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安全生产培训协议
二零一五年
甲方: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乙方:贵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签订此协议
,
并共同
遵照执行。
一、 目的
1、为协助甲方完成其“特种作业人员”新办证和复审证的培训工作
,
乙方
向甲方提供“有资质的培训服务工作”,并负责办理甲方“特种作业
人员”新办
证和复审证件的相关事宜,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规定向乙方
支付培训费用。
二、 定义
1、本协议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词是指在甲方从事电工、焊
工、起
重工、登高架设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压力容器操作工、
锅炉水处理工和
特种设备维修工等作业人员。
2、本协议中所指的“有资质的培训服务工作”是指乙方具备由宁夏
回族自
治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
作业人员”培训
资格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于甲方的“特种作业人员”新办证人员,甲方需提前半个月将
人员名
单及培训要求报给乙方,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按照要求设计 合适的培训计划,
提前报给甲方进行安排办理,并办理相关开班手续,
按照甲方要求实施培训;
2、对于甲方持有特种作业证的人员, 由乙方负责其资料记录、 申请、培训、
复审、换证,及补证工作,确保所有持证人员能按时培训,特种
作业证有效。
3、乙方需根据特种作业证到期时间,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培训计
划,与
甲方商讨,根据甲方实际情况设计合适的培训计划,并提前报给
甲方进行安排。
培训计划安排尽量错开七、八月暑期,并且避免同部门
多名人员同时培训,影响
现场工作;
4、如培训场所在甲方实施,乙方老师无法返回,则甲方负责乙方老
师的食
宿;
5、乙方负责甲方所有培训人员的考勤、
培训、考试、办理证件等相 关工作;
6、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教材、
讲义、笔记本、笔和考 试试卷,
及甲方现场无法提供的实操设备,负责组织考试并邀请安监部
门人员监考;
7、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培训结束后为甲方提供培训人员的考勤记
录、学员
成绩单和复审或新办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且向甲方更新持证
人员总名单及相关
证件信息;
&乙方须保证甲方参加培训人员一次考试通过率不能低于
90%
四、培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参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安全生产培训费
用标准
的通知》规定确定培训费用标准,经双方协商,在此标准费用基
础上,乙方为甲
方学员提供教材、 讲义、笔记本、笔和打印试卷等, 最 终确定培训费用标准如下:
A、复审作业证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160 元/ 每人
电工:
160 元/ 每人
焊工:
160 元/ 每人
登高架设作业:
160 元/ 每人
B、新办作业证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00 元/ 每人
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00 元/ 每人
电工:
400 元/ 每人
焊工:
400 元/ 每人
脚手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450 元/ 每人
登高架设作业:
400 元/ 每人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
600 元/ 每人;
起重作业:
600 元/ 每人;
压力容器操作工:
600 元/ 每人
锅炉水处理工:
600 元/ 每人
特种设备维修工:
600 元/ 每人
C、特种行业人员换证
电工:每期每人
200 元
焊工:每期每人
200 元
安全生产资格证:
200 元/ 每人
2、培训结束后,在一个月内由乙方出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票据,
经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