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督查报告 2 篇
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督查报告 1
根据《关于开展 2019 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治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东农机管[2019]23 号)文件要求,2019 年 9 月 19-10 月 23 日对我县 2019 年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抽查11个乡镇21户购机户,检查4家农机经销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机购机补贴基本情况
2019 年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安排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410 万元,上年结余资金 59.815 万元,实际可使用资金 469.815 万元。截至 2019 年 9月 9 日,已接受 307 户 457 台机具补贴申请,使用补贴资金 469.75 万元,完成99.99%,截至 10 月底,受理使用的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年直接带动农民投入资金 1096 万元。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实行面上督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并以实地调查为主的方式进行。一是座谈交流,听取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汇报,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二是查看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办理现场,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三是入户核查,实地查看、核对全县 11 个乡镇、21 户购买的补贴机具;四是走访华鑫农机销售公司等 4 家经销企业。
三、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
(一)各乡镇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开展了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乡镇农机站配合县核查组采取主动上门入户核查等方式
为农民办理购机手续,推广手机 app 直接申报,方便了农民办理补贴。
(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宣传渠道畅通。通过印发农机购置补贴宣传资料,张贴政策公示到乡村所在在地、圩场等在县级政府网、农机信息公开栏发布宣传报道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进行公开,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举报电话等,扩大群众知晓面,增强补贴政策透明度。
(三)抽查的 21 户购机户,均做到材料完整、人机一致、机号一致,购机户补贴款兑付及时足额,没有反映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现象,在抽查中购机农户普遍反映机具使用正常,无大的质量问题。
四、补贴产品经销商情况
本次共检查了**农机销售公司等 4 家经销企业。各经销商均有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张贴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经销的补贴产品是否有生产企业委托书、销售合同,未发现虚开发发票的违规情况,补贴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供货制度基本建立健全。
五、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一)手机 app 推广有一定困难。
(二)部分经销商的制度不够健全。
(三)补贴资金不足,部分购机户未申报补贴。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培训力度和要求,继续推进手机 app 申报,确保购机户不因资金缺口影响农机补贴申报。
(二)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督和指导,规范经销商的经营行为。督促存在问题的经销商进行整改,并对经销商进行常态化检查,切实做好监管工作。
(三)积极争取第二批农机补贴资金,确保农机补贴政策普惠高效落实。
**县农机化发展中心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督查报告 2
根据《关于开展 2018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桂农机管[2018]47 号)文件要求,2018 年 10 月 19-22 日对我市 2018 年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查看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共抽查 25 户购机户,检查 5 家农机经销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农机购机补贴基本情况
今年,自治区农机局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 440 万元(中央资金 410万元,自治区资金 30 万元),其中第一批资金 280 万元列入绩效考评指标。截止到 10 月 22 日,全市申请办理农机补贴资金 259.59 万元,占指标任务 92.71%(其中中央资金 244.65 万元,自治区资金 14.94 万元),结算农机补贴资金 214.58万元,占指标任务的 82.66%。购置各类农机具 502 台,受益农户 192 户,拉动农民投入 900 多万元。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实行面上督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并以实地调查为主的方式进行。一是座谈交流,听取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汇报,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二是查看在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办理现场,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三是入户核查,实地查看、核对 4 个县(市)的 10 个乡镇、25 个购机户购买的补贴机具;四是走访上思县春丰农机销售公司、刘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恒翼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丰收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东兴市金锋机电公司农机等 5家经销企业。
三、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
1、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都成立了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了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开展了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举办了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人员培训班,在购机旺季,采取主动上门上门入户核查等方式为农民办理购机手续,方便了农民办理补贴。
2、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宣传渠道畅通。防城区及东兴市均能通过印发农机购置补贴宣传资料,张贴政策公示到乡村所在在地、圩场等在防城港农机化信息网发布宣传报道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进行公开,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举报电话等,扩大群众知晓面,增强补贴政策透明度。
3、抽查的 25 个用户,均做到材料完整、人机一致、机号一致,购机户补贴款兑付及时足额,没有反映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现象,在抽查中购机农户普遍反映机具使用正常,无大的质量问题。
四、补贴产品经销商情况
本次共检查了上思县春丰农机销售公司、刘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恒翼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丰收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东兴市金锋机电公司农机等 5 家经销企业。各经销商均有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张贴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经销的补贴产品是否有生产企业委托书、销售合同,未发现虚开发发票的违规情况,补贴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供货制度基本建立健全。
五、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一)农机购置补贴进展差距大,实施进度不平衡,其中上思县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已使用完成,防城区、东兴市、港口区进度较为缓慢,分别为 33.28%、
30%、3.53%。
(二)部分经销商的制度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跟踪进度。定期在防城港农机化信息网通过各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进度及排队情况,对进度缓慢。排名滞后的区县领导进行约谈,并向所辖区政府通报有关情况。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争取多方支持重视。多加强组织实施和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补贴款结算兑付。
(二)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督和指导,规范经销商的经营行为。督促存在问题的经销商进行整改,并对经销商进行常态化检查,特别要加强对经销商补贴产品公示及销售台帐、维修服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对补贴经销商的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