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历史何曾有“定论”

  

  在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心目中,曾签订过《中日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30多个不平等条约的李鸿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卖国贼”;
而眼下正在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黄金时间热播的电视连续剧《走向共和》中,李鸿章却成了一个雄才大略、励精图治、忧国忧民、忍辱负重的“爱国者”。这下惹恼了无数热血观众。互联网上,愤愤不平、“义正辞严”的留言绵绵不绝。报纸上,也有不少批评性的文字。一位观众“慷慨激昂”地对记者说:“电视剧中塑造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必须的,但如果把已被中国历史认定的大卖国贼,变成一个人性化的‘正面人物’,那么许许多多忠良正义之士、为新中国舍身取义的革命先烈,我们的电视剧又该如何跟它进行区别呢?……”(据5月8日《扬子晚报》)

  

  李鸿章究竟是“卖国贼”还是“爱国者”,绝不是像我这样对历史知之不多的人所能断言的。所以,我不敢说上述这位观众一口咬定李鸿章为“大卖国贼”是错误的。但对其语中的“已被中国历史认定”这几个字,却无论如何也不敢苟同。

  

  中国历史什么时候“认定”过李鸿章是“卖国贼”?没听说过。我只知道,关于中国近代历史的典籍汗牛充栋,关于李鸿章的记载和评述也众说纷纭。但在各种记载中可以发现,不管是李的身前还是死后,清朝的官方(即朝庭)都没有说他是“卖国贼”,而且还给他封了个“文忠”的谥号。要说“卖国”,卖的也是“大清国”,满清统治者应该最有切肤之痛、最有发言权;
而即使是在维新变法时期为时势需要而极力丑化过李鸿章的梁启超,在李死后不久而著的《李鸿章传》中也说:“李鸿章忠臣也,儒臣也,兵家也,政治家也,外交家也。”“五洲万国人士,皆以李为中国第一人。”梁承认,“以数次和议为李鸿章罪……亦旁观笑骂派之徒快其舌而已。”在百年之后出版的历史名著《晚清七十年》中,胡适的高足、著名史学家唐德刚先生甚至说:“没有这个李宰相,八国联军期间,大清帝国没那个好下场!”也就是说,李鸿章死后百余年,“美化”他的说法和“丑化”他的论调一直并存,何曾有过“定论”呢!

  

  不独对李鸿章如此,对其他历史人物也是如此,不可能有一个“万世不易”的评价。立场不同、角度有异,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世易时移、阅历渐广,也可能改变以前的看法。对历史人物或事件的评价,关键还取决于对其人其事了解的多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了解的增多,以前的评价往往要修正。而有时候,为了某种特殊的需要,故意扭曲历史、重新评价的事情,在历史上更是屡见不鲜。“历史有时像个小姑娘,可以随意打扮。”就是说给“历史工具论”者的。历史教科书常常被认为是最权威的“历史”,我相信,在视李鸿章为“卖国贼”的人中,大多数也是受教科书的影响。可即使是历史“统编教材”,关于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的评价,不也是在不断地修改吗?事情总是处于发展变化之中,而影响历史评价的种种因素也会无穷无尽。所以,所谓“盖棺论定”,应该理解为,一个人死了,可以对他的一生进行总体评价了。如果有人当真一“盖棺”就要下“定论”,那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中国有句古话:“是非功过,任由后人评说。”武则天死后留下一块“无字碑”,就是这个意思。她的做法是明智的。的确,任何人的功与过,都不认“金口玉言”,都要接受后人的评头论足。而后人复后人,“无穷匮也”。任何一代“后人”如果下了“定论”,就等于剥夺了更多“后人”评说的权利。实际上,这也是做不到的。哪怕是刻在了碑上、形成了“决议”的“定论”,后人也有可能“颠覆”它———就像《走向共和》“颠覆”李鸿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