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单元钥匙管理规定

字号:    

 空置单元钥匙管理规定

 1、 空置单元的钥匙管理工作是客户服务部日常管理工作之一。

 2、 各空置单元的钥匙应由总值负责保管,并存放于钥匙柜当中。

 3、 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及工程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启用空置单元钥匙,启用时需通知当值总值,并填写《备用钥匙启用登记表》,所启用的钥匙必须当日归还。

 4、 物业总值应定期整理空置单元钥匙,并填写空置单元钥匙留存情况统计表。

 5、 如遇销售部人员、准业主或管理处以外的其他人员借用空置单元钥匙时。应由当值总值安排物业助理,领取空置单元钥匙并填写《备用钥匙启用登记表》,协同以上人员开启空置单元户门(或车库门)。不得将空置单元钥匙交予物业服务中心以外人员使用。所启用的钥匙必

 须当日归还。

付费查看全文和复制
限时特价: 5元/篇原价10元
在线支付
联系客服
复制成功!
付费成功后,若无法使用请联系客服 客服微信号 zaidian88 长按微信号可复制 便于您搜索 打开微信
在线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4:00-18:30 周六 9:00-12:30
微信支付中,请勿关闭窗口
微信支付中,请勿关闭窗口
如您已付费,请耐心等待,切勿二次付费。
支付成功 已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