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圣经的故事》,看了书名你们一定觉得没什么好看的,只是西方的一种文化。可是你们错了,西方文化的是叫《圣经》,这本书只是记述了上帝的恩赐。就让我来请你和我一起遨游在这本书中吧!
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旧约的故事。上帝耶和华创天地;亚当和夏娃的著名故事;诺亚方舟的传奇故事;其中邻国王后拜访所罗门,因为王后的夸赞,所以罗门的国力强盛和权力伟大,造成了所罗门制定的奴隶制,以色列腐败。虽然以色列有以列亚,以列沙,但尼布甲尼撒国王十分恶毒,把以色列人分到各个国家,阻止以色列人民繁殖。
第二部分是新约故事。在这一部分中耶稣虽然去了天国,但他的神灵经常在爱他的人身边出现。圣殿的祭司和法利赛人虽然采取各种方法阻止人们崇拜耶稣基督,但都无法扼杀人们对耶稣的信仰。彼得和约翰等门徒牢记耶稣曾经的祝福,到处旅行,广收门徒,他们把耶稣的新教义叫做新福音,让每一个信仰住的人都执行它。这一举动使世界的爱更多。公元 64 年,罗马发生了一场可怕的大灾。它的最高统治者尼禄皇帝认为是犹太人纵的火,就大肆屠杀犹太人及基督教徒。公元 70 年,犹太人和罗马人的关系到达白热化程度,最终爆发了一场战争。犹太人寡不敌众,彻底失败。耶路撒冷遭到彻底毁灭,圣殿也夷为平地。基督徒被迫分散到各地,并建立教堂,始终没改变对耶稣基督的信仰。
基督教徒约翰写了一部启示录:我看见一个新天地,因为旧的世界已经沉沦。我见到圣城耶路撒冷,上帝降在那儿,像新娘一样打扮的美丽动人。他高声对我们说:“看,我与你们同在,你们都是我的子民。没有死亡,没有哭泣,没有悲
哀,没有痛苦,以为一切都已过去,你们将不再拥有泪痕。”我听见上帝在宝座上说:“我将更新一切,让光明照亮世界,让我的爱成为永恒!”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上帝的眼中,无论什么事都有它的结果,而上帝决定的结果在于平时公德的积累,品德高尚的人,上帝一定会眷顾他。
《圣经》通常被描述为“最伟大的书”。这是因为它对历代人们的无尽的价值与影响,历史上没有一本书像《圣经》一样对人文有如此影响力。到目前为止,《圣经》已被译成 20--种语言,每一年的销售量比任何一本书的年销售量都要高得多。
我读完《圣经故事》的第一感受就是,这是一本历史书,里面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纷繁复杂,只通读一遍是很难完全理清头绪的。但是它所分的《旧约》和《新约》这两个部分是非常清晰的:繁杂的《旧约》就是一部犹太家族史,讲述的是犹太人和“他们自己的”严厉的上帝耶和华;而《新约》则是几个犹太人把“他们自己的”上帝变为全人类的上帝,把一个严厉的上帝变为一个博爱的上帝耶稣的过程。死亡和矛盾无处不在。上帝爱人类,那为什么又一次次只因为违背他或者拜了别的神而摧毁人类?在同一个“博爱”的上帝名义之下,善和恶都在进行着,并且是假以相同的借口。所以我感到这是很矛盾的故事。信仰是一种精神控制,所以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相信上帝。
我看到教师和同学都缺少的东西—--爱。耶稣在常人眼里早已幻化为万能的上帝,在基督徒的眼里他又似乎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但是,在此书中,我却看到了一个人性化的耶稣,一个充满善良,正直,纯朴,勇敢,智慧的拿撒勒的伟大木匠。现在的教育是缺少爱的教育,在当今社会和媒体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干扰下,有的同学更自私和没有同情心了。他们不爱父母,老师,更爱变形金刚和明星偶像。
我发现犹太人真聪明。他们不仅发明了控制人精神的上帝,而且当今的犹太
人还非常会赚钱,如果说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文明历史,是个伟大的民族,我们中国人都很自豪。那么,无论从整个历史还是现在的世界形式来看,不得不承认犹太民族的确也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这个民族造就了历史上如:亚伯拉罕,摩西。大卫,所罗门和耶稣这样一些伟大的先知和君主;马克思可以说是对现代中国影响最大的犹太人;其次是作为科学楷模与象征的爱因斯坦;又在经历了百般困苦和不公的待遇之后成为当今控制世界经济的强族。《圣经》是世界文化宝库中一部最璀璨的杰作之一。
我只是想普普通通地读一本故事书,然而却不曾想被刷新了三观……
读完这三十六页后之后果断弃坑了。
书籍简介——《圣经》是由不同历史年代,不同时期,不同身份,不同见解的多位作者写成的,经编译者整理后编成《圣经故事》。
书中分为“新约”和“旧约”两部分,都由或长或短的故事组成。
但事实上,此书令我感到十分的匪夷所思。
耶和华作为创造万物的创世神,心胸却十分狭隘如小人一般。亚当在蛇的教唆下,背着耶和华,和夏娃偷食了善恶树上的果实。于是他俩便有了智慧,可以明辨善恶,并且有了羞耻心。耶和华发现他们拥有智慧后,愤怒地诅咒蛇,亚当,夏娃,把两人贬下凡。以及,耶和华要求所有的人,事,物都要听从他的命令,并且敬爱他(虽然是神,但也是重度王子病患者吧)。甚至要求他的后代献出亲生儿子的生命作为祭品来测试是否敬畏于他……人类因为没有智慧而相互杀戮,于是耶和华便降了一场洪水来洗刷人间,只有诺亚方舟上的人和动物活了下来。而人类之所以没有智慧,是因为耶和华并不想人类像他一样,这也是耶和华惩罚亚当和夏娃的理由……
之后的故事大多荒诞,比如亚当和夏娃的儿子们,该隐因为他的亲生兄弟亚
伯的祭品更能讨耶和华的欢心,心生怨恨,杀死了亚伯;比如为了繁衍后代,两个女儿分别把父亲灌醉然后睡觉,便怀上了后代,并且父亲对发生过的事情一无所知……再比如有一个镇上的男人们热爱搞基,夜晚点着火把跑到客人住的房子,胁迫他交出可爱的男孩子,客人便说:“我愿意献出我的两个女儿,只求你们不要做出违反自然的事情(搞基)”……等等。
我还是太年轻了!没想到一本故事书也能如此的黑暗又重口。这样想着的我,将这本五分之一都没有看完的书,默默地放回了书架。
尽管直男癌作者们的用意可能是警醒后人不要像书中愚蠢的人类一样,以及教育大家要热爱上帝和神,但我对它的评价仍然是荒诞,无趣,违反人伦。毫无亮点的语言,平板的叙述,天雷滚滚的剧情,让九点钟起床的我在阅读此书一个小时后的十二点,又开始犯困了……也对哦,仔细想想,作为一本用于的宗教书籍,好看并不是它的目的。
以及,写完这篇读后感的我简直是崩溃的。
《圣经故事》分“新约”和“旧约”两个章节。“新约”中的故事比较多,“旧约”中的故事比较少。《圣经》记载了古代亚、欧、非一些国家宗教信仰的传说,由来,和中国的神话故事差不多。还有一些国家的经济、文化、民族风俗等,但不易理解,而《圣经故事》试着利用浅显易懂的故事让人们对《圣经》有一个大致了解。
读完这本书,我懂了一些道理并且认为为人处世要机灵、乐观、一心向善,不可自私自利等。我还知道了一些国家的风俗,一些国家的生活方式、衣着、习惯、节假日等,还知道一些国家名称的由来,一些人信仰上帝,并称之为耶和华上帝。
《圣经故事》中的道理在生活中也有所体现,比如:一个卖菜的人,在称上做
了手脚,多收了钱,被人发现后,不仅要负责任,以后去他那儿买菜的人还会越来越少,结果没赚到钱,反而赔了些钱,所以做人老实,真诚,不贪图小便宜,给自己和他人都带来了方便。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年轻的大卫》这个故事。故事讲一个少年,名叫大卫。他很勇敢,他曾经把巨人歌利亚都打死了。而且他只用了五颗石子。扫罗很妒忌他,因为他没有大卫厉害,他便想把大卫杀死。幸亏扫罗的儿子——约拿单保护了大卫,大卫才没有被杀死。还有一个原因,神永远与大卫同在。
我读了这个故事,感想很深刻。我知道了,一个人必须遵守应该遵守的规矩,否则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谁从困难中解救了我们,我们就应该相信他的实力,赞美他。不能忘恩负义,应该知恩图报。世界没有神,却全都是神。因为人人都是神,人人都有权力来主管自己。
这位神以仁慈、耐心、宽容、博大、善良的精神来对待每一个人。不管那个人是善良,还是邪恶,神都会宽容他。这使我想起一句话:“宰相肚里能撑船。”
神非常信守诺言。一旦神说的话,神都会信守。一诺千金。扫罗的嫉妒心会使他输给大卫,所以嫉妒心很可怕,我们应该没有嫉妒心。神是由光明和爱组成的。神仁爱慈善,心里不急躁,不厌烦,宽大有气量,不计较或追究,宽广,丰富,心地纯洁,没有恶意。
我们也要做像神这样的人。
《零售圣经》这本书中所提到的 “商品齐全、鲜度管理、清洁维护、亲切服务以及抓住顾客的心”这些知道思想可以说是 7-11 便利店成功的主要因素。但这其中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如何抓住顾客的心”。
现在的营销已经不是停留在商品表面上的营销,而逐渐是在向情感式营销转变。情感营销最终的目的是要抓住顾客的心。目前顾客的消费越来越趋于理性化,
如果你抓不住顾客的心,就意味着你不了解顾客需要什么吗,如果不了解顾客需要什么,那所有的一切都将成为空谈。
铃木敏文认为:如果一个商人不能抓住顾客需要什么,那么他永远也不能成为商人。现在的顾客购买商品并不是凭着经营者的主观意思所决定的,而是经营者要把握顾客的需求,引导顾客的消费。
我们要把顾客当朋友和家人一样来看待,试想,如果你的朋友到你家里来做客,他本不喜欢吃苹果,而你却硬要拿苹果给他吃,为了让他吃苹果你还费了很多口舌。他也许会吃这个苹果,可能是不想再听你无休止的劝说。但吃的也不开心,也很不情愿。也许他不会吃,那也是应该的,因为他本来就不喜欢吃苹果。
在销售商品的时候就不能这样强迫式的销售,即使在你的极力劝说下,顾客购买了你的商品,但那并不是他需要的,也许是顾客可怜你,但下次顾客绝对不会再找到你来购物。这样一来你要先了解顾客的喜好和需求,这就需要先和顾客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在销售商品之前先不提起商品,而是先和顾客建立起良好的关系,这样才能了解顾客的真正需求,才能把顾客真正需求的商品卖给顾客,这样顾客才能满意,才能再次找到你帮助他购物。
如果引进了新商品,需要引导顾客来消费,那你首先要了这个商品的功能有哪些,好处有哪些,再换位思考一下,顾客是否需要这些功能或者是商品本身的.好处,然后再有针对性的去推广,这样才能引导顾客去购买这个商品,从而引导顾客的消费。
《圣经》的骨架,弥漫着硝烟的历史大背景,信仰的交锋,责任的拷问,人性的探求,共同交织成一部恢宏而瑰丽的交响,在非洲这片滚烫的土地上,他们失去了至亲之人,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失去了信仰的根基,却也播撒下数不清的种子,说不尽的奇闻轶事,道不完的人生况味。也许,生命原本就承载不了那么多
繁杂的议题,我们能谈起的,只有静待晨光亮起,照耀那一片关于丛林的记忆......
故事的源起正是牧师拿单?普莱斯,他在 1959 年接受了前往非洲传教的任务,由此,普莱斯一家中断了平稳、熟悉的美国生活,前往刚果丛林里的基兰加村,一家人在十足的他乡经历了自然、社会和文化的冲击,同时也因为国际政治的风云突变,他们在那个边缘世界的生活也受到波及,每个人的人生由此彻底转向。
特别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完全是从普莱斯家庭中五个女性的视角讲述的,作为妻子和母亲奥利安娜的讲述是回顾性的,在一切变故发生的多年后,在佐治亚州州的桑德林岛,她用悲哀、痛悔、甚至带着辩解的语言回顾自己的过去,试图通过揭开自己的伤疤以得到不可能的救赎和谅解;而四个女儿们的故事是“现在进行时”的,当她们讲述自己在刚果的生活和际遇时,每个女儿都展示了自己的聪慧、自己的声音,随着刚果生活的逐渐铺展,她们也相应成长成熟和变化。她们不得不依附于家庭,又不得不靠自己的力量应对刚果生活加诸身上的种种困难,这些困难来自父亲的选择,来自这个对她们来说完全异域的环境,也来自刚果那段动荡的历史。她们作为女儿、作为妻子、作为母亲的社会角色,不断与生活角力,努力寻觅各自的意义和生活的目的,她们也是政治的观察者,是故事的叙述者。
读完《毒木圣经》,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一片蓝天,一片草地,一条亮晶晶的河流,一只??狓,一种珍贵如宝石的静谧,然后深深呼吸,继续前行,步入光亮之中。
《圣经》被描述为“最伟大的书”。这是因为它对历代人们的无尽的价值与影响,历史上没有一本书像《圣经》一样对人文有如此影响力。《圣经》已被译成20**种语言,《圣经》每一年的销售量比任何一本书的年销售量都要多。
虽然《圣经》是 20**多年前写成的,但是它仍然影响着今天的人们。我一直对《圣经》充满好奇,觉得他充满了神秘的气息而且这方面东西一直是我以前不曾涉及的。我发现了房龙写的《圣经故事》,这本书通俗易懂,启发颇多。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知道宗教是以相信并崇拜超自然神灵为共同特征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世界观。读完《圣经故事》给我的又一感受就是:死亡和矛盾无处不在。上帝爱人类,那为什么又一次次只因为违背他或者拜了别的神而摧毁人类?在同一个“博爱”的上帝名义之下,善和恶都在进行着,并且是假以相同的借口。所以我感到这是很矛盾的故事。信仰是一种精神控制,所以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相信上帝。
读完《圣经故事》我看到我们教师和学生都缺少的东西——爱。耶稣在常人眼里早已幻化为万能的上帝,在基督徒的眼里他又似乎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但是,在此书中,我却看到了一个人性化的耶稣,一个充满善良,正直,纯朴,勇敢,智慧的拿撒勒的伟大木匠。现在的教育是缺少爱的教育。在当今社会和媒体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干扰下,学生更自私和没有同情心了。他们不爱父母,老师,更爱变形金刚和明星偶像,他(她)们失去了爱和被爱的能力。他们所预期的那么容易。显而易见,激怒他是不可能的,他从不对仇恨他的那些人表示反感,他从容地走出每一个陷阱,当他被逼到一个角落时,他就讲一个简单的小故事,使所听故事的人转到他这边来,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年组管理和教育教学方法呢。他希望人们爱自己的友邻,他恳求人们停止战争。眼看着人们互相残杀,冤怨相报,耶稣痛心疾首。他本来是个快乐风趣的人,生活对于他来说是快乐的,而不是负担。他爱母亲,爱家庭。
在小时候爸爸和妈妈一直对我说:“长大了一定要好好读书。”慢慢地我有点长大了初中毕业只考进了中专没有考上高中就意味着没有进入高等学府的可能
了心情一度 DOWN 了好一阵子我很沮丧也很自卑。因为我没有“好好读书”因为我没有达成父母的愿望为我日后比别人少了很多机会。甚至结婚以后在深爱自己丈夫面前也有些自卑莫明其妙地担心有一天如果和他没有共同语言了他会不会弃我而去。
因此我告诉自己:我要读书我要比以前更喜欢读书希望自己能在书中找到我想要的。到了今天我真的长大了。我站在一个做母亲的角度去看待我的父母并且我要对他们说:你们虽然平凡却真好你们的女儿也一样并不比别人矮半截。相反你们的女儿比好多人更有好品质、更有内涵。因为我爱读书我觉得课外读书和课堂学习虽然都是在获取知识但是在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差别的概念。我越来越深信“好好读书”并不是我以前认为仅是在课堂学习这么狭隘的内容。“好好读书”的内容是何等广泛!在课堂读书可以获取才智;在课外读书可以培养品质。
一个完美的人应该是才智和品质都拥有且都优秀的人。品质是基础没有良好的品质才智像是一个出笼的野兽力量越大危害越大。不是吗?希特勒也许是个有才智的军事家可是他给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离我们生活近点某校在读研究生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犯罪锒铛入狱。要不再实际点在我们周围能看到的一幕:傍晚 18 点坐在宝马内的主人红灯照行吐痰后用纸巾包好往外扔回到家看到年老体弱的婆婆翻白眼愤愤地骂:不死的。唉!这类人不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好品质吗?我很庆幸我多年来一直在好好读书在读好书在比别人才智稍逊一筹的背后我努力使自己拥有更多的好品质。尤其是现在这本《心灵圣经》我更是爱不释手耐心地读反复地读用心地读。
这本书告诉我成功的父母是如何培养出拥有品、智双全的好儿女。
摆在我面前的这本《圣经》,黑色封皮,繁体竖排,特别有厚重感,《圣经》读后感。可翻开一看,满篇都是是血与泪的拼杀,战火纷飞,硝烟弥漫,一切的
一切,都说明那是一个如何野蛮的时代。
初读《圣经》,让我惊叹不已。对于一个习惯于东方温和恭俭让的仁和文化的中国人,似乎更喜欢读那些以“如是我闻”开头的“佛曰”和“微言大义”的“子曰”,对于基督教经典中如此赤裸裸的野蛮和残酷,我不知道该是淡定还是愤怒,最后只有以文化差异还安慰自己了。但是我始终无法理解,这段由上帝参与演出的残酷历史如何就成了“圣经”,这个怎么看都只是对于人的生命视如草芥,不屑一顾的神,居然就是上帝。作为一个指挥并参与了多场可怕的战争,伤亡人数数以万计的、创造着一切的耶和华上帝,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已应该扮演一个公正、仁慈、和平的角色——最后我只好还是以文化差异来安慰自己,我们讨论的是上帝而不是孔子。前几日看《童年》,高尔基对于自己外祖父和外祖母的信仰难以理解,外祖母的上帝是温和仁慈的,外祖父的上帝是残酷无情的。看了圣经,我心目中所有关于上帝的形象全数倒塌无余……相比之下,我真的很敬仰耶稣,如果耶稣真的是上帝之子,我想说,儿子比老子好很多,因为耶稣宣扬的是仁爱互助,更难能可贵的是耶稣身体力行,带领门徒遍洒福音,最后耶稣愿意为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为了他的理想而献身。
希望西方人是真的信仰耶稣的而不是上帝那“伟大”的神力。事实上联想起中国那个窝囊的玉皇大帝,再看看圣经描述的冷漠残忍的耶和华上帝(我说了他这么多的坏话,我有点后怕,我可没有忘记在《出埃及记》里他是怎么对待异教徒的)。我愿意把耶稣奉为我的上帝。可我又突然改变主意了,因为我想做一个虔诚的——无神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