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测试题 目录 一、填空题(共 40 题) ........................................................................................................... 1 二、选择题(共 10 题) ........................................................................................................... 6 三、简答题(共 3 题) ............................................................................................................. 7
一、填空题(共40题) 1.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2.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3.党员教育管理在方式方法上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
4.党员教育管理“四个合格”目标是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5.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6.党员教育教材体系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
7.党员教育要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
8.党员教育七项基本任务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教育、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9.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
10.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刁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
11.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适。
12.党支部主题党日要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
13.党员应当按期交纳党费, 党组织应当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14.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 15.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16.党组织负责人应当经常同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7.市、县党委或者基层党委每年应当组织党员集中轮训,主要依托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层党校等进行。
18.党组织应当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围绕学习教育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19.省级党委、行业系统党组织可以根据党员思想状况和党的建设需要,适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
20.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通过树立、学习身边的榜样,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
21.党员应当做到“三个出来”,即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22.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
23.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 24.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25.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26.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
27.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28.党组织应当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
29.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0.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31.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党员,党组织应当作出限期改正处置,限期改正时间不超过1年。
32.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
33.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34.坚持网上和网下相结合,依托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开展党员信息管理、党组织活动指导管理、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发展党员管理和党费管理等业务应用,为党员提供在线学习培训、转接组织关系、参与党内事务和关怀帮扶等服务。
35.党组织应当教育引导党员严格规范网络行为,敢于同网上错误言论作斗争,不得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内容。
36.实行党员教育讲师聘任制,县级以上党委从优秀党校教师、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党务工作者、专家学者、实用技术人才、离退休干部等人员中选聘党员教育讲师。
37.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
38.上级党组织在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中,应当考核检查下级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
39.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应当将党员集中培训作为重要任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党员教育讲师到基层授课,注重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作用。
40.《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自2019年5月6日起施行。
二、选择题(共10题) 1.党支部应当( C )开展1次主题党日。
A.每周 B.每半月 C.每月 D.每季度 2.民主评议党员是否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A ) A.可以 B.不可以 3.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C )学时。
A.28 B.30 C.32 D.35 4.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 B )。
A.留党察看 B.停止党籍 C.党内警告 D.党内严重警告 5.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 B )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
A.3个月 B.6个月 C.一年 D.两年 6.停止党籍( C )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7.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 B )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A.3个月 B.6个月 C.一年 D.两年
8.(多选题)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A B C D)。
A. 经常居住地党组织
B.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 C.园区党组织
D.楼宇党组织。
9.(多选题)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 A B C D E )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
A.乡镇
B.街道
C.村
D.社区
E.园区 10.(多选题)基层党组织应当注重分析党员 (
A B ) 。
A.思想状况 B.心理状态 C.情感状态 D.工作状态 三、简答题(共3题) 1.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遵循哪些原则? 笞:坚持以下4条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管理;(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四)图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
2.党员具有哪些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笞:(一)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予以除名;(二)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三)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予以除名;(四)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五)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3.基层党组织在抓党员教育管理中主要履行哪些职责? 笞:基层党委履行抓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职责,推动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组织做好党员集中培训、组织关系管理、表彰激励、关怀帮扶、组织处置、纪律处分等工作,指导所辖党支部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党支部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党小组应当落实党支部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要求和任务。
政协党建设工作要点
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坚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遵循原则 1. 重要意义。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对于更好坚持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长期执政地位,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区政协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区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
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政协组织中中共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凝聚智慧和力量。
3. 遵循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政协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好;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政协党组织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坚持政协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政协组织依照法律和政协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政协组织的决定;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政协特色,积极探索创新,以党的建设推进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政协党的建设工作 4.。
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区政协党组要把强化理论武装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协党的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持久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研讨活动,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和创新学习制度,以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为引领,主席会议集体学习、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委员学习培训等相配套,形成内容丰富、方式多样的学习制度体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教育同协商议政、视察考察、专题调研、民主监督等履职实践结合起来,感受新成就、领悟新思想。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
5.。
始终坚持党对政协一切工作的领导。区政协党组要全面肩负起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6.。
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区政协党组要严格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将政协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主要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情况,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执行党中央和地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政协党组重要指示和决定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党组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管理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区委巡察整改落
实情况以及以案促改等情况,要专题报告。政协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常委会工作报告要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全体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党组重要工作等要向区委请示报告。上级政协在我区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大活动,上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来我区参加的重大督查、调研活动,学习贯彻上级政协重要会议精神、拟召开的系统性重要会议、专题议政和重要协商活动、重点提案办理、政协委员履职评价考核、重大事件处置等,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政协党建任务落地落实 7. 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以委员组为依托,根据需要吸收代表性强的党外委员参加,组成学习座谈小组,制定年度计划,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座谈会。政协党组每年年底前听取 1 次学习座谈会情况汇报。
8.。
推进政协系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以委员组为依托,设立功能型党支部。政协重要会议期间,要设立临时党支部。建立党组成员联系界别和委员组制度,加强对界别和委员组党的工作的领导,指导政协机关委室加强同无党派人士界、宗教界的联系。探索建立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每名党员委员联系 1—3 名党外委员,听取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部署。
9. 充分发挥政协各级党组织的作用。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
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完善议事规则,明确各项职责,保证政协紧紧围绕大局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全面落实“党建计划”,认真研究制定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评价。落实政协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政协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各功能型党支部要履行对委员组党的建设的领导责任,组织引导党员委员自觉接受政协党组织教育管理。政协机关党支部要负起机关党的建设组织实施和服务保障责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0. 建立党员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探索实行党员委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办法,组织和引导党员委员自觉接受政协党组织教育管理和参加政协党组织活动、加强党性锻炼。
11. 建立寓思想政治引领于团结民主之中的谈心谈话制度。区政协党组成员和党员常委要坚持与党外委员开展谈心谈话,倾听心声、交换看法、沟通思想、解疑释惑,促进合作共识。要把谈心谈话作为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环节,广泛听取党内外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12. 建立党员常委履职建言点评制度。区政协党组成员要依托有关专委会,不定期对每位党员常委的履职建言情况进行点评,
引导党员委员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把握好协商议政的边界和底线,在政协活动中决不允许发表任何与党中央大政方针相违背的言论。
13. 推动作风建设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发扬“钉钉子”“剥洋葱”“透竹竿”精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14. 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对政协党员干部队伍和委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政协组织中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委员要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坚决防止利用政协影响力和委员资源谋取私利。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组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对违纪违法的,严格依纪依法依章程作出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
15. 建立党的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区政协党组每届至少组织召开 1 次政协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改革创新,提高政协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坚持每半年召开 1次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各功能型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每年上半年召开 1 次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以政协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政协履职高质量
16. 牢牢把握政协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政协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全面地、不折不扣地落地落实,确保政协一切重要工作都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坚持求同存异、求同化异,把握好一致性和多样性、尊重包容和坚守政治底线的关系,对背离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异”,要旗帜鲜明批评教育,决不能使其在尊重包容多样性名义下行其道、害根本。
17. 坚持把思想政治引领落实到履职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项工作中,健全完善建言资政和思想政治引领双向发力机制。建立健全走访看望委员制度,党冬成员每年看望委员不少于 30 人。建立政协工作活动召集人制度,由区政协主席任活动召集人。健全完善住区的省、市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制度,建立委员联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联络沟通。建立住街道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制度,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秉任召集人,配备工作人员,实现对区政协委员联络管理的全覆盖。建立健全接待和处理委员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积极回应委员关切。
18.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区政协要健全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做好委员培训工作。建立区政协委员分批次列席区政协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 5-10 名界别委员列席。强化委员
履职考核,每年年底对委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调整完善专委会设置,与上级政协相互对应。扎实推进政协机关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工作质量,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争创一流政协机关、模范政协机关。编制部门要统筹安排,逐步解决政协人员编制较少的问题。
五、加强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19. 加强对政协党建工作的领导。将政协党建工作纳入区委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定期听取政协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区委常委会每年听取 1—2 次政协党组工作汇报。区委每届召开 1 次政协工作会议,把党的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
20. 坚持定期报告制度。区政协党组每年年底前向区委作 1次全面工作报告,政协党组书记每年年底前向区委作 1 次书面述职,报告坚持“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推进本职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21. 重视发挥政协党组作用。坚持政协党组成员列席党政相关会议制度,区委全会、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按相关规定邀请政协党组成员和有关同志列席。党政职能部门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应邀请政协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区委有关部门在研究政协界别设置,委员、常务委员及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额和人选,委员调整等有关问题时,要认真听取政协党组的意见。
政协党组对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的考评意见和有关建议,应作为政协换届时委员是否留任的重要依据。
22. 凝聚工作合力。组织部门在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中有关组织架构、党员委员管理等方面要及时予以帮助指导。宣传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列入理论学习内容。区政协党组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方面的联系配合,共同做好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全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