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峨眉山市年补充储备救灾物资采购(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235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 货物 项目

  公开招 标文件

  采购编号:

 (与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编号相同)

 项目名称:

 峨眉山市 0 2020 年补充储备救灾物资采购(第三次)

 采购人: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代理机构: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 20 年 年 9 月

  共同编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受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人)委托,拟对 峨眉山市 市 0 2020 年补充储备救灾物资采购(第三次)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市 峨眉山市 0 2020 年补充储备救灾物资采购(第三次)

 。

 二、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 。

 三 、 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

 四、供应商(产品 )

 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投标的纺织产品制造商具有省级纤维检验局出具的《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或省级纤维检验局出具的具备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的质量保障能力证明; 本项目,采购人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 招 标 文件获取时间、地 点 :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 9:00-18:00 在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rplatform/portal/index.html 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

  六、报名事宜:参与本项目请于 0 2020 年 年 0 10 月 月 9 19 日 日 12 :0 00 前将《报名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末附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邮箱(邮箱号2224987508@qq.com )未提交《报名函》的投标人,投标无效,联系电话:0 0 833- - 5059292 。

 七、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0 20 年 年 0 10 月 月 0 20 日 日 14 :00 0 分至 200 20 年 年 0 10 月0 20 日 日 14: :0 30 止(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0 20 年 年 0 10 月 月 0 20 日 日 14: : 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 8 号峨眉山市政务中心六楼】

 。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峨眉山市发展和改革 局

 地

 址:

  联 系 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13550578481

 采购代理机构: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 8 号峨眉山市政务中心六楼

  邮

 编:

 614200

 联 系 人:

  李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

 0833-5533214

 5488607

 十一、疫情期间请投标人自行准备健康证明,开标当日递交,格式见招标文件末附件。

 2020 年 9 月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000000 元 最高限价:1000000 元; 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一、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体现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及其他政?扶持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5、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无线局域网产品、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其他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 、 本 项目

 不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5 失信供应商管理 (实质性要求)

 1、采购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中国政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其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 《 承诺函》中关于“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作出的承诺进行查询和核实。

 2、对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供应商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

 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参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处理。

 6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7 履约保证金 金

 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收款人:采购人 缴纳方式:

 自行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8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内容时需同时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负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文件内容咨询:0833-5533214(交易编制股)

 开标咨询:0833-5045136

 5045127(交易评审股)

 评审咨询:0833-5045136

 5045127(交易评审股)

 询问、质疑咨询:0833-5045125

 (交易监督股)

 投诉咨询:0833-5529740(峨眉山市财政局)

 9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身份证、介绍信到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股

  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邹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833-5045135 地址: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 8 号峨眉山市政务中心五楼511 室 10 招标文件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通过标准 五、采购项目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等内容;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样例)。

 11 投标文件内容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部分。

 第二部分 资格部分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含开标一览表部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12 投标文件数量及分类密封要求 (实质性要求

 1、《开标一览表》正本

 1

 份,一个密封袋; 2、资格性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合并为一个密封袋; 3、技术与售后服务和报价(合并装订)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合并为一个密封袋。

 4、特别提醒:上述三个密封袋均为独立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3 投标文件 递交及密封检查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共三袋,独立包装,见第 12 条 1、2、3 款描述。)并办理签收手续(只对投标文件递交的袋数进行签收);递交文件时间见投标邀请。

 2、投标截止开标后,在全体投标人和采购单位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做好记录。

 14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 要求)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日历天 15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

 防寒服、垫絮( ( 含垫套 ) 、凉被

  16

 工期 签订合同后 30 天。

 17 付款方式 产品验收合格,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款。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2 、

 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简称“招标人”)。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投标人”系指领取了招标文件并报名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 3 、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实质性要求):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 4 、

 投标费用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

 同 品牌同型号产品处理。

 提供同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投标作无效处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同品牌同一型号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一型号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一型号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条目数量超过招标文件核心产品条目数量的 50%(计算得数取整)的品牌相同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不存在品牌的采购项目不执行此条。

 ( (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 (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4 )利害关系代 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1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2 2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

 3 3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不组织 4 4 、 招标活动的终止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

 四、投标文件

 1 1 .投标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2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 、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4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不接受 5 、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6 6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7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人应当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8 8 .投标保证金

 无

 9 9 .投标有效期 (实质 性要求)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

  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类别(分别为《开标一览表》、资格文件、技术与售后服务(含开标一览表)三个类别,下同。)制作装订,每个类别装订成一册,如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每个类别的正本、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投标文件副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4 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 胶粘 装订成册、编码并逐页盖章(或盖骑缝章)。

 (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投标文件原则上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宜采用A4 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1 11 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类单独密封,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文件类别、分包号(如有分包)。

 (2) 项目如有分包时,分别进行密封。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印章(自然人除外)。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

  收。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修改完善后予以接收。

 12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但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2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 评标 和中标

 1 1 .开标

 (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签到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开标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3)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检查。先由投标人签到代表、采购人监督人员、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一起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投标文件数量及分类密封要求”、“13、投标文件递交及密封检查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密封符合性进行检查,经三方认确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通过密封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唱标环节。

 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4 4 )由招标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密封 袋 当众拆封并 进行检查。

 (5)唱标人员宣读和展示《开标一览表》)总报价。唱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记录人员应当做好开标记录。

 ①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监督人员,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

 ②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③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涉及查验和退还原件的,投标人应当就近候场。

  (7)开标会实行全过程电子监控,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 2 .评标

 (1)由招标现场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监督人员将所有投标文件移送到评标室。

 (2)评标实行全过程电子监控,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3 3 、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认定以后,将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宣布无效并收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领取地点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

 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中标通知书确定时间为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合同转包 (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

 5 、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6、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将纸质合同副本交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8、 履行合同

 (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 验收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呈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九、其他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 文件格式

 说明 :

 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但与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不作废标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投标人不予填写的地方,应当用“/”表示。

  注:

 开标一览表 共 一式两 份 ,一份单独密封 用 于开标,一份装入 技术 部分 的 投标文件

 峨眉山市 政府采购

 货物

 项目

  投

 标

 文

 件— 开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总报 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元)

 注: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

 3、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 一览表 ---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品制造商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产 品 制造商规模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

 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开 标一览 表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此处请选择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此处填写采购单位名称的__此处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_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此处请选择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如不是 中、 小、微企业则不需提供此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如不是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提供此声明函。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26

 峨眉山市 政府采购

 货物

 项目

  投

 标

 文

 件- -- - 资格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7

 目录

 请投标人 自行编写

 28

 一、投

 标

 函

 此处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此处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此处填写项目采购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此处填写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此处填写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已全面知悉本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并无条件接受,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见《报价汇总表》。其中投标产品自行填写,没有请“/”为进口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付款方式、质量、履约时间、技术要求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N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工期为 自行填写 。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

 八、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等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九、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中标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评标委员会认为我方报价涉嫌不正当

 29

 竞争,我方将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认定。

 十、如果我方提供了《中小企业承诺函》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我方承诺《中小企业承诺函》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是真实的,完全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且追加的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保持一致。

 十二、如招标文件允许对中标标的进行分包,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如需要分包,我方仅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部分进行分包,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对分包的内容进行再次分包。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0

 二 、 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31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单位承诺: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三 、 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名称

 32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技工

 账号

 其他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附 :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新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3

 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34

 五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 “

  ” 项目(采购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授权书提 供两份 原 件,一份装入投标文件,一份 与 投标文件 同 时递交)

  六、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按以下方式之一提供:

 1、 投标 人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

 35

 (因财务审计在 6 6 月 月 0 30 日前进行,在此期间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还未进行审计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在此期间上一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可以未经审计。

 );

 注 :1 1 、审计报告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附注 。

 2 2、 、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

 ( (1 1 )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一名对审计项目负最终复核责任的合伙人

 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 (2 2 )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的

 副主任会计师和一名负责该项目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3 3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

 4 4 、审计报告复印 件应当 加盖 投标人单位 公章 。

 5 5 、内容清晰可辩。

 (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 2 、 。

 也可采用本文件提供的声明形式,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

 健全的财务制度书面声明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作为本采购项目的报价人,郑重声明:

 在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时我公司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