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Q/YYJT
凭 祥 友 谊 发 展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YYJT GL 207.4—2017
招标管理规定
2017 - 10 - 01 发布
2017 - 10 - 01 实施
**集团有限公司
发 布
Q/YYJT GL 207.4—2017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曾波、陈妮、邓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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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管理规定
1 目的 本规范集团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控制采购及工程建设成本,保证采购与工程质量,根据 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招标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公司、各机构。
3 招标 3.1 凡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固定资产或工程合同总金额等在二万元人民币(含二万元)以上的全部纳入招标管理范围,含建筑(装饰)工程、信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设施维护保养、广告、咨询项目、绿化、设备和物资采购、保险投保、等业务均需按本招标管理规定执行。
3.2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3 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4 各部门招标职责 4.1 原则上提出采购申请的部门应自行做好采购招标准备工作。
4.2 办公室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招标准备工作。
4.3 工程部负责道路修建、商城维护及装饰、装修、基建材料等与建设所需的固定资产等的采购招标准备工作。
4.4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电梯等特种设备、中央空调及相关商城设备备件等的采购招标准备工作。
4.5 财务部负责协办各部门招标事宜,并对各部门提供的供应商资格、信誉、质量、业绩、价格等进行调查、核实。
5 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5.1 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小组成员应包括:公司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部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及公司律师等。招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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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小组组长由总裁担任,其他成员由总裁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集团办公室负责加强对招标小组人员在招标时的监管。
6 招标程序 6.1 拟定邀请函 6.2**集团有限公司就其招标的标地物进行国内邀请招标并下发标书,标书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6.2.1 标的物名称数量及主要建议及技术要求。
6.2.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日期。
6.2.3 招标文件的价格及邮资。
6.2.4 标明投标截止时间。
6.2.5 开标时间及地点。
6.2.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3 具体招标程序: 6.3.1 办公室负责布置招标会议室。
6.3.2 申请部门负责招标的组织工作,确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成员,负责主持招标大会并宣布招标纪律。
6.3.2.1 招、投标人员进入会议室后,要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的无线网卡需上交,由专人做好标识,妥善保管; 6.3.2.2 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6.3.3 招标部门负责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
6.3.4 办公室负责记录。
6.3.5 双方递交标书。
6.3.6 评标,参加招标的委员对投标方打分。
6.3.7 密封转交。
6.3.8 宣布中标方(如需要当时宣布)。
7 标书的制定 7.1 招标方在所提供的标书中应写明下列内容:
标书中应标明中标物品的名称、数量、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技术要求及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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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量要求。
7.2 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7.2.1 营业执照(复印件); 7.2.2 法人代表授权书; 7.2.3 投标厂商基本情况表; 7.2.4 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7.2.5 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提交许可证复印件); 7.2.6 投标产品获得的荣誉证书; 7.2.7 质量认证证书; 7.2.8 特殊产品的认证证书。
7.3 投标方在标书中写明的内容:
7.3.1 招标物品的价格、数量; 7.3.2 招标物品的质量; 7.3.3 方案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 7.3.4 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7.3.5 使用寿命、备件供应、维修服务; 7.3.6 交货时间; 7.3.7 运输条件; 7.3.8 供应商的主要经营业绩等。
7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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