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12月29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面试资格确认地点:郑州市金水路282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号楼717房间;联系电话:0371--65762717。
【面试资格确认名单】
三、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一)报考者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确认。
(二)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与本人笔试准考证同底版彩色2英寸照片(照片背面须填写本人姓名、性别、报考职位代码);
2、招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如:要求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需出具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及就业分配介绍信等材料进行现场核对;要求法律专业的提供相关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证书或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市退伍办出具的退伍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 (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三)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四)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资格确认时间内考生如不到现场进行确认,视为自动弃权,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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