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放管服”改革的自查报告
县审改办:
根据县审改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放管服”改革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1、部分地区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生产经营设置壁垒 为促进我县工业不断发展壮大,我局积极为企业协调服务。特别是招商引资企业,在项目开工前,领办、帮办各项手续;项目建设时,协调水、电、路、通讯等基础建设;生产经营时,积极向上争取优惠电价,帮助协调急用人才,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不存在设置壁垒现象。
2、部分行业资质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无法实现互认 我县工业企业获得的质量认证 ISO9000 以及环境认证ISO14000,均为全国统一标准认证。我局无行业资质认证业务。
3、一些行业准入前需到不同部门重复备案 在行业准入时,只需一个备案即可,不存在重复备案现象。
4、个别地区和部门增设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条件 我局未增设审批条件,并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减化环节,减少相关手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局缺员 8 人,配合中心工作抽调人员 5 人,人员严重不足,而具体业务量面广复杂,加之近年对企业环保和安全要求日趋严格,在安全、环保方面对企业集中精力服务,在其他方面的服务相对弱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国家省市县“放管服”要求,进一步将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拿出更多精力,在产业政策指导、规范运营等方面给予更多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