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光:保卫耕地,解救农民

  

  据新华社6月24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情况时说,全国开发区多达6015个,规划面积3。54万平方公里,相当于5310多万亩,其中相当数量是耕地,而且有的是高产农田,开发区的规划面积已超过现有城镇建成区面积的总和。截至2003年初,在建和拟建的大学城46个,占地面积超过40万亩。目前全国已建在建和拟建的高尔夫球场306个,遍及全国26个省市,占地48。8万亩,其中也占用了不少耕地。有的以建大学城和高尔夫球场为名,大搞房地产开发。据国土资源部统计,近几年因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结构调整等共占用优质良田1300万亩。各地在清理整顿中上报撤消开发区3763个,核减规划面积1。4万平方公里,退回土地1600平方公里复耕1100多平方公里。

  读了这条消息,我又一次地感到又喜又忧。经过核查清理,`撤消了62。5%的开发区,核减了接近40%的规划用地,退回土地约240万亩,有165余万亩已经复耕,这是可喜的。但是,把这些数字比较 一下,便可以发现,实际上退出来的土地还不到被占规划用地的5%,有40%的土地虽然已经核减,但还没有退出,并未核减的土地占55%。即便是已经核减的1。4万平方公里土地(约2100万亩),是否能够退出来恐怕也很成问题。根据过去的很多先例,检查报告的数字和落到实处的数字,往往相距甚远。

  在并未核减和应退未退的五千余万亩土地中,有多少是耕地?盛华仁并没有说,他只是说,“其中相当数量是耕地,而且有的是高产农田”。就算有一半是耕地吧,也有2500万亩。这些开发区大部分集中在东部和西部,每个农民的耕地面积只有一亩左右。2500万亩耕地非农化,就有2500万农民丧失耕地;
以每亩产粮500公斤计,每年就少生产粮食125亿公斤,相当于五千万人一年的口粮。如果加上大学城、高尔夫球场以及违规建设的高速公路、机场、厂矿等等,就更严重了。今年在宏观调整中被发现制止的常州铁本,占地就有6500亩,其中耕地4500亩,使6000多农民无家可归。一方面是粮食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另一方面是大量耕地流失;
一方面宣传“以人为本”,另一方面又有成千上万农民流离失所。这是多么突出的矛盾!

  全国建这么多开发区、大学城、高尔夫球场,究竟有多少是当前社会生产发展所必需的呢?曾经被宣传为大学城样板的河北东方大学城,现在问题成堆,已经成为人们的笑料。至于高尔夫球场,据说其审批权在国土资源部,该部迄今一共只批准过10个高尔夫球场,而全国在建拟建的高尔夫球场竟达306个,,仅北京一地就已建有19个,还有8个在建!

  民以食为天,食以田为本,剥夺耕地,就是剥夺老百姓的口粮。为什么这么多地方官不顾农民死活,硬要占用耕地呢?这里面不仅有“政绩观”的得失考虑,更重要的是其中包含着巨大的物质利益。不论是开发区也好,大学城也好,高尔夫球场也好,一个项目动辄几千上万亩土地,仅仅土地的含金量就足以使贪官和奸商垂涎欲滴,跃跃欲试。在高额的回扣和“劳务费”面前,什么良心道德,什么为人民服务,什么“以民为本”,都可以弃之不顾。这是近年来土地犯罪案件不断上升的主要原因。据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资料,从1999年到2002年,每年平均有13。7万件土地犯罪案件,到2003年11月,不到一年便上升为16.8万件,而受到惩处的人却很少。在前四年内和2003年,分别要有1512件和1787件土地犯罪案件,才有一个人受到刑事处分。一千多个案件才有一个人被判罪,风险率只有一千余分之一。对于那些利欲熏心的贪官和奸商来说,这是多么值得一干的勾当。农民和城市拆迁户的灾难,正是他们的福音。

  国务院今年3月间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等行为的紧急通知》,严格地作出“五不准”的规定:不准用基本农田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林粮间作;
不准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
不准进行绿色信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不准纳入退耕范围;
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准非农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当然,为了保持一定水平的粮食生产,作出一些硬性规定是必要的,但前两个“不准”还可以商榷。让农业进入市场,是发展社会生产必然要经历的过程,农民生产什么,应该让他们自己根据市场形势作出选择,没有必要硬性规定。因此,《紧急通知》规定栽种速生丰产林的,要限期恢复耕钟,建有畜禽养殖等建筑物的,要限期拆除并整理复耕,就显得不甚合理。更令人不安的是,《紧急通知》对最不应占用农田的开发区、大学城、高尔夫球场等等却不置一词,客观上纵容了这些与民为敌的不法行为。由于利益巨大而风险极小,土地违法事件与日俱增,层出不穷,耕地正在大批流失,成千上万的农民无田可种,无家可居,保卫耕地,拯救农民,已成为刻不容缓的紧急任务。以民为本,首先是以农民为本;
以农民为本,就要保护农民的耕地,把农民从无地可耕的危险境地里解救出来。

  保卫耕地、解救农民的具体方案有三:

  治标之策二。一是火速制止开发区、高尔夫球场、大学城、机场、高速公路及并非十分必要的大型企业的建设,没有开工的不准开工,已上马的要停下来,由国务院统一审核;
可建可不建的一律不建,已经建设过半的也要停工撤出,把土地还给农民。极少数确实为建设所必需的项目,须经国务院审核批准后才可上马。二是对非法占用土地而造成农民或市民的财产损失的项目,一律须照价赔偿。一定要使那些相互勾结、残害百姓,从而获致暴利的贪官和奸商倾家荡产。对那些为了庇护罪行而不惜牺牲人民利益的保护伞,也要一查到底。据《老年文摘》6月7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近表示,欢迎律师和社会各界对法官进行监督,对那些颠倒黑白、弄虚作假、贪赃枉法的法官,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如果最高人民法院真有决心这么做,就应对当前全国人民瞩目的非法侵占土地大案——周正毅案进行彻底的清查,要他赔偿对拆迁市民所造成的损失;
查清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什么对周正毅会重罪轻判,而对郑恩宠却无罪判有罪。查清这个案子背后的黑幕,不仅可以找出贪赃枉法的法官,还可以挖出庇护他们的保护伞,从而使拆迁户得到补偿,使郑恩宠得以昭雪,使周正毅及其庇护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严肃查处,可起杀一儆百之效,促使很多违法占地案件得以公正解决。

  治本之策是把土地还给农民。目前农村的土地在名义上归集体所有,实际上为官府所垄断。所谓“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不过是一句空洞的诺言。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既非长期,也无保障,只要贪官污吏一声令下,便可以收归成为他们同奸商交易的商品。因此,最根本的办法是实行“耕者有其田”,以目前的承包地为基础,把土地所有权分到农民手里。为此,要适当修改宪法,并制定新的《土地法》,规定农民享有土地的全部处置权,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剥夺。这是保卫土地、解救农民的最具根本意义的措施。

  目前的土地形势十分严峻,只有标本兼治,才能遏制耕地不断流失的趋势,拯救农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200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