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氏三兄弟都被羁押,相关票据也被查抄。记者要求采访徐水县公安局局长,他以“案件正在侦察阶段”为由谢绝。7月5日晚刚刚被取保候审的大午集团财务处处长卢志英也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记者还就此问题询问了其他相关人员,终因人言人殊而未能得到明晰的答案
本刊记者/何乡
7月2日上午9点,朱久虎律师再一次来到河北省徐水县看守所,要求会见他的当事人大午集团董事长孙大午。
见不到当事人
朱久虎仍然没有见到他的当事人。看守所的理由是:没有提讯证,不能会见孙大午。朱久虎争辩说,提讯证是公安、检察机关提讯犯人时用的,律师来会见当事人,不是提讯。但争辩没有效果。
朱久虎为此跑到检察院批捕科,找到一位姓刘的科长,要求开提讯证。刘科长认为这没有法律依据,以前从来没有开过,不能办。朱久虎又找到举报科的石科长,石科长电话联系了之后,表示无能为力。朱久虎又打电话给主管看守所的公安局阎副局长,阎副局长让他找公安局田局长……
自从6月15日提交要求会见孙大午的申请书以来,律师朱久虎多次奔走于看守所、检察院、人大等各部门之间,但至今未能见到孙大午一面。
“1998年1月1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有规定:‘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但现在我提出会见已经半个多月了,仍然见不到。”朱说。
朱久虎是北京博景泓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他代理孙大午案之前,孙大午的家人曾委托保定市一个律师作为代理人,但这名律师要求会见孙大午的手续一直未能被公安部门接受。
“不让他会见是因为河北省政法委有文件,‘非典’期间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阎副局长告诉记者。
“6月15日时他们是这么说,”朱反驳说,“如果是因为非典,为什么北京‘双解除’后仍然不让会见?我会见当事人为什么还要我拿提讯证?”
徐水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石凤鸣向记者证实,朱律师曾找他过两次,第一次是在6月中旬,当时朱久虎来控告看守所工作人员打人,以及反映交不上会见申请的问题,他帮助朱律师协调了一下,给看守所经侦队队长张济军打了电话。“第二次是在7月2日,他来批捕科问提讯证的事。”
但经侦队队长张济军在7月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自己知道律师要会见孙大午的事。他说,在律师提出会见当事人48小时之内,律师都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这没有问题。
然而,第二天7月4日,张济军又对记者改口说,7月2日他才知道朱律师要会见孙大午,此前并非不让朱久虎律师会见,而是朱没拿介绍信。而7月2日之所以没有会见成功是因为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要求经侦队有提讯证,而提讯证在案卷里面,案卷在检察院那边。
“我们会按法律程序办事,坚决跟党和政府保持一致。”公安局阎副局长最后说。
“孙大午”,“孙大牛”
“县里有人私下里把孙大午的‘午’出了个头,叫‘孙大牛’。”大午集团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大午集团种禽公司销售部经理刘丽娟告诉记者,大午集团去进货的北京某种鸡场是国有企业,每进一只种鸡就要比其他一些养殖户贵2元钱,一次进货就要多花2万多元。“我们对董事长说,你也给种鸡场场长送点礼,或者给些回扣,价格就会下来,但董事长不同意,说宁可多花钱,也不给回扣送礼。”
据当地媒体报道,大午集团发展的过程中,与执法部门发生多次纠纷。比较典型的是1997年10月28日,徐水县地税局要求大午集团在3天内缴清1992年以来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72万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0万元,加上其他地方个税共计138万元。
大午集团以“农牧企业固调税税率为零”等理由拒绝纳税,导致两个银行账户被查封,资金被强行划拨。
在行政复议的结果维持徐水县地税局的决定之后,大午集团将“诉状”递交给徐水县人民法院。后来,县委、县政府以“维护安定团结”为由,动员大午集团撤诉。
保定市地税稽查局重新实施调账检查,并核定大午集团应纳税17万元,仅是先前的138万元的1/8。
大午集团虽然对纳税17万仍持有异议,但准备交纳,然而因为保定市地税局同时决定对大午集团加收37.6万元滞纳金,于是大午集团又将保定市地税局告上法院。(1999年2月22日《中国税务报·纳税人周刊》发表《“大午”讨“说法”,维护了自己的权益》、1999年3月13日《河北政法报·法制周刊》发表《“大午”苦苦讨“说法”》,对此作了详细报道。)
1999年9月21日,保定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姜涛因为大午集团举报,而被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察,并办理取保候审。2001年12月30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给保定市地税局出具了一份《检察建议书》,表示:虽然姜涛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但在程序、方法上均有误,建议贵局纪检部门调查处理,以更好的依法行政树立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
“后来这个官司就不了了之了,我们也没再缴税,税务机关划拨的20万元也没有还给我们。”
大午集团的一位领导告诉记者。
巨力集团:另一种范本
与大午集团一样在1985年起步的徐水县知名民营企业巨力集团公司,却呈现出与大午集团不同的发展路径。
“巨力集团从起步时只有2000元资金,现在资产达到2个亿,扩大了10万倍。”巨力集团高级顾问郑广银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多次提到政府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他将巨力的18年历史分为起步发展和飞跃阶段。
郑广银表示,从1995年起,随着政策的开放,巨力集团越来越认识到“低成本扩张”在企业壮大中的作用。他举了几个“低成本扩张”的例子来,其中政府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的是1999年租赁一家中台合资的饮料公司,这家饮料公司已经有6年没有生产了,台资一方已经不知去向。巨力集团将该饮料公司48亩土地(包括两个厂房、一个库房)低成本租赁过来。“你说速度有多快?21天,从起意租赁到签约一共只用了21天。如果没有县委、县政府的协调,肯定不行。”郑广银笑着对记者说。
2001年至今,被郑广银称为巨力集团的“飞跃时期”。这一时期的经典之作是,2002年12月6日,巨力集团与国有上市公司--保定天威公司共同出资6600万元组建的“巨力·天威吊装带有限公司”正式投产运营。郑广银表示,和天威的合作是“徐水县政府一把手牵的线”,当时韩占山刚刚调到徐水县当县长,他和天威公司董事长是大学校友,经常在业余时间与天威公司和巨力集团的领导在一起交流。“天威·巨力的合作开创了一个‘引内资’的先例”,郑广银对此颇为得意。
谈到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困难问题,郑广银表示,巨力集团有多种融资渠道,其中一项是国家金融机构贷款。“民营企业不像国营企业,贷款比较难”郑广银表示,贷款的金额不大,在抵押贷款的过程中,“政府协调,两个(县委)书记亲自协调”。他举例说:“(今年)3月份给我们协调了1亿2千万贷款,但到目前为止,没有完全到位,因为它要走很多程序。现在落实了不过1千万而已。”
“我估计会陆续再到个几千万,因为最近我们韩县长出面开协调会之外,还要一家一家地商谈”,郑广银说。
记者了解到,在徐水县由政府领导出面协调民企的贷款事宜带有普遍性,并被作为“实绩”广为宣扬。
记者从徐水县政府部门得到2002年8月10日《保定日报》头版的复印件,头条是介绍2001年徐水县实绩的报道,上面提到:“发生在‘刘伶醉’酒厂的另一件事儿同样让人感动。去年国庆,正值产品热销之际,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县领导得知后马上组织‘银企对接’,帮助协调资金200万元,解了企业燃眉之急--这样的事儿在徐水有许多许多……”
谈到与政府其他执法部门的关系问题,郑广银认为现在民企和政府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了,如近来施行了“封闭式管理”,“也就是你哪来收费也好,我们就对着一个政府。政府同意了,我们才交,执法部门不可以和我们直接打交道。这是针对重点企业的政策”。
郑广银认为:“政府的亲和力越来越强,企业要稳步的发展离不开政府,企业发展越大,越和政府构成一个有机链,一个县长亲自出面去为你协调合资,为你搭桥作介绍,能作到这一点真不容易。”
“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企业,都离不开当地政府”,郑广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