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总结
县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提高和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防止杜绝干预司法行为,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确保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推动审判、执行等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高院关于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市法院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扎实有效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项行动。主要在以下五方面展开:
一是积极组织学习,提高纪律意识。召开专题会议,系统学习"三个规定"具体内容,相关文件精神及领导讲话原文,学深吃透,弄懂弄通学习要义,在思想上统一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组织全院干警结合党性分析检查、自身岗位实践等开展自学活动,加深认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让干警们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情况发生。
二是认真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落实"三个规定"自查表,签订《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院政治部审务督察室会同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执行"三个规定"全面摸排情况进行了监督,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敲响警钟。充分利用法院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宣传"三个规定"有关精神,警示干警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个案。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守住规定红线不放松。将以省法院的深入开展"
加强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各项要求的落实,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案件评查等有效方式,认真摸排本院干警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格追责,全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工作机制。
该院为了保证专项整治有效开展,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翁建军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组织,规定以部门为落实主体,承担主体责任,分管院级领导全面抓好分管部门专项整治,承担分管责任。还对具体负责抓落实监管部门及联系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专项整治督促检查等事宜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