般复活而肆虐。
经济落后的乡村一级政府,通过所谓的招商引资大肆引入被城市淘汰的重污染企业。在一些招商谈判中,行政官员大打乡村的“环境容量”牌,为了获得这些企业青睐,部分基层政府更是各部门协作为企业提供“套餐”服务,随意降低排污要求,甚至不做要求,在环境评估中帮助作假,在上级检查时帮助应付通关等等。君不见,在近日查处的每一起血铅事件中都有当地政府部门玩忽职守或甘当帮凶。
相对于这些恣意排放污染物的工厂利益集团,受害村民是弱小的,而本应是身负平衡经济发展和乡村生态保护之职,倾听民意,保护农民切身权益的地方政府,不顾生态和不惜村民性命的纵容污染,在这场博弈中农民显得尤为无力。再加上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欠缺、治理手段落后,让乡村这片净土承受了太多不可承受之“重”。
“唯有净土,才有洁食”,为防止农村污染积重难返,流毒世代,治理已迫在眉睫,而一切都应从规范基层政府行为开始。通过严厉的行政处罚,遏制行政部门权力寻租和滥用,明确监管责任;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纳入考核范围,迫使地方政府改变现行的惟GDP发展观念,唯有此才能从源头堵住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污染企业进驻农村。
只有地方政府做到心怀民意,畅通农民的利益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使农民在关乎切身利益的重大引资招商中有一席发言权,在与不法污染企业的对抗中,政府能做到主持公平和正义,才可保证发展起来的农村是农民真正想要的具有现代文明的生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