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佩甄,黄春兴:暴力边缘论对台湾民主转型的贡献

  

  [摘要]政治学和经济学文献都指出威权体制的稳定性,因此政治均衡的改变只能仰赖上天和领导者的慈悲。本文将引用奥地利经济学派的企业家精神和文化演化理论,论述台湾的政治发展经验是一段完整而成功的政治民主化运动,并称此论述为暴力边缘论。本文将把台湾政治民主化运动中出现的抗争事件数量化,并利用实证模型分析和验证。

  [关键词]暴力边缘论;
台湾民主转型;
企业家精神;
奥地利经济学派

  (徐佩甄、黄春兴[1],国立清华大学经济学系,台湾新竹,2006/08/12)

  

  第一节、前言

  

  探讨一个社会能从威权政体走向政治民主的基本问题在于:是什么因素或力量让威权政府愿意开放政治权力?或者说:人民是如何从威权政府获得到权力的?O’Donnell and Schmitter(1986)认为自由化常是民主化的先驱,Monshipouri(1995)相信自由化的成长会引起人人对民主化的进一步要求。至于威权体制走向自由化的过程,Monshipouri认为渐进的经济成长是主要的力量,Tien(1995)以台湾为例说明经济成长是推动自由化和民主化同步发展的力量。然而,Huntington(1991)和 Przeworski(1991)都持怀疑的态度,他们认为自由化有可能推动民主化,但也有可能成为推动民主化的障碍。事实上学者早已区分自由化和民主化为两个不同的概念,而Mainwaring(1992)和Linz and Stepan(1996)都指出:威权政权为了舒缓政治压力会接纳局部自由化,却又极保守地压制民主化。

  既然经济发展与局部自由化无法保证政治民主化,台湾又是如何成功地完成民主的转型?[2]Huntington(1991)认为必须归功于蒋经国,因为他的理论主张威权体制下的民主化必须仰赖领导人或执政菁英的带头才可能实现。那么,中国大陆不论经济发展如何成功,只要领导人没有愿意朝向民主化迈进,政治民主化就将遥遥无期?明显地,这理论忽略了影响领导人意愿的社会和时代的力量。在这方面,经济学文献提出不少的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者认为政治体制变革起因于外生因素的变动并大力撞击现有的权力均衡。如果冲击只引起各方暂时脱离均衡而不久又重返原均衡,则原均衡是一个稳定均衡。他们认为威权政体在历史中呈现超稳定的均衡,因为它在民主政体之前已稳定运作了千余年。North(1980)以财产权为政治权力的核心内容。在他的模型中,统治者提供服务以交换人民的租税、采取垄断手段以维护他的既得利益、封锁潜在竞争对手任何坐大的机会。当统治者以暴力控制资源并收取垄断权利时,人民选择顺从或支持其竞争对手。只要人民的机会成本没有改变或统治者与其竞争者的相对力量没有改变,原均衡就持续。当外生因素的变动不大,统治者只要略施暴力镇压,就可以让人民改变不了对统治者的顺从;
如果外生因素变动巨大,统治者必须主动调整财产权的界定,让人民在新财产权下继续顺从。他们界定了新的均衡,推出新的相对价格引导人民接受。

  Acemoglu and Robinson(2000)延续North的分析,视民主化是财产权的重新界定。其模型指出:握有权势的贵族与富人害怕穷人的革命威胁,认定革命带来的损失远大于开放选举权或增税的损失,于是释出部分利益以防止革命发生。当穷人一次又一次以发起革命为威胁,让贵族一次又一次选择开放选举权及增税后,政治体制也就逐渐走向民主化。

  North和Acemoglu and Robinson都把革命看成是客观趋势。统治者因应这趋势也采客观态度去调整财产权的界定。Buchanan(1976)的观点就不同,他把革命的源头摆到不满的少数人,虽然他们的不满也起于外生因素的冲击。Buchanan以规则内容的制定和执行作为权力的核心内容,认为利害相关的两方制定规则是为了相互约束,因此规则必须由外来的第三者来执行才有效率。但在民主体制下,政治利害相关的两方是人民和政府,因而政府同时是规则的制订者和执行。由于身兼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政府在因应不满份子时便有能力以解决他们的要求为理由去扩大权力,掌控更多资源。如此,人民要推翻政府就更加困难。Buchanan建立的理论也是一个没有其它挑战者可以推翻的威权政府,它也维持一个超稳定的均衡。Tullock(1971)认为参与革命者并不会以大众利益为第一考虑,而是考虑个人利益。当他面对一个人们都想要推翻的政府时,有三个选择:留在政府部门对抗革命、加入革命行列、不参与任何一方。Tullock认为影响个人决策的最主要因素是参与革命的奖赏或惩罚以及在革命过程中会遭逢的伤亡风险。若革命成功,他们渴能成为新的执政者或统治者。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他们所提供的公共财与服务并不会比革命之前好。革命只是一个短暂的干扰,社会在短暂离开之后,会再返回原来的威权均衡。

  以上的政治学文献和经济学文献都指出威权体制的稳定性,也清楚地比较威权和民主下的不同政治经济结构,或历史性地描绘导致民主化成功的相关环境因素。由于这些环境因素的变动都属于外生变量或社会性的集体变量,因此政治均衡的改变只能仰赖上天和领导者的慈悲。虽然有学者将台湾成功的政治转型归功于蒋经国,但这只是片面的一个观点。台湾的政治发展经验虽是近代史上少有的例子,却不是许多偶然因素冲撞出的奇迹。相对地,本文将论述这是一段完整而成功的“政治民主化运动”。[3]本文将引用奥地利经济学派的企业家精神和文化演化理论来论述这段历程,并称此论述为“暴力边缘论”。[4]为了简化分析,本文假设政府行动为防御性的,对于抗争并不采取主动打击,因此我们可以从长期数据观察到政府的容忍态度和其变化。[5]本文将把台湾政治民主化运动中出现的抗争事件数量化,并利用实证模型分析和验证。

  在结构上,本文第二节将讨论政治企业家的意义和角色,并于第三节回顾台湾的政治民主化运动和出现的政治企业家。第四节提出政治转型的暴力边缘理论。实证方面的数据和结果将于第五节中讨论。最后一节是本文结论。

  

  第二节、政治企业家

  

  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者强调均衡的稳定和外力的冲击,奥地利学派学者强调的是个人主观对“均衡”的评估和破坏均衡的企图与行动。行动为人的属性;
任何人,只要他的行动是为了实现他的预期利润,在定义上就是企业家(entrepreneur)。行动必有其欲实现之目标时,每个人在从事与交易有关的活动时本质上便都是企业家,因为所有的交易都必须利用货币来估算预期利润。

  根据Kirzner(1979)的说法,个人想要实现的预期利润来自两大类行动,第一类是先他人一步成为利润独占者,第二类是发展出独一无二之商品而成为利润独占者。然而,不论那一类,他都必须具备取得与整合各种投入因素并完成生产和销售以实现利润的能力。这种包括预期利润和实现预期利润的双重能力,便可称为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

  这种定义在利润上的企业家精神是否可以扩展到非利润计算的其它行动目标?这在奥地利学者之间也存在着争议。争议的主要根源在于企业家精神被奥地利学者视为不会给社会带来负面与负担的神圣概念,因此,只有经由情愿交易[6]并经由货币计算出来的利润才能让各方分享到利得。相对地,如果离开利润计算的理想实现,譬如“社会正义的理想实现”,很可能会造成对某些人的暴力和伤害。因此,为了在扩充上依旧保留情愿交易的正面本质,本文必须限制企业家精神的扩充方向。就以政治企业家精神为例,本文必须将追求实现之政治理想限制在能扩大社会情愿交易的范围。换言之,追求“社会正义”的政治理想不能视为企业家精神,因其结果限制了社会的情愿交易。

  那么,本文讨论的政治民主化是否可能扩大社会的情愿交易?明显地,这答案是:未必。因为政治民主化可能制定出许多的经济管制法案来,从而限制社会的情愿交易。相对地,政治自由化则毫无疑问可以扩大社会的情愿交易。政治民主化和政治自由化也未必兼容,但幸运地,本文探讨的是走出威权专制的过程,至少在过程初期,政治民主化和政治自由化的内容倒是相通和混淆一起的。

  从威权到民主的转变无法在一夕间完成,更何况台湾经验展现的是非革命式的文化演化过程。这过程依赖的是接踵而至的政治企业家的开拓和贡献,他们在不同的时期面对不同的环境和成本,但同样地会提出另类远景(政治民主化)供当时的给人们选择。政治企业家必须有实现理念的能力,因此除了提出远景之外,也应该尽可能地降低跟随者所面临的成本和风险。因此,随着时间的演进,成功的演化过程必然会先经历一段较长的萌芽期,此时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另类思想的最大障碍,这也使得政府在消灭另类思想上显得轻而易举。这时期的政治企业家只要有能力在堤防上钻出个小孔,就已算是不小的成就。随着异类思想的接踵出现,人们接受程度提高,政府消灭另类思想的成本将上升。社会这时将处于不稳定期,也就是另类思想有机会发展成主流思想的转型时期。

  

  第三节、台湾的政治民主化运动与政治企业家

  

  台湾的政治民主化运动也经历这两段时期,1947-1979年的三十多年间为萌芽期,而1979-1993年的十五年间为转型期。本节将讨论台湾政治企业家在萌芽期的作为和累积的贡献。

  1.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的政治改革建言

  在大陆时期,国民党推翻满清政府之后并未立即施行民主政治;
而1947年的宪政也因国共战争而中断。政府迁台后,国民党以反共复国为由冻结宪法,展开了长达38年的戒严时期,逐渐走向威权体制。

  1947年发生“二二八事件”,事后政府同意民众组织“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该会代表陈炘、蒋渭水等人除了讨论平息与治安问题外,也讨论到政治改革并提出政治改革建言。然而中央政府以其要求踰越地方政治范围,乃借口该会无法平息事件,下令解散此会。接着展开大规模镇压,许多台湾本地的知识分子与政治领导人物接连遇害或失踪。台湾社会对政治活动陷于沉寂无声。[7]

  2.《自由中国》宣扬自自由与民主

  1949年,胡适、雷震等人发行《自由中国》半月刊,宣扬自由与民主的价值并督促政府切实进行政治改革。[8]由于两人与国民党政府高层关系良好[9],期刊发行之初还获得政府赞助。但随着国民党逐渐强化威权统治,《自由中国》的批判焦点逐渐由中共与苏俄转向台湾内部问题,其与政府的关系开始由疏远走向对立。

  除胡适和雷震外,殷海光与夏道平也是《自由中国》的灵魂人物。殷海光于1951年接触到奥地利学派的自由思想后,着手翻译海耶克的《到奴役之路》,并刊登于《自由中国》。[10]夏道平同样深受海耶克自由思想的影响,坚持经济自由,反对当时政府逐步紧缩的经济管制。[11]

  由于台湾本地知识分子与政治领导人物在二二八事件中受创甚深,《自由中国》的宣传对象除了知识分子外,也以跟随国民党政府来台的知识分子和党政官员为主。但白色恐怖气氛尚垄罩整个社会,《自由中国》宣传的自由与民主理念依旧无法顺利开展。

  3.筹组反对党

  1960年,雷震积极筹组反对党,以期监督政府,落实政治民主。然而,政府对新党有许多疑虑,而胡适也未答应为新党领导人。许多人表示支持却未加入。不久,政府指雷震在《自由中国》散布“反攻无望论”,将他拘捕入狱并令《自由中国》停刊。组党事宜也随着雷震的入狱而落幕。

  4.《大学》开拓学生市场

  1961年李敖加入《文星》杂志,将重心由文学及艺术转为思想论战,承袭《自由中国》和殷海光的思想,提倡现代化、科学、民主。1965年底,李敖发表〈我们对“国法党限”的严正表示〉,批评国民党官员“凭借权势、压制他人”。《文星》随即被处停刊。《文星》之后的六十年代,政治改革运动只剩零星的个别活动。

  1968年元月创刊的《大学》杂志初期也是以文化、思想、艺术为主。[12]1970年代发生的日本侵占钓鱼台、退出联合国、蒋经国即将接任总统等事件影响杂志的改组。1971年五月发行的“保钓专号”报导大学校园的保钓运动;
十月发表的〈中央民意代表的改选问题—兼评周道济的方案〉提出国会全面改选的主张。

  不同于《自由中国》把市场放在知识分子与政治人物,《大学》与校园有更紧密的结合。它在校园中的影响力远超出对于社会的影响,其政治主张也普遍获得大学青年的共鸣。(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譬如,台大哲学系陈鼓应教授于1972年第四十九期发表的〈开放学生运动〉一文,便在大学校园中掀起许多政治性座谈和活动。1972年底台大举办“民族主义座谈会”,王晓波等十四位哲学系教授在被约谈后陆续被解聘。在此“台大哲学系事件”之后,校园内的政治性活动暂告一段落。另外,《大学》对时局议题的处理方式也不同于过去,改以多位学者共同声明的大篇幅文章取代过去的个人专栏。1971年十月推出的〈国是诤言〉,就是由杨国枢、张俊宏、高准、陈鼓应、许信良等十五人联合署名发表,严厉批评不全面改选的中央民意代表制度。

  1973年底,政府开始对该杂志施压。《大学》分裂,关中、孙震、李钟桂、施启扬等人先后进入执政党内工作,部分人士则另组刊物。值得注意的,关中等人后来成为国民党与党外的沟通管道。

  5.政治市场的拓荒

  除了政论杂志的努力外,康宁祥与黄信介等党外人士当选公职人员也有助于台湾的政治民主化。[13]康宁祥于1969年当选台北市议员,1972年当选立法委员。他在选举中的政见会场常吸引大批民众聚集与支持,并与张俊宏和黄信介等其它党外人士联机竞选。张俊宏于1973年离开国民党,他的参选代表着当时知识分子投入民主的开始。他们掀起民众聆听政见的热潮,也随着往后的定期选举而逐渐发展扩大。另外,美国国务院于1970年邀康宁祥访问,适时表达美国对台湾民主化的关怀和支持。

  1975年,康宁祥、黄信介、张俊宏与姚嘉文发行《台湾政论》,继续提倡政治革新,其中康宁祥的〈如何促进台湾的进步与合谐〉和张俊宏的〈变局里我们该怎么办〉都是针对政治民主与国会改选等议题讨论。《台湾政论》销售量很好,但到第五期时也遭停刊。[14]诚如韦政通所言,《台湾政论》结合了知识分子与民间政治运动家,预示了台湾民主运动的转变。

  1975年12月康宁祥再度当选立委,相对地曾参加“中国民主党”的郭雨新却高票落选。郭雨新的政见展现了台湾社会从《自由中国》、《大学》到《台湾政论》之政治诉求的延续性。因此,康宁祥的当选和郭雨新的落选激起更多的知识分子参与政治民主化运动,包括:郭雨新的选举诉讼律师林义雄与姚嘉文、当时还是大学青年的助选员如萧裕珍、田秋堇、吴乃仁等。[15]他们有意参选各地的各项公职人员。1977年的选举,在康宁祥与黄信介协调并安排助选下,他们串联成全省性的党外运动。这是台湾有史以来参与民众最多、情绪高昂的一次选举,其中林义雄参选宜兰县省议员、张俊宏参选南投县省议员、许信良参选桃园县长。

  许信良原为国民党员,当时担任省议员。1977年国民党并未提名他参选,他因而退党自行参选。开票当天,中坜国小投票所发生疑似选举舞弊事件,民众愤而包围中坜警察分局,人数高达万人,要求彻查选举人员,更有民众焚烧警车。[16]此为第一次因选举而引发的大规模民众抗议事件,群众力量正式展现。

  经由这次五项公职人员选举的整合与串联,党外“政团”已具雏形,党外运动更加热络。1978年原订举办的中央民意代表选举,党外“政团”参选踊跃,吕秀莲、姚嘉文、陈鼓应、陈婉贞、王拓等陆续举办选举募款餐会,相继出版自己编着的文集或政见专书。黄信介更于一次餐会中宣布组成“台湾党外人士助选团”,巡回全省各地助选,并提出“十二大政治建设”的共同政见。此时,到处可见大型海报与民主化诉求的标语。

  从上面历史回顾,我们看到“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的改革建言虽然引爆了白色恐怖,但本质上这些改革建言类似于专制时代请求改革的上书行动。委员会请求改革的对象是国民党的高层,也就是威权体制的统治者。《自由中国》初期也类似地遵循上书请求改革的迹辙。但胡适和殷海光了解西方自由与民主的发展,他们也就扮演了自由与民主思想的推销员,向国人大力推销。不过,由于二二八事件的发生,他们选择的推销对象是国民党的党政人员和迁台的知识分子,而不再是威权体制的统治者。销售对象不同,销售方式也必须改变。很快地,雷震发现必须组党才能结合党政人员和迁台的知识分子。

  虽然组党没成功,不再要求统治者而是自己出来执行政治改造的观念已打开。因此,承接的《大学》一方面开始要求国会全面改选,以释出能让自己进行改造的机会,另方面把宣传对象扩散到校园的年轻学子。当康宁祥、黄信介当选民代后,台湾早有一群关心时政的青年学子以投身于政治改造运动中。康黄二人协调甚至协助这群青年学子参选的作风,像极了当代创投公司的所经营人。

  

  第四节、暴力边缘路线

  

  1978年12月16日中美断交,政府发布紧急处分令,延期选举并停止竞选活动。党外人士召开会议,要求迅速恢复选举,坚持全面改选中央民意代表。他们原计划于1979年二月初为高雄地方政治领袖余登发举办庆生晚会并公开集会演讲,但警总提前以涉嫌参与匪谍叛乱为由带走余登发父子。1月29日,他们聚集于高雄桥头乡,公开指责政府违法乱宪政并以诬陷罪名逮捕余登发父子,游街抗议。此为戒严以来第一次的政治性示威游行。当时任桃园县长的许信良因参与游行而遭停职。5月26日,党外人士抗议许案再度集会,现场聚集两万多名群众,军警动员镇暴部队待命。

  面对镇暴部队,党外人士出现两种不同的路线:康宁祥、黄煌雄、江春男等担心激进行动会招致严厉镇压,从而打击萌芽中的政治民主化运动,故主张议会路线,经由参与竞选公职以取得政治权力;
黄信介、许信良等则认为政府镇压反可创造有利于党外的普遍情势,从而有利于民众力量的汇聚迫,反而容易迫使政府走向政治民主化。桥头事件之后,康宁祥等人发行了《八十年代》杂志[17],坚守温和的体制内改革路线;
黄信介等人除了发行《美丽岛》杂志外[18],开始于各大都市设立分社及服务处,巡回各地举办大规模的群众性演讲。由于政府对这两派的态度不太一样,相对于“八十年代派”的平安无事,“美丽岛派”始终受到政府的牵制与来自不明人士的破坏。[19]

  1979年12月10日,美丽岛派在高雄举行国际人权日大游行时与军警发生流血冲突,此称“高雄事件”,为戒严来最大规模的游行冲突。政府追缉逮捕美丽岛派领袖,并公开审判。康宁祥顿时成为党外各派的领袖,奔走为美丽岛派领袖寻找诉讼律师。张德铭、陈水扁、苏贞昌、谢长廷、张俊雄等司法界人士都是在此时加入政治民主化运动。

  党外人士在中坜事件中已经领会到群众力量的可畏,而高雄事件更让他们醒悟到:政治民主化运动既然已深入民间,策略上便可以采取更为激烈的街头抗争,只要避免武装暴动或流血冲突的发生。在1947-1979年的萌芽期,这群政治企业家先是以发行政论性杂志来宣扬理念,遇到政府查禁甚至逮捕入狱时,便将民主香火交由后起之秀继续推出新的政论性杂志;
直到康黄两人在公职人员的选举中崛起,他们才开始走向议会路线。然而,不同于议会路线,街头抗争路线可以让他们在策略上化被动为主动:想造势时不必被动地等到选举期间,想面对群众时也不必局限于愿意亲临会场的人们。街头抗争让他们能够把群众的支持度直接呈现给还在观望中的人们,诱导他们在重估参与成本后提高参与意愿。不过,街头抗争也是充满着各种不可预测的可能性,任何不经意的现场冲突都可能在激情下扩大成难以控制的流血暴动,甚至发展成突发性的革命。突发性的革命是否为当时党外人士所期待的政治发展?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问题。基本上,本文认为这不是理性的策略,因为当时的群众并不具有武装力量,而社会大众也不会愿意伤害到每年接近10%的高度经济成长率。即使就政治意识而言,国民党政府虽是外来政权,却也不等于就是殖民政权[20];
更何况它一直都很用心地在经营地方政治事务,其政治触角早已深入全省各地的寺庙、农会等地方性组织。

  为了避免街头抗争不幸陷入暴动或革命,他们除了必须随时在现场观察游行的规模与参与群众的情绪,还得在抗争中试探政府当局的容忍底限以寻找出暴力冲突的临界点。[21]作为政治企业家,他们在抗争之前得募集资源、拟定战略、动员参与群众,在抗争中评估暴力冲突的临界点、激起和操控群众情绪。当时,党外人士称此能将群众情绪控制在暴动发生之边缘地带的抗争路线为“暴力边缘路线”。[22]

  支持暴力边缘路线的“暴力边缘论”,其实在高雄事件之前就已出现。姚嘉文与施明德坦承暴力边缘路线是一种抗争策略,其目的在于找出政府的容忍范围,以便在此范围内争取到最多的自由。底下是他们的一段口述:

  姚嘉文:“暴力边缘论”是我介绍出来的,但不是我发明或主张的。国民党一直说我们是暴力份子,丑化我们。我们当然是避免暴力,也不想用暴力。……一旦我们运用了暴力就失败了,所以那时就谈用“暴力边缘论”,把我们的活动推向接近暴力,但是不可以真的实行暴力。……街头运动有三种层次:倡导、抗议、最后才是压迫性的。我不太赞成抗争性的层次升高成决战性的,抗争提升到跟镇暴部队冲突起来,一定是我们输,一定是我们被打。……超过暴力就不好,很接近暴力就很有效。暴力边缘一线之差很难控制,常会失控。……

  施明德:从十一月底开始,双方对峙愈来愈升高,我认为统治者因为缺乏安全感,才会限制你这个、限制你那个,但在他可以容忍的范围内,他也希望给你更多一点自由。我们在室内举行政治演讲,说完了、人散了,不会有什么问题,他不用这么紧张。接下来他会让我们在骑楼下,再来就可以在校园,或静态的就可以,之后就是移动性的。……先前桥头游行是响应国民党抓人的行为,接下来就是从室内到室外,从静态到动态。开始时国民党完全不准我们集会,室内、室外都不行,不准游行,后来变成可以让我们事先讨论;
从完全不准到允许可以申请,这已经向前迈向一大步了。有几次我们不得不跟他杠上,我们就是非要不可,看他怎么禁。进入到可以申请的阶段,活动范围和执行方式都会有空间。这一歩是我们偷到的。我们的运动要怎么进行,事先都不跟工作人员讲,讲了警总方面和情治单位可能就有意见了。(《珍藏美丽岛口述史》,第二部第十八章第三节)[23]

  经过中坜事件和高雄事件,党外阵营拥有的群众支持和抗争知识已比过去增加许多。诚如姚施二人在谈话中所透露的,党外人士不断在寻找更为有效的抗争策略,暴力边缘论是他们当时的发现。

  这个理论需要的现场操作知识远多于理论知识,而现场知识只能亲身从街头游行抗争中学习。除了学习,他们还必须清楚地画出一条参与群众和一般百姓都可以容易辨识的红线,也就群众在抗争时行使暴力所不能超越界线;
这样,他们才能辩护其抗争方式属于对抗镇暴镇压时必须的力量威吓,而不是暴力的放纵。这条红线的落点不可能在抗争之前就藉由理论推演划定,因为它的位置和内容,决定于参与群众在现场的自我节制、现场旁观群众的接受度、游行带头者对现场群众的操控能力等因素。姚施二人的谈话只说出他们对于有效路线的理解和期待,并未提及一条容易辨识的红线。当然,本文也无法从任何理论去预知红线的内容;
但从事后看来,画定这条红线内容的规则却相当清楚:第一、抗争的会场或队伍的后头跟随着一群“民主香肠”的贩卖摊贩,他们纯粹出于商业动机自愿跟随;
第二、即使出现暴动,参与群众的攻击对象也仅限于政府机关和公物,不会侵犯私人财产。

  高雄事件后,主张街头抗争路线的美丽岛派大都入监服刑,党外势力在温和派领导下发展议会路线。1980年底,政府恢复中央民意代表选举,许多高雄事件的受刑人家属与辩护律师纷纷投入选战:如律师张德铭、姚嘉文之妻周清玉、张俊宏之妻许荣淑等。他们将高雄事件作为竞选议题,到处鼓吹民主政治,最后也让自己高票当选。

  他们的高票当选开出一条人们预期之外的效果。若就“妻代夫职”的原本参与动机言,议会路线对于这群家庭主妇应该是优于街头路线的选择。但经由对高雄事件的控诉,整个竞选过程成了反思街头抗争的集体对话,大幅地提升了全国民众对街头抗争的理解和认同。于是,党外人士已不再畏惧军警的镇压逮捕,因为他们已经从这次的高票当选结局中看到民众的支持,知道他的家属可以循此路线投入新的选战。当选之后,美丽岛派重新以家属们新取得的政治权力和温和派抗衡。自1981年,党外阵营再度出现街头抗争路线与议会路线的争论。1983年,温和派在立委选举中惨败,美丽岛派则战果辉煌。自此之后,街头抗争路线和暴力边缘论就成了台湾政治民主化运动的主要策略。

  温和派虽然在选举中惨败,但党外阵营在议会路线的这段期间中逐步发展出政党的雏型。(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1981年的地方公职人员选举,他们提出类似政党提名制度的推荐方式,推出共同的竞选主题,集中辅选,打出“党外”的绿色旗帜。1984年,他们成立常设的“党外公职人员公共政策研究会”,并于各地设立分会,俨然成为一个政党。[24]

  

  第五节、模型与数据

  

  “暴力边缘”的界定在于政治企业家是先认定的政府底限,政治企业家将他们所预估的底限视为每次抗争时政府可以容忍的界线,若超过此界线,则可能会引发严重的镇压行动;
若政治企业家对于此底限低估,政府因此没有任何响应与行动时,同样的诉求将会再发动下一波的抗争。

  根据内政部警政署的官方统计,1987年的群众抗争次数达1835次。虽然许多抗争不是政治诉求,但这说明了抗议与示威已成为民众争取权利的重要手段。本节收集了从1977年的中坜事件至1992年的总统直选之间以政治诉求为主的抗争事件,共36件,列于下表一,其中并不包括以社会问题为主或出于一般民间团体的抗争事件。由于台湾政治民主化运动从1983年之后才以街头抗争路线和暴力边缘论为主要策略,故本文并未将该年之前的四次抗争(从1977年的中坜事件至同年的高雄事件)视为计划下的策略,也就在表中未加以编号。换言之,本文实证分析所采用的观察数据仅32项事件,从1986年的519解严游行到1993年两国两制游行。由于观察的八年期间(1986-1993)并未出现抗争失控现象[25],因此本文假设党外阵营的政治企业家们充分理解暴力边缘论的意义并以其作为抗争的行动纲领,亦即假设:他们相信政府对于抗争事件的响应强度会和民众的抗争强度存在正向的相关性。

  

  表一:抗争事件(编号:时间;
观察事件;
说明)

  (无):1977/11/19;
中坜事件;
桃园县长选举监票冲突

  (无):1979/1/22;
桥头事件;
余登发被捕,党外人士于桥头抗议游行

  (无):1979/12/9;
鼓山事件;
美丽岛杂志活动宣传,与警方发生冲突事件

  (无):1979/12/10;
高雄事件;
美丽岛人权日大型游行,发生严重冲突事件

  1:1986/5/19;
519解严游行;
要求解除戒严,于龙山寺前静坐抗议

  2:1986/9/28;
民进党组党;
集会自行宣布组党

  3:1987/3/18;
318解严游行;
解除戒严,反对国安法,于立法院前抗议

  4:1987/5/19;
519解严游行;
要求马上解严,反对国安法,游行抗议

  5:1987/8/20;
北市长民选;
要求台北市场直选,申请集会游行至市政府

  6:1987/10/19;
台独叛乱案;
抗议台独主张被控为叛乱罪

  7:1987/12/25;
国会改选;
要求国会改选,游行至中山堂示威抗议

  8:1988/2/8;
国会改选;
要求国会改选,举行演讲,并用电话宣传

  9:1988/3/29;
国会改选;
抗议国会迟未改选,非法游行并爆发冲突

  10:1988/5/20;
农民请愿[26];
要求全面农保,合法游行最后爆发冲突

  11:1989/1/17;
国会改选;
要求资深国代退职,全面改选,非法包围立法院

  12:1989/1/29;
国会改选;
要求资深国代退职,全面改选,非法包围立法院

  13:1989/10/10;
许信良案;
要求政府释放偷渡返台的许信良,不该以叛乱罪起诉,非法集会总统府前及台北土城看守所前抗议,爆发严重冲突

  14:1989/12/8;
台南选举争议;
怀疑作票,要求重新验票,并有抗争冲突事件

  15:1989/12/25;
国会改选;
要求资深国代辞职,国会全面改选,合法集会游行

  16:1990/2/20立院院长改选要求资深立委退职,阻止侨选立委选举,出现暴力冲突

  17:1990/3/14;
三月学运;
要求解散国大,总统直选,学生静坐抗议

  18:1990/3/18;
三月学运;
二度要求解散国大,静坐抗议

  19:1990/5/6;
反对郝柏村组阁;
抗议军人身分的郝柏村担任行政院长,反对军人干政

  20:1990/5/29;
反对郝柏村组阁;
游行抗议郝柏村担任行政院院长

  21:1990/5/30;
反对郝柏村组阁;
持续抗议,爆发严重冲突

  22:1990/12/25;
黄华事件;
要求释放主张台独的政治犯黄华,合法集会游行,并呼吁总统直选

  23:1991/4/17;
417资深立委退职;
游行抗议资深国代修宪

  24:1991/5/12;
独台会事件;
静坐抗议要求释放独台会被捕人员

  25:1991/9/8;
公投入联合国;
合法集会游行,要求以公民投票方式决定重大议题

  26:1991/10/8;
一百行动联盟;
要求废除刑法一百条第二项叛乱罪,以反阅兵方式静坐抗议

  27:1991/10/25;
高雄公投台独游行;
合法集会游行,要求以公民投票方式决定台独

  28:1992/2/23;
台独党纲处分;
合法集会游行,抗议台独党纲处分案

  29:1992/4/7;
刑法一百抗议;
绝食抗议,要求释放政治犯,废除刑法一百条

  30:1992/4/19;
419总统直选;
要求开放总统直选,合法集会最后脱轨发生冲突

  31:1992/12/20;
花莲作票案;
非法集会抗争,认为立委选举有作票嫌疑

  32:1993/12/18;
两国两制游行;
非法集会抗议,要求政府宣示主权为一中一台

  资料来源:本表所采用的资料以台湾史料编纂小组(1990)和薛化元(1998)为主,并参考事件发生前后之新闻。新闻来源为:联合报知识库(http://udndata.com/)和中时新闻数据库(http://www.tol.com.tw/CT_NS/ctsearch.aspx)。

  

  由于在这八年期间抗争事件接连出现,本文为了简化分析将假设政府会在下一个事件发生之前对当次事件做出反应,并以{0,1,2,3}四个数字来衡量政府对于事件的响应强度(GOV),其中数字愈大表示响应强度愈大。若政府对于事件未有任何响应则,令GOV的值为0;
若在口头上有所响应,令其值为1;
若透过党政讨论与协商来响应抗争诉求,令其值为2;
若开始展开立法或修法行动,令其值为3。如果不考虑其它的政治考虑,政府对事件做出响应是需要时间的,譬如政府以口头响应所需的时间通常需要一两天,但以展开修法或立法来响应所需的时间则较长。因此本文另将政府对每次抗争事件的响应天数(Period)做一变量,若响应天数大于30天,则视为政府对此诉求需长期考虑。

  本节旨在检验民众抗争强度对政府对事件响应强度的影响。由于被解释变量为不连续的数字,本文将采用顺序多重分类模型(Ordered Probit Model)来检测。简单地说,本文设立的计量模型为:

  (略)

  上式的被解释变量*为政府对政治民主化运动的接纳程度,这是无法观察与衡量变量,其值决定于一组解释性变量向量,包括本文假设的民众抗争程度(RESIST)以及代表其它替代性假设的解释性变量,如现场警方的行动(POLICE)、美方压力(the Pressure from U.S.A)、全球经济自由化趋势(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党外阵营在国会的席次比(the ratio of the member of the opposition party in the parliament)及平均国民所得(Average National Income)。另外,本文也假设*和政府的响应程度存在着上式中的顺序关系,也就是:当*在不同的范围内,我们可以衡量到不同的值。估计参数是这些界定*之范围的{}和各解释性变量的系数向量,而为标准常态分配的随机误差项。

  等待检验的解释性变量是民众抗争强度。该强度表现在两方面,其一为民众抗争的方式(RESIST1),其二为参与抗争的民众人数(ATTENDANCE)。在抗争方式方面,本文以{1,2,3,4}四个数字来衡量其强度:若抗争方式为合法集会游行,令其值为1;
若抗争方式为静坐抗议,令其值为2;
若抗争方式为非法集会游行但未发生冲突,令其值为3;
若抗争时发生冲突但仍在暴力边缘内,令其值为4。在参与抗争的人数方面,本文亦以{1,2,3,4,5}五个数字来衡量其强度:参与抗争之人数在1000人以下,令其值为1;
人数在1000-2999人之间,令其值为2;
人数在3000-4999人之间,令其值为3;
人数在5000-7999人之间,令其值为4;
人数在8000人以上,令其值为5。民众抗争强度的衡量值为民众使用方式之强度与参与抗争人数之强度的加总数。譬如某次抗争事件的参与人数为10000人,其抗争方式为合法游行,则此次民众抗争强度为6。

  现场警方的行动(POLICE)是指当时警方在现场反应行动的强烈程度。如果事件的发展和后果都在政府的掌控中,那么警方在现场的行动和政府在事后的响应将具有相当强的替代性,而政府只要择一而行即可。如果警方在现场的反应强烈,政府事后的响应则会弱些。因此,实证分析的预期是警方的现场行动与政府响应会呈现负相关。对于现场警方行动的衡量,本文亦以数字表示其相对强弱:若警方在现场只维持秩序未有行动,令POLICE之值为1;
若警方以口头方式劝离民众,令其值为2;
若警方强行驱离民众,令其值为3;
若警方出动水车、镇暴车或以催泪瓦斯驱离民众,令其值为4。

  由于美国对台湾政局影响甚深,来自美国的压力(USAP)也可能影响政府的响应方式。限于数据不易取得,本变量仅以虚拟变量表示美方在该期间内是否对抗争事件发表反对性意见:以0表示未作任何反应,而以1表示出现过反对或谴责政府的声音。在美国的强大影响下,一旦美国对抗争事件出现谴责声音时,政府的理性选择是响应民众的抗争诉求。在这假设下,USAP之系数估计值为正。

  如果台湾的政治民主化和经济自由化的步骤和发展的内容大致兼容的话,另外一项替代性假说是全球经济自由化趋势(AEFI)。这背后的理由在于台湾的经济主要仰赖于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因此理性的政府将随着全球经济自由化趋势的不断提升而加速台湾的政治民主化。于是,该变量之系数的估计值应为正值。AEFI的数据来The Fraser Institute网页内的Economic Freedom of the Word 2005 Annual Repor,并将各年的The Chain-Linked Summary Index加以平均。同样地,台湾的经济发展既然仰赖于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台湾的政治民主化和所得成长之间也就存在着正相关。因此,平均国民所得(ANI)之系数的估计值会是正值。

  最后的替代性假设是党外阵营在立法院席次的比例(MP),这表示政府在国会中所面对的政治压力。由于党外阵营在国会中也是采取暴力边缘论的抗争方式,以国会议堂上的斗殴行为去替代拉丁美洲式的街头巷战,因此党外议员带给政府的政治压力具体而实在。因此这项变量系之数的估计值应为正值。

  表二是上述各变量的统计量,其观察期为32。

  

  表二:各变数之统计量(略)

  

  本文所使用的统计软件为EViews4,利用Ordered Dependent Variable Model-Ordered Probit Model估算了四条回归式。表三的第一条回归式的第一项解释性变量为事件发生当时的群众抗争强度(RESIST),也就是当期的观察值;
第二条回归式的第一项解释性变量为相邻两期的群众抗争强度的加总值(RESIST2)。除此外,两条回归式的其它解释性变量维持不变。第三条回归式中,本文删除美国压力及全球经济自由度两项国际因素的变量,观察政府对于抗争响应的天数(Period)是否与其响应强度有关。而第四条回归式,本文另将抗争方式(RESIST1)与参与抗争的人数(ATTENDANCE)分别考虑,用以观察抗争规模与人数对于政府的响应是否有所差异。

  

  表三:回归系数估测值(略)

  说明:表中括号数值为标准差;
“*”表示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at the 10% level;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at the 5% level。

  

  第一条回归式的估计值一如预期,群众抗争强度的估计系数在表三出现显著的正值。同样地,警方的现场行动和党外阵营在国会席次比的估计系数,(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也都如预期地分别出现显著的负值和正值。这表示当次事件的现场情势和国内政治局势对政府对抗争诉求的响应有实质的影响力。

  相对地,国内的经济发展情势,以及来自国外的全球经济自由化趋势和美国的压力,对于政府的响应强度则未必有影响力。平均所得与政府响应强度之间的不显著负关系支持Acemoglu,Johnson,Robinson,and Yared(2005)怀疑所得和政治民主化有关的论述,这关系可能出自于平均所得和全球经济自由化趋势都深台湾对国际经济的高度依赖有关。这三变量对政府的响应强度的不显著影响,有可能来自于数据本身的缺陷。AEFI能使用五年一次的数据,平均国民所得采用的是估测的季数据,美方压力仅使用虚拟变量[27],这些都可能让估测值不稳定。

  不同于第一条回归式在于观察群众抗争对政府响应的当期影响,第二条回归式观察群众抗争的长期影响。由于只有观察32期,本文仅加总当期和前一期的抗争强度作为政府感受到的群众抗争的连续强度(RESIST2)。表三显示中,第二条回归式与第一条回归式的估测结果无甚大差异,此说明本文模型的稳定性。

  第三条回归式观察政府对于抗争响应的天数与其响应强度有显著的正相关,表示政府对于抗争诉求的响应需要时间考虑。

  而第四条回归式中显示,抗争方式对于政府响应的强度有显著的影响,出席人数对于政府响应的影响则未必有影响力。

  利用表三第一条回归式的系数和参数之估计值,并令Φ为标准常态累积分配函数,则各期{}的机率可依如下公式估算于下表四:

  

  表四:各期之{}的机率估算值(略)

  

  在表四中,每次事件都可估算出政府在四种选项中选择响应的个别机率。若机率值最高的选项与政府实际的选项相同,则称政府在当次响应中表现出“行动一致性”,并在表四第七栏以“Y”表之,否则以“n”表之。在32期中,出现Y为19次,出现n为13次,表示本文模型对于政府的实际响应的预测能力约达70%。从另一角度言,若假设本文模型的解释性变量已完整涵盖理性决策的各种考虑,则可说政府的实际响应中约有三成机会出现与理性不符合的行动。再就各次事件而论,政府响应未具行动一致性的抗争内容(参见表一)为:事件7、事件8、事件12、事件15为国会改选,事件13为许信良案,事件14为台南选举争议,事件16为立法院长改选,事件17为三月学运,事件19、事件20为反对郝柏村组阁,事件24为独台会事件,事件28为台独党纲处分,事件32为两国两制游行。观察这些事件,似乎各种抗争议题都会引起政府非理性的响应;
但经过表五分类之后,本文发现政府响应的理性跟着议题相关的。

  

  表五:政府响应抗争事件的行动一致性

  抗争事件:未行动一致性(n);
行动一致性(Y)

  解严:(无);
事件1、事件3、事件4

  刑法一百条:(无);
事件26、事件29

  组党:(无);
事件2

  直选:(无);
事件5(北市长民选)、事件22(黄华事件)、事件30(总统直选)

  公投:(无);
事件25(公投入联合国)、事件27(高雄公投台独)

  国会改选:事件7、事件8、事件12、事件15;
事件9、事件11

  选举:事件14(台南选举争议)、事件16(立法院长改选);
事件31(花莲作票)

  三月学运:事件17;
事件18

  反对郝柏村组阁:事件19、事件20;
事件21

  叛乱:事件13(许信良案);
事件6(台独叛乱)

  台湾独立:事件24(独台会事件)、事件28(台独党纲)、事件32(两国两制游行);
(无)

  

  表五将32次事件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抗争事件包括解严、刑法一百条、组党、直选、公投等,政府对于这类抗争事件的响应行为与模型设定的理性假设相吻合;
或者说:政府对这一类抗争事件的响应能被准确地预测。第二类的抗争事件包括国会改选、选举、三月学运、反对郝柏村组阁等,政府的响应在事件以全新议题出现时就显得非理行,但政府同类议题的新抗争的响应则与模型设定的理性假设相吻合;
或者说:政府对这类议题的初次响应无法被准确地预测,但往后再度响应时就能被准确地预测。国会改选的抗争事件由时间点观察可分为三波:分别为事件7至事件9、事件11至事件12与事件15,其中政府于事件7至事件9的响应属于第二类;
而事件12政府则加强了响应程度,因此出现行动不一致的现象;
事件15则可能因为政府对于此诉求已经进入立法程序而未对抗争有所反应。其实第一类事件也可视为第二类事件,因为政府在1985年之前即已面对过这些议题,因此在1985年之后的反应就能被准确地预测。第三类事件为叛乱和两国两制的议题,在表五中,政府的响应无法被准确地预测。换言之,政府在响应叛乱和两国两制的抗争时,其所考虑的因素超出本文模型所假设的理性。

  其次,表四第八栏为决策因素一致性的程度,它以每次事件之机率值最高的选项的机率和其邻近较高机率之选项的机率之总和来表示。当这总和值较高时,四选项的机率成单峰分布,这不会给政府带来决策上的苦恼;
相反地,当总和值较低时,四选项的机率成双峰分布,这将给政府带来决策上的苦恼。假设以0.80视为决策因素一致性的底线,则在32次事件中,仅12次的响应属于决策因素一致性。如果进一步以时间将32次事件分成较早时期的16次事件和较晚时期的16次事件,本文发现较早时期仅有4次的回应属于决策因素一致性,远低于较晚时期的8次。这结果显示政府在响应抗争事件上,能不断从经验中累积出来决策的因素一致性。

  在个别事件上,如事件1之519解严游行、事件5之北市长民选游行、事件10之农民请愿、事件14之台南选举争议、事件19之反对郝柏村组阁游行、事件23之抗议资深立委修宪等都非决策因素一致性。本文认为这些不一致可以由抗争诉求来解释。事件1之519解严游行为美丽岛事件之后七年第一次大规模抗议,因此政府于决策上需学习调整;
事件5之北市长民选为当时新要求的诉求,因此政府在面对新的议题时,在决策上会有所晃动;
事件10与事件14之农民请愿、事件14之台南选举争议的事件,政府在不响应与稍为响应之间犹豫,这次农民请愿要求全面农保最后失控爆发冲突,而台南选举争议也引起严重冲突,都让政府决策上有所犹豫,而台南选举争议为选举弊端上的问题,政府在面对决策与行动时,都出现不一致的现象;
事件19之反对郝柏村组阁游行行动中的第一回,政府面对抗争的决策必须学习调整,在事件20与事件21连续的反对郝柏村游行之后,就可见到政府决策的一致,显示政府面对一个新问题时,必须学习并调整至适合的路线。这些观察和上述的行动一致性相当类似。

  

  第六节、结论

  

  本文以奥地利学派的企业家概念出发,说明台湾的威权体制在政治企业家不断的尝试与行动下逐步走向民主的政治民主化运动过程。政治企业家都设有实现的目标,有时能实现,有时未必。然而,政治企业家在作为整个政治民主化运动的一个环节,其成功固然能打通筋脉,其失败也会踏出小径。政治民主化运动是一种文化演化过程,其成果来自于一代又一代政治企业家的创新和行动,其结果也未必会第一代政治企业家的目标吻合。本文说明了这些政治企业家如何藉由一次又一次的调整,凝聚民众的支持,发展出台湾政治民主化过程中最关键的“暴力边缘路线”。

  本文的实证结果显示暴力边缘论的有效性:当党外阵营有能力把抗争群众推至激情边缘又停在红线之内时,群众抗争的强度愈大,政府响应其诉求的强度也愈高。政治民主化也就在一次又一次的抗争和响应中发展。这过程在短期间看未必完全理性,就如上节讨论的:政府在面对农民请愿游行及资深立委退职问题时便出现了行动与决策不一致的现象,但数据也显示政府面对新诉求时,虽一开始有决策或是行动上的不一致,但很快对于相同的议题或同性质的诉求,皆可调整的很稳定而使决策与行动趋向一致。换言之,政府亦由每次的群众抗争中学习并找到适切的响应方式。如果将每一次的政府响应视为政府对权力的重新界定,可以看出暴力边缘论在台湾政治民主化的意义是这样:在短期,人民愿意接受威权政府重新界定的权力,政治企业家则发现人民其实想要更多;
在长期,人民和威权政府都了解权力的重新界定影响深远,而暴力边缘路线是双方认定为一种寻找边际调整的互动方式。“暴力边缘”有时会在文献中被提及,但都只被视为口号而轻易带过。本文从理论论述暴力边缘论的意义并从实证验证其有效性。

  南韩也是由威权体制转型至民主,其群众的抗争方式远比台湾激烈。[28]南韩的政治民主化运动是否亦属于另一型态的暴力边缘论,这值得我们去探讨。此外,中国大陆正积极于发展经济,而其政治发展则停滞不前。由于其经济发展和威权政体并存,其发展模式和台湾经验甚为类似[29],那么,台湾在政治民主化运动中实行的暴力边缘论是否有任何值得借镜之处?的确,这同样也是值得我们探究的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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