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明创建考核督查交办单 被交办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编号:2017022301 交办事项 根据《 XX 市城区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精神,将 2017年 2 月 23 日上午 XX 市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明创建周考核小组对十三里店农贸市场、凯玛特超市开展周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
十三里店农贸市场 1.市场内停放车辆;(扣 2 分)
同时根据对兰天农贸市场复查结果:已整改,无扣分。
农贸市场得分(百分制):98 分 凯玛特超市 1.未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及公益广告;(扣 10 分)
同时根据对金鹏 99 广场复查结果:已整改,无扣分。
商场超市得分(百分制):90 分 本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总得分:95.6 分 交办时间 2017 年 2 月 23 日
整改 时限 2017 年 2 月 28 日
电子邮箱 ******@******* 传
真 ******* 电
话 ******* 联 系 人 江文康 有关事项:1.有关整改事项建议分别交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安监、消防、城管、 卫计、商务等职能部门督促整改; 2.问题反映照片已上传至滁城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明创建微信群。
3.根据考核办法,对复查中没有按期按质完成整改任务的纳入当周百分制双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