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精准扶贫政策
教育精准扶贫政策
1.学前教育资助。
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每人每年 1**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学前教育资助金按学年发放。
2.义务教育资助。
在现有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按照小学每人每年 1**元、初中每人每年 1**元,特殊教育学生增加**元标准发放困难生活补助的政策基础上,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不论是否寄宿,均按以上标准发放寄宿生困难生活补助。义务教育资助金按学期发放。
3.普通高中资助。
①对就读普通高中(含民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除学费(民办参照公办每生**元/学年标准免除)。
②对就读普通高中(含民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照每人每年 2**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③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按每人 5**元标准一次性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用于解决大学第一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
④按录取省内院校每人**元、录取省外院校每人 1**元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一次性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用于解决高校新生入学路费。高中助学金按学期发放。
4.中职教育资助。
对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除学费,在一、二年级按照每人每年 2**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中职助学金按学期发放。
5.普通高校资助。
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新生和高校在读的学生,提供每人每年 8000—12**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教育精准扶贫政策
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新生和高校在读的学生,提供每人每年 8000—12**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学前免保教费。具有甘肃户籍的公办幼儿园适龄幼儿和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适龄幼儿按每名幼儿每年不超过 1**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建档立卡幼儿每年额外增加 1**元。
2、寄宿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寄宿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学年1**元、初中每生每年 1**元发放生活补助。
3、普通高中免学费。对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复读生、择校生、借读生除外),免费标准依照省级物价部门公布的学费标准执行。
4、普通高中助学金。普通高中在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优先享受助学金(复读生、择校生、借读生除外),助学金发放标准是每生每学年 2**元。
5、中职免学费。在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 2**元标准免除学费。
6、中职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就读的一、二年级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 2**元标准发放助学金。
7、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均享受免费营养餐,标准为每生每天 4 元,每年按在校 200 天计算。
8、省内高职(专科)免学费。对进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 5**元标准免除学费和书本费。
9、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做到应贷全贷,贷款额度本科生最高不超过 8**元、研究生不超过12**元。
10、普通高校招生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当年参加高考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以享受普通高校招生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政策(详细内容参照省考试院招公布的招生计划)。
教育精准扶贫政策
教育扶贫目标
贫困家庭全部脱贫。采取对口帮扶和阶梯帮扶的方式,加大对省教育厅定点帮扶的六弓乡奋发村***个贫困户的扶贫力度,到 2018 年,实现***户全部脱贫。
学龄人口全部入学。全省**.*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全部入学。2020 年底前贫困地区的学前一年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入学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困难学生全程资助。全省**.*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校学生实行全程资助。2018 年底前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全覆盖。
教师队伍全面加强。“好校长、好教师”引进指标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每年
为农村定向培养***名师范类免费生;每月继续为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发放**元生活补贴;每年建设 1200 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
薄弱学校全面达标。2018 年底前完成全省 2580 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任务。2020 年底前促进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均衡发展全面实现。加快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步伐,确保到 2018 年全省全部县(市、区)通过国家验收。
学生营养全面改善。2018 年底前 5 个国家贫困县的营养改善工作取得成效,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2020 年在扩大试点的基础上,全省推广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信息技术全面提升。加强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扶贫”。
教育扶贫扶什么?
1.整村脱贫
定点帮扶的奋发村实现整村脱贫。
逐年选派政治责任心强、开拓创新意识强和工作执行能力强的得力干部和工作团队进驻奋发村实地帮扶。加大对奋发村的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建设,以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和生活环境。对奋发村贫困学龄孩子给予教育资助和招生支持,保障无一户一人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充分利用免费师范生、农村全科医生订单培养等优惠政策和多种方式为奋发村贫困户培养应用型人才,并支持其就业,实现一人就业、一户脱贫的目标。结合定点村自然资源和发展特点,认真谋划适合该村的发展产业和项目,积极筹措资金,扶持其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其自主良性脱贫的内生动力。
2.适龄小孩获教育
5***户贫困家庭的适龄小孩接受完整的 3 年初中、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
将教育文化扶贫家庭 5***户中的适龄小孩按教育类型需求和区域分类,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接收就读或进行技能培训。对居住偏远、交通不便、教学设施落后的人员可采取集中到县城的思源学校、中小学或职业学校就读。2018 年底前 5***户的适龄小孩基本实现接受完整的 3 年初中、高中或中职教育,在此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输送到高一层次学校就读。
3.资助全覆盖
2018 年底前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享受现行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争取最大程度的资助。
4.优质教育
进一步增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优质学校的机会。省属中学、中职学校和各市县重点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计划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定向招生。争取 2018 年底前实行省属高职学校单独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孩子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5.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扩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大力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集中建设资金,重点向全省***个贫困村基层倾斜,支持县乡两级在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现有富余的校舍新建、改扩建一批附属幼儿园,2018 年底确保贫困村贫困家庭适龄幼儿都能接受学前教育。
6.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 5 年规划,将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全面改薄”、标准化学校建设等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建设和改造贫困、民族地区的学校,于 2018 年底前确保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教育装备、图书、生活设施等达到国家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全省各市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
7.寄宿制学校建设
继续推广我省思源实验学校和思源拓展学校模式,重点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乡镇普通中小学校的寄宿床位,解决学生上学路途遥远和安全等问题。
8.普通高中学校建设
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各市县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着力加强薄弱高中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场地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实现 2020 年底前所有贫困市县都至少有 1 所“省一级”高中学校。
9.残疾儿童教育
提高贫困地区残疾儿童教育普及水平。全面落实《海南省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建成 7 所特殊学校和改善现有 6 所特殊学校办学条件基础上,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体,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辅的特殊教育格局,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员全面享受 15 年教育,并为残疾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和康复训练,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
10.学生健康
提高贫困地区学生健康水平。2016-2018 年认真做好 5 个国家贫困县营养改善工程的实施工作。2019-2020 年在扩大试点的基础上,全省推广实施义务教育学
生营养改善计划,同时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
11.中职布局
加快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支持贫困地区市县办好市县职教中心,有条件的市县办好 1 所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
12.技能培训
支持职业院校办好一批社会有需求、办学有质量、就业有保障的涉农专业,采取送训下乡、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等多种形式,每年开展各类技术技能培训,满足地方产业发展与扶贫开发需要。
13.动态帮扶档案
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每年***个)和本科高校(不少于***个)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保障计划投放量和形成长效机制,使贫困家庭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直属高校定点扶贫的意见》,联系、指导和督促全省 15 所高校与定点贫困村帮扶工作。各高校还要做好本校贫困子女的就业帮扶和援助工作,建立贫困学生动态帮扶档案,在各类就业招聘洽谈活动中给予重点推荐,力争毕业的贫困户子女都能就业。
14.教师培养
加大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推进“国培计划”海南省项目的改革创新,每年培训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农村教师 8***人。着力抓好贫困地区“农村校长能力助推计划”、“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每年培训我省***名农村学校校长和 3***名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精心组织“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项目,每年选派***名骨干教师到我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支教活动 1 年。继续实施“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和“周末流动师资培训学院”项目,每年培训少数民族贫困市县中学教师***人。
15.教师补充
拓展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加大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力度,每年计划安排***名以上特岗教师重点充实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师资力量。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自2016年至2020年,在省属师范院校每年定向培养约***名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和约***名学前教育定向免培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市县的乡村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任教。推进城乡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
16.教师待遇
保障贫困地区教师待遇。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贫困地区教师工资待遇。在落实我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和偏远贫困地区行政村以下农村小学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对乡村教师月人均增加**元生活补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在我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在原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提高 3%—5%。
17.实名制信息库
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实名制信息库,摸清核准学生家庭背景、学业情况和就业创业意向。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机制,点对点做好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对高校毕业后服义务兵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建立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制度。
18.“同步课堂”
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扶贫”,将信息化基础设施纳入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优质数字资源的开发和应用,巩固提升“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智能语音教具配备等项目成果,帮助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推广“同步课堂”
建设与应用,促进乡村小学和教学点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2016 年贫困地区中小学(含具备接入条件的教学点)宽带网络 10M 以上接入率达**%,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班级比例达**%;2018 年 10M 以上宽带网络接入率和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比例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