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罗:处理山西黑窑童奴事件的一条建议

  

  对于山西黑窑童奴事件,国家应该做的工作至少有两件。第一当然是惩治罪犯(包括窑主和他们的后台官员,以及人贩子),第二是对那些惨受摧残的孩子实行国家赔偿。

  对于第一件应该做的工作,我不会指望做得多好。中国社会一出事,就由弱者承担责任、作出牺牲,这种放走阎王、揪住小鬼的把戏,看得多了,早就学会了不再做什么指望了。通常涉及省长的事件,撤个把厅长了事;
涉及厅长的事件,撤个把处长了事;
涉及处长的事件,撤个把科长了事;
涉及科长的事件,撤个把股长了事。为什么许多中国人立志当大官,就因为在中国当小人物太累了。平安的时候得当好奴才,一旦有事就马上成为牺牲。这已经是中国社会的一种习性了。

  我说说第二件工作吧,我将此看作一条建议。这么多受害者,他们在身体上、心灵上、教育上所蒙受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决不可仅仅从窑老板的抽屉里搜出几张钞票就把这些不幸的人们打发掉了,而应该由国家成百万成百万地赔偿这些受难者。窑老板没有这样的赔偿能力,应该由国家承担赔偿的责任,因为是国家没有保护好这些无辜的孩子,是国家失职才导致这些孩子长期受难(其中涉案的一些人、一些部门,本来就是代表国家的),由这个失职的主体承担赔偿的责任是理所当然的。那些窑老板为什么敢于如此猖狂如此残忍,就因为他们知道国家并不把这些孩子的权利当回事。如果他们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些受国家保护和尊重的孩子,他们决不会如此肆无忌惮。这个教训对于这个国家来说很重要。

  我再重复一边,这些孩子在身体上、心灵上、教育上所蒙受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他们的父母亲人所承受的情感痛苦、心灵折磨也是不可估量的。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他们在遭受几年折磨之后,整个发展前景事实上都已经被摧毁了,许多东西一耽误也就消失了,你让他们还怎么去上学?怎么去打造自己奔前程?怎么对自己怀有信心?怎么对世界怀有信任?他们正常的心理和人格在形成之前就已经被这噩梦般的苦难摧毁了,他们事实上已经永远失去了拥有健全人格和幸福人生的权利。所以,成百万成百万的赔偿并不高,跟他们所遭受的苦难相比,再多的金钱都是无法补偿的。

  对于这第二件应该做的工作,我不会指望国家会做,因为这个国家是如此高高在上,还远没有学会脸红,甚至还没有学会听一听它的主人(比如那些孩子及其父母、比如你、比如我、比如他)的倾诉和主张,要它承担责任那就更难了。

  而那些应该用来赔偿孩子的钱,本来都是我们大家(包括我)的,是孩子们的父母的,也是那些孩子自己的。我也是一个纳税人,却从来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利支配我的税款,我以自言自语的方式提提建议缓解一下良心压力的权利或许还有。

  

  2007年6月21日凌晨一点,北京北小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