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北京首个“社区公益律师制度”在西城区德胜街道诞生。基于“大调解”格局的形成,社区公益律师的出现,有效弥补了区级法律援助中心的局限性,将法律的公益门槛降低到所有百姓可以接受的程度。同时,如何让律师在坚持公益服务的同时个人经济利益不受损,“政府购买服务”的呼声在律师业界再起。
公益律师第一案
王玲珠是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的一位居民。2004年,她的一套位于广安门的房子遭遇动迁,直到2011年上半年还没有下发房产证。后来,德胜街道司法所所长闫玉梅为她出了个主意:“要不你找咱们社区的公益律师咨询一下?”
王玲珠欣然接受,终于在2011年末拿到了房产证。“这公益律师是好事儿,应该多宣传宣传,好多百姓都不知道。”
事实上,德胜街道司法所早在2006年就将公益律师请进了德胜街道,这也使德胜街道成为北京乃至全国第一个为辖区百姓开展公益律师服务的社区。
2006年之前,司法所的主要工作是调解人民纠纷。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时,常常要到处邀请专家、律师,“请人很麻烦,而且费用很高。”更重要的是,由于专业知识有限,很多百姓的法律诉求在司法所得不到有效解决。
与此同时,在黄寺西社区,一位名叫罗占义的律师却被谢绝在社区大门外。罗占义说,自己岁数大了想回报社会。于是,他找到黄寺西社区的领导,说自己愿意义务到社区普法。
“你们帮不了什么忙。”“是来找案子的吧?”这是罗占义起初得到的回答。但在他的坚持下,黄寺西社区于2004年向他敞开了大门。
就在闫玉梅为工作一筹莫展时,罗占义的出现让她看到了希望。
2006年6月27日,德胜街道正式与罗占义所在律所签订合作协议;7月13日,第二家律所也应邀而来。至此,北京市第一个“社区公益律师制度”诞生。紧接着,一场由社区公益律师为居民代理的第一起诉讼案摆在了罗占义面前。
德外大街于2000年起开工扩道,通车后的噪音污染使德外大街乙4号院的68户居民苦不堪言。为节约居民诉讼成本,罗占义决定先让7户居民一起对被告起诉。
2006年7月11日,西城区人民法院主持双方第一次开庭。被告虽承认侵权事实,但却以“7户不能代表其他61户”为由,拒绝给全部居民以赔偿。罗占义当庭指出,所有受害者都有权得到补偿,任何人不得干涉。
其后的一个月,罗占义一面与法官积极沟通,一面收集整理起诉材料。10月25日,在法庭上,被告的不合理要求在罗占义的争辩下最终被推翻,并当天同意一并解决所有住户的赔偿问题。面对审判结果,罗占义说,这是一种莫大的荣耀。
多赢的格局
除了“为百姓撑腰”的成就感,罗占义的律所也提高了知名度。自2006年与德胜街道合作以来,罗占义的公益法律服务延伸到了朝阳、丰台、海淀等北京市几大主要区县,许多人都慕名找到罗占义替自己打官司。通过公益法律服务宣传,律所案源连年递增20%。
除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来自另一个律所的青年律师欧阳继华也说出了加入公益律师队伍的理由。
“到社区服务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首先对律师行业和整体形象有一个提升,让老百姓觉得律师可信。另一方面,比如像指定监护人处理财产的案件只发生在基层,不深入基层是接触不到的,对业务提升很有帮助。”
截至2011年底,德胜街道23个社区的公益律师共接待社区居民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代理各类诉讼案件80余起,为居民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受益群众达5万人。一连串数字的背后,是基于“大调解”格局下的维稳目标。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闫玉梅向公益律师提出了很多要求。除了免费咨询、调解,义务普法宣传外,两个律所的诉讼代理费用也要适当减免。
“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低保等特困群体实行免费代理;经居委会证明有经济困难的家庭,给予50%的优惠代理;整个社区管辖范围内的居民诉讼代理费有20%―30%的减免。这些服务及收费内容都有协议约束。”欧阳继华说。
而参与到社区的公益律师也要经过层层选拔。欧阳继华所在的律所派出了13名律师到社区居委会进行对接服务,每人每月至少要坐班半天进行法律咨询或举办讲座。此外,律所每周都会派固定的律师到街道值班,所有活动都在协议的框架下进行,杜绝“随意”二字。
在街道办,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给公益律师们设了一个意见箱。令他们高兴的是,这么多年来,到街道解决法律诉求的群众越来越多,而针对公益律师的投诉却从未发生。
2011年12月23日,德胜街道首届“星级”社区公益律师表彰会拉开序幕,包括罗占义、欧阳继华在内的8名律师摘得了“星级”桂冠。下一步,闫玉梅打算网罗辖区内的全部22个律所,减缓现有2家律所的压力。
德胜街道工委书记马小鹏介绍说,此次“星级”社区公益律师评选,目的就是要不断激发律师执业者的社会责任感,增强专业法律工作者为老百姓办实事的自觉性,进而通过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全面提升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与此同时,罗占义发起了一支“青年律师服务团”,旨在把“公益”的接力棒传递给那些被他称为“社会的未来”的年轻人手中。
谁为公益买单
罗占义每年都会受到政府的肯定,但这些鼓励大多基于“精神层面”。自2004年首次进社区服务以来,罗占义已陆续为自己的公益律师队伍投入了数万元经费,用于普法材料的印发、公益律师的工资等。“如果将来政府能购买服务那就更好了。”
欧阳继华的另一个身份是西城律协业务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据他所知,律协每年都有一笔经费用于公益律师项目,区级法律援助用的就是这笔钱。由于社区公益律师服务项目还没纳入到律协管辖范围,因而无法享用补贴。
除此之外,罗占义还提倡公益律师的规范发展。“现在从事公益法律援助的组织和律师很多,像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进社区,还有96156等,大家都是公益律师,老百姓在其功能划分上认识不清,尚待统一规范。”
欧阳继华则为这种规范提出了一种假设:“免费代理的案件既可以自下而上,也可以自上而下。”一种情况是居民直接找到街道,街道认为符合条件,可以指派某个律所来做。“最好有一定补助,没有补助也有政府认可。”
另一种情况是居民找到律所,律所上报给街道,街道进行条件审查合格后,可以委托律所做代理。“现在的情况是,居民直接找到律所就把案子做了,街道不一定知道情况。规范之后,再纳入补助,就会形成长效机制。”
欧阳继华也希望百姓能对公益律师多一些理解。“希望老百姓能在问题发生之前找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