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历史篇一:主席2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主席:
陈独秀 1921——1927(中共中央总书记这一称谓从1925年四大开始,此前叫中央局书记) 瞿秋白 1927——1928
向忠发 1928——1931
王明(代理)1931——1934
秦邦宪 1934——1935
张闻天 1935——1945
七大开始党的最高领导人改称中共中央主席:
毛泽东 1945——1976
1956年八大选举邓小平为中央总书记,但非最高领导职位
华国锋 1976——1981任中共中央主席
1981年起重新有了总书记职位
胡耀邦 1980——1987
赵紫阳 1987——1989
江泽民 1989——2002
胡锦涛 2002年当选至今
历任国家主席:
毛泽东 1954——1959
刘少奇 1959——1966
宋庆龄(名誉主席)1981
李先念 1983——1988
杨尚昆 1988——1993
江泽民 1993——2003
胡锦涛 2003至今
历任国家中央军委主席:
毛泽东 1949——1954
邓小平 1983——1989
江泽民 1989——2005
胡锦涛 2005年当选至今
主席历史篇二:新中国国家主席制度的变迁
新中国国家主席制度的变迁
1954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中共中央决定设立“国家主席”一职
在当今世界中,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拥有自己的国家元首或是由特定的机关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就中国而言,国家元首的职能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来行使的。但是鲜为人知的是,在新中国的历史上,国家主席这一建制的设立经历了复杂的历史反复,其作用及职能也在新中国成立后的60多年间几经反复。
■存与废:中国国家主席制度的变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没有设置专门的国家主席,而只是设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但是,由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而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实际上行使了国家主席的职能。
1954年,在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中共中央决定更改国家的机构设置,设立国家主席一职。对此,毛泽东认为,“中国是一个大国,叠床架屋地设个主席,目的是为着使国家更加安全”。在设立国家主席一职后,毛泽东理所当然地成为新中国第一任国家主席。但是,在之后的几年中,由于国事的繁忙和对外交的繁文缛节的不适等诸多原因,毛泽东决定辞去国家主席,并且为此发表了声明。因此,在1959年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刘少奇当选为新中国的第二任国家主席。
1966年,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爆发。在“文革”开始后不久,国家主席刘少奇
即被打倒。在此之后,中国国家主席职位长期处于空缺状态,并严重影响了中国一系列国际事务的处理,同时也给中国的国际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为在制度设置上解决这一问题,1970年3月,毛泽东向中央提出召开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修改宪法的意见,并建议取消国家主席。但是,出于对国家政治运作的现实考虑,中共中央内部多数人仍希望保留国家主席一职,并提出由毛泽东担任国家主席。但是在当时那种个人迷信盛行的年代,毛泽东的决定无疑具有最高的权威。最终,中央政治局决定,不再提议设立国家主席。于是,1975年颁行的新中国第二部宪法——“七五宪法”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一节在宪法中也被删去。
1976年9月,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逝世。同年10月,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从而结束了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此后,在华国锋的主持下,新中国第三部宪法——“七八宪法”于1978年获得通过。“七八宪法”是在对“七五宪法”进行了部分否定和继承的基础上制定的,其中部分篇幅有较大改动。但是,这部宪法对于国家主席的态度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仍然未设国家主席。
1978年之后,国家政治生活逐渐向正常的方向迈进。在此过程中,有关国家主席设立与否的争论再次进入了人们的视野。1980年8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提出《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正式提出了宪法修改的任务。在此次宪法修改和意见征询过程中,与会代表、专家学者、各界群众各抒己见,表达了自己对宪法修改工作的看法。其中,对于国家主席设置与否的问题,大致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意见:一、设立国家主席;二、不设国家主席,由人大委员长或国务院总理改称主席,并行使元首职权;三、建议人大常委会改称为“常务主席团”,委员长即是该主席团主席,实行集体领导。在上述三种意见中,第一种意见居于压倒性的多数,并得到了邓小平的明确支持。但是,由于邓小平多次在公开场合声称他不会担任国家主席,因此,当时有许多人说: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能由邓小平同志担任,但是小平同志又不愿意担任,所以只好不设国家主席。在此之后,国家主席的设置与否又成为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一时之间无法决断,并引起了国际、国内各界的广泛关注。在这一关键时刻,邓小平指出:“除了我,别人也可以担任。”同时,他进一步强调指出:“如果国家需要就设立,不能从对某一个人的考虑来确立我们国家的体制”。最终,在邓小平的坚持下,恢复设立国家主席的决定没有再出现反复,并于1982年12月4日随着新宪法的通过而得到正式确认。此后,“八二宪法”虽四次修正,但每次都继续坚持国家主席的建制,最终使国家主席制度得到了真正的确立
虚与实:中国国家主席的地位及作用的演变
1954年宪法制订过程中,宪法起草委员会的成员对于国家主席的职权问题进行过多次讨论。当时,他们曾设想将主席的权力定得低一些,超脱一点,让主席只相当于“半个伏罗希洛夫(时任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主席可以提出建议,建议不起决定作用,人家愿理就理,不理拉倒,毫无办法。”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主席什么事情也不干。因为主席还可以“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在必要的时候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对此,毛泽东表示:“这两条是说,主席也有些事做,不是专门吃饭。”这里毛泽东所谓的“主席也有些事做”,“不是专门吃饭”,其意思应该是说主席也有些实权,职权并不全是虚的。在这里,毛泽东所设想的这种国家主席制度,具有了“虚实结合”、“虚中有实”、甚至是“形虚实实”的特点。但是,在这一部宪法中,由于国家主席拥有“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的权力,同时又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并担任最高国务会议主席”,因此,国家主席的权力在很多时候不虚反实,并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权元首。
“文革”开始后,国家主席刘少奇受到错误的批判,并最终于1969年含冤病逝。此后直至1982年宪法恢复设立国家主席,中国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国家主席,而只是由国家副主席或是全国人大委员长行使国家主席职能。这种情况,或许是在政治生活不健全的情况下,用以处理党政关系的权宜之制。但是,这种制度设计毕竟是与民主精神背道而驰的。因此,当1980年再次提出宪法修改的任务后,如何在设立国家主席一职的同时限制其权力,并理顺党的领导与国家主席权力之间的关系又一次摆在了我们党的面前。对于这一问题,邓小平指出:“还是要设国家主席,有国家主席代表国家比较好,但是对国家主席的职权可以规定得虚一点,不要管具体工作,不要干涉具体政务。”在邓小平的指示下,1982年宪法恢复了国家主席的建制,但删除了原来“五四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主席所拥有的“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和“统率武装力量”的权力,使国家主席成为完全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在“八二宪法”颁布实施后,全国人大对该部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正。但是,对于国家主席的职权一项没有进行任何的改动。
■中国国家主席的职权及其新变化
在当今世界政治生活中,由于各国政治制度各异,世界各国行使国家元首职权的机构各不相同,元首的权力的产生方式、职权大小及称谓亦不尽相同。总体而言,可以将其按国家政体的不同分为君主制下的元首和共和制下的元首。就中国而言,虽然新中国成立后的任何一部宪法都没有明文规定谁或者哪个机关才是中国的国家元首,但是,由于国家主席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又由于主席从事着,特别是在程序上从事着一般应由国家元首从事的活动,享有国家元首的礼遇和尊严,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乃是国家元首,这应是不争的事实。
在经历了多次的反复后,中国的国家主席制度得以确立,其职权范围亦最终固定下来。根据1982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在拥有上述权力的同时,根据“八二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不再拥有原 “五四宪法”赋予国家主席的两项权力:即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和统率武装力量的权力。这就在实际上使国家主席从原来的“实权”元首变为“虚位”元首,国家主席只在形式上代表国家,象征国家。但是,在当今中国的政治生活中,由于自1993年以来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三位一体”局面的出现,作为国家元首的中国国家主席,已经不再是原来意义的“虚位”元首,而是可以利用其国家主席、党中央总书记及中央军委主席的三重身份对其拥有的职权进行整合运用。这也就在实际上使其拥有了“实权”元首的特征。对于中国元首制度的上述改变,正如江泽民同志在2004年9月所指出的那样:“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这样的领导体制和领导形式,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最妥当的办法。”
■阅读提示
新中国国家主席制度变迁小史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只设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未设国家主席。1954年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中共中央决定设立国家主席,毛泽东成为第一任国家主席。1959年刘少奇当选为第二任国家主席。1970年,毛泽东建议取消国家主席,1975年颁布的宪法中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这一建制。1978年国家政治生活步入正轨后,恢复国家主席的决定在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新宪法中得到正式确认,从此,国家主席制度得到了真正确立。1993年以后,我国政治生活中形成了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三位一体”的局面。
主席历史篇三:毛主席经常提及的五位历史人物
毛主席经常提及的五位历史人物
1,李自成
1935年10月毛泽东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由江西来到陕北。陕北,是李自成的(转 载 于:wWW.ZHaoqT.nEt 蒲 公英文 摘:主席历史)故乡,也是李自成起义的发祥地。
他来到陕北,听到了不少关于李自成起义的故事,他对这位英雄是十分敬佩的。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热情地赞美了中国的农民运动。他说:“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他列举了包括李自成在内的农民运动领袖,肯定了其推动历史前进的进步因素,同时也分析了他们失败的原因
米脂人李健侯先生系李自成之本家,于民国十五年(1926)动笔著书,经多年辛勤笔耕,终于写成40回本38万字的《永昌演义》(《大顺帝李自成》)。1942年这部书稿由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先生带到延安,交毛泽东主席过目。
毛泽东抽时间读完了这部书稿,他对此书很感兴趣,让人抄存了一部,于1944年4月29日给李鼎铭先生写了一封信,专门评价了米脂文人李健侯先生的《永昌演义》(《大顺帝李自成》)和著名的李自成起义:
“《永昌演义》(《大顺帝李自成》)前数年为多人所借阅;近日鄙人阅读一过,获益良多,并已抄存一部以为将来之用。作者李健侯先生经营此书,费了大力,请先生代我向作者致深切之敬意。此书赞扬了李自成个人品德,但贬仰其整个运动。实则吾国自秦以来,千余年来推动社会向前进步者主要是农民战争,就是两千余年来几十次这类战争中的极著名的一次。这个运动起自陕北,实为陕人的光荣,尤为先生及作者健侯先生们的光荣。此书现在如按上述新历史观点加以改造,极有教育人民的作用,未知能获作者同意否?又健侯先生近来健康如何,能来延安一游否?统祈转致李健侯先生为祷”.毛泽东的信由李鼎铭传达给李健侯。
历史是一面镜子,李自成也是一面镜子。毛泽东在陕北窑洞里对李自成的壮举以很高的评价,对其失败的原因给予了分析,他从这个英雄人物身上获得了力量,也找到了缺感:骄傲是万万不行的——要像李自成那样,坚韧不拔,走向北京,但千万不要像李自成那样匆匆忙忙败退北京城。这是毛泽东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夕经常思索的问题。
1949年3月5日至13日在河北平山县西北坡村,召开了著名的七届二中全会。这次全会上毛泽东以李自成为鉴,要求共产党人知道:“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如果这一步也值得骄傲,那是比较渺小的,更值得骄傲的还在后头。......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
风。”
1949年3月25日,毛泽东从琢县秘密乘专列进北京。
毛泽东又想起了李自成。他对李自成进北京是了如指掌的: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中旬,李自成的部队进逼北京城,十八日夜崇祯皇帝自子知穷途未路,残杀宫中数人后,登上煤山自缢身亡。十九日,李自成就进入了北京,是日德胜门、朝阳门、正阳门、宣武门、阜城门,皆大敞开。午时,38岁的李自成头戴斗笠,身披缥衣,乘乌驳马,从德胜门进入北京。北京群众焚香结彩,夹道欢迎,各家门上贴着“大顺永昌皇帝万岁万万岁”的言语,迎接这位黄土地上孕育的陕北汉子。
李自成进北京后,立即住进了紫禁城,登上了金銮宝殿。此刻,陕北人在北京出尽了风头。
毛泽东想的很多很多。他也是从陕北这块黄土地上出发的,现在进北京,是应该吸取李自成的教训,使国家长治久安,万万不可匆匆进京,再匆匆撤退。临行前,他兴致勃勃地说:“今天是进京的日子,不睡觉也高兴啊。今天是进京‘赶考’嘛。进京赶考去,精神不好怎么行呀?”周恩来也笑着说:“我们应当都能考试及格,不要退回来。”毛泽东说:“退回来就失败了。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毛泽东进京后没有在前门火车站下车,也没有立即住进中南海。他从清华园火车站下车。在颐和园小憩后,下午5点,乘车去西郊机场,由叶剑英陪同,同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等人检阅了部队,并在西郊接见了东
北野战军师以上干部,晚上进驻香山。据说,毛泽东一踏上北平的土地即流下了两串晶莹的泪珠,他胜利了!
住进香山的毛泽东,考虑的是“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要把蒋家王朝彻底埋葬。
住进香山的毛泽东和众元帅们考虑开国大典,缜密而细致,要人们莫蹈李闯王的履辙。
毛泽东不愿学李自成。毛泽东时时以李自成为镜子,防止他的政权变质、干部腐败,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并不得不杀掉了像刘青山、张子善之类的腐败分子。毛泽东对这些“有功之臣”予以惩戒,也是不得而已的。他曾说过,我杀了几个有功之臣,也是万般无奈。建议你再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
60年代,毛泽东对这一问题思考的多。如果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有其原因的话,防止出现刘宗敏,不当李自成即是很重要的原因。
作家姚雪垠在艰苦的环境下计划写作历史小说《李自成》并于1963年出版了第一卷。1966年7、8月份,毛泽东委托当时任中央文革副组长的王任重转告中共武汉市委说:“姚雪垠的《李自成》第一卷上册,我
已看完,写的很不错,你通知武汉市委,要对姚雪垠加以保护,让他把书写完。”因此,当红卫兵运动兴起抄家风时,姚雪垠长期积累的资料、卡片、书籍、稿件、笔记等没有损失,使其能够继续写作。1974年,姚雪垠想修改、补充、完成《李自成》的协作计划,需要一个较为平静的环境。好心人建议姚雪垠给毛泽东写信反映这一情况。姚雪垠害此信无法直接投递,反复考虑后,决定给北京一位友人致信,请他帮忙转交毛泽东,得到友人肯定的答复。
毛泽东收到姚雪垠的信后,批示政治局传阅。据说,毛泽东再一次肯定姚雪垠的写作计划,指示给他提供条件把书写完。虽然,当时主管文教的张春桥等严密封锁毛泽东的指示,但有关出版部门已得到了消息。1975年底,在各方面的关心下,姚雪垠来到北京修改书稿,因此《李自成》得以顺利出版。
李自成骄傲自大,不能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是毛泽东经常借鉴的内容。其实,李自成和毛泽东一样,都是农民的儿子,保持着劳动人民的本色。《明史》载李自成:“不好酒色,脱粟粗粝,与其下共甘苦。”进北京后,有个降臣张国绅,因显同僚妻邓氏于李自成,而被李自成处死。李自成进北京后,仍戴顶白毡帽,蓝布上马衣,蹑翁靴。生活简朴,作风正派,品质高尚,为部下拥戴。李自成的失败是多种因素造成的。除了历史条件的限制,没有进步阶级的领导,没有科学理论的指导等客观原因外,李自成没有远见卓识是个重要原因。他粗通文字,粗犷直爽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