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改革与发展动态

 高职院校改革与发展动态 2014 年第 4 期 第 (总第 4 期)

 科技与发展规划处

  编辑

 2014 年 年 12 月 月 5 日

 目 目

  录 ★ 政策 文件 财政部、 、 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2 ★ 政策解读

 教育部:开展招生与招工一体化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6 展 财政部:促进高职教育发展 2017 年生均拨款 12000 元………………7 葛道凯:全面推动现代职教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7 全国高等职业教育“ 校企一体化办学” 经验交流………………………9 中央财政职业教育投入呈现“ 需求倾斜” 特征…………………. ……14 ★决策建议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 发挥教师依法治教的重要作用 用……………….…. ……………….…. ……………….…. …………15

 ★ 政策 文件

 财政部 、 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 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有关精神,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现就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意义和原则 (一)意义。

 高职教育承担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高职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持续增长,推动了高职教育事业实现快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高职教育投入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多渠道筹措经费和财政生均拨款稳定投入机制还不够健全,高职院校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偏低,区域间差异较大;财政投入激励高职院校改革的导向作用不够明显;高职教育经费绩效管理基础薄弱,等等。新形势下,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加大高职教育财政投入,逐步健全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有利于推动高职教育深化改革,整体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有利于高职教育更好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提供人才支撑;有利于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

 (二)原则。

 1.明确责任。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

 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地方是建立完善所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省级要统筹推动本地区全面建立完善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中央财政引导各地建立完善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举办高职院校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是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并负责落实相关经费。

 2.多元投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坚 持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投入要向包括高职教育在内的职业教育倾斜。同时,防止财政“大包大揽”,充分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完善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直接投资或捐赠等形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促进 高职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3.促进改革。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深化校企合作等制度改革创新相结合,形成激励相容、奖优扶优的机制,促进高职院校面向市场、面向就业,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注重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强化绩效管理相结合,将绩效理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高职教育经费分配使用的全过程,体现目标和结果导向,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地方为主建立。

 1.明确实施范围。各地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应当覆盖全部所属独立设置的公办高职院校。举办高职院校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参照院校所在地公办高职院校的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2.科学合理确定拨款标准。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成本差异、财力状况以及学费收入等因素,同时,统筹协调公办高职院校与本地区公办普通本科高 校、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以及民办职业学校举办者生均投入水平,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综合定额标准或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并逐步形成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3.发挥导向作用。各地在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过程中,在注重公

 平的同时,要切实体现改革和绩效导向,以学生规模存量调整为重点,促进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防止出现 吃“大锅饭”和盲目扩招的问题。要向改革力度大、办学效益好、就业质量高、校企合作紧密的学校倾斜,向管理水平高的学校倾斜,向当地产业转型升级亟需的专 业以及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专业倾斜,引导高职院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

 (二)中央财政综合奖补。

 从 2014 年起,中央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地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高生均拨款水平,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中央财政根据各地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体现绩效的事业改革发展情况、经费投入努力程度和经费管理情况等因素给予综合奖补。综合奖补包括拨款标准奖补和改革绩效奖补两部分,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高职教育改革发展。

 1.拨款标准奖补根据各地提高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的具体情况核定。2017 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 12000 元。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 高等职业教育”中,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按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央财政统一以省份为单位考核,不要求对辖区内高职院校平均安排。

 2017 年以前,对于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尚未达到 12000 元的省份,中央财政以 2013 年为基期对各地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拨款标准奖补。具体奖补比例,根据东部地区 25%、中西部地区 35%的基本比例以及各省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对于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已达到 12000 元且以后年度不低于这一水平的省份,中央财政给予拨款标准奖补并稳定支持。2017 年,对于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仍未达到 12000 元的省份,除不再给予拨款标准奖补外,中央财政还将暂停改革绩效奖补;教育部将在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安排时予以必要限制,并对其高校设置工作予以调控。财政部、教育部将从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建立与完善、预算安排等方面,加强对各地高等职业教育投入情况的监测。

 2.改革绩效奖补根据各地推进高职院校改革进展情况核定。从 2014 年 起,教育部每年从优化专业结构、深化校企合作、加快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职教育、提升高职院校社会服 务

 能力等方面,对各地推进高职院校改革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测。中央财政依据监测数据和相关统计资料,选取体现改革绩效导向的因素分配,并适当向高等职业教育 改革成效显著的省份倾斜、向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率先达到 12000 元且稳定投入的省份倾斜。2014-2017 年,改革绩效奖补资金规模根据中央财政财力状况和各地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进展情况等因素确定。2017 年以后,当各地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全部不低于 12000 元时,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改革绩效奖补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尚未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省份要尽快出台,已建立生均拨款制度的省份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提高投入水平。举办高职院校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二)强化省级督促引导。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积极督促和引导举办高职院校的市、县级政府,落实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所需经费。同时,要加强对民办高职院校的规范管理和科学引导,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促进民办高职教育发展。

 (三)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应积极推动高职院校围绕发展现代高职教育转变办学理念,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合理确定办学定位,调整和设置专业,强化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将产教融合理念贯穿于人才培养工作各个环节,大力推进高职教育改革创新,促进各高职院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四)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高职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和管理办法,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利用评价结果,调整完善支持所属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经费使用管理水平。

 (五)切实加强管理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数等信息真实准确。要加大对

 高职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所属高职院校严 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高职院校要切实加强管理,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强 化预算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相关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财务信息,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 确保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资料来源: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61.164.87.131/web/articleview.aspx?id=20141125095647424&cata_id=N003)

  ★ 政策解读

 教育部:开展招生与招工一体化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 9月 4 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

 教育部表示,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各地应加强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推动试点 院校根据合作企业需求,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制招生与招工方案,扩大招生范围,改革考核方式、内容和录取办法,并将试点院校的相关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 划进行统一管理。

 同时,各地要选择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专业,引导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 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校企应签订合作协议,职业院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形式,依据培养 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真正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

 现代学徒制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教育部要求各地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可以从非学历教育入手,也可以从学历教育入手,探索现代学徒 制人才培养规律,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鼓励试点院校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据悉,教育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控,建立试点工作年报年检制度。年报年检内容作为下一年度单招核准和布点的依据。对于试点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暂停试点资格。

 (资料来源: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4-09/04/c_1112367581.htm)

  展 财政部:促进高职教育发展 2017 年生均拨款 12000 元 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 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财政部、教育部就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出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 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意见要求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深化校企合作等制度改革创新相结合,形成激励相容、奖优扶优的机制,促进高职院校面向市场、面向就业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意见提出,2017 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 12000元。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 高等职业教育” 中,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按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央财政统 一以省份为单位考核,不要求对辖区内高职院校平均安排。

 (资料来源:腾训教育网 http://finance.qq.com/a/20141128/046079.htm)

 葛道凯:全面推动现代职教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葛道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职业教育加强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进一步明确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为职业教育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提供了重大机遇。

 四中全会为职业教育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十八届四中全会

 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 发,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制化。这就要求职业教育要把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为重要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并强化实 施、严格执行,发挥制度标准对事业发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实现科学发展常态化,打造服务升级版。

  二、推进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是职业教育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任务。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进一步加强制度标准体系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升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是职业教育战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中心任务。

 科学立法是前提。要把修订《职业教育法》作为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供高质量的法律保 障。要把制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作为重点内容,使企业真正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使职业教育成为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换代的助推器,实现校 企合作育人、产教融合发展。

  政策配套是重点。要抓好配套政策制订,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上升为政策、制度和标准,力争在产教融合、职普沟通、中高职衔接、行业企业参与、“双证书”制度以及完善就业政策、提升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地位等方面取得突破,切实推进教育和生产过程相衔接,教育和市场评价相结合,教育和劳动制度相配套。

  工作机制是基础。要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加强教育与政府其他部门、行业组织的协调配合,打出制度标准建设“组合拳”, 合力释放政策活力。要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沟通合作,配合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政协群策群力的作用,确保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要抓好 落实是关键。要加强普法宣传,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使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及时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特别要对接行业企业诉求,激发其动力,深化其 参与,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人才培养是根本。要加强法治教育,上好德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利用学校专业资源拓展法律服务,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

 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http://www.jyb.cn/zyjy/sjts/201411/t20141126_605399.html)

 全国高等职业教育“ 校企一体化办学” 经验交流 11 月 21 日至 22 日,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经验交流暨创新联盟成立大会在山东莱芜市召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领导,山东省、莱芜市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入选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优秀案例的 50 所高职院校和 50 家合作企业代表以及部分知名专家、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记者等共 200 余人参加了会议。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出席本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代为转达了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同志对本次会议的重要指示。葛道凯指出,开展校企合作、推进校企一体化已成为学校和企业的共同选择。随着新生劳动力人口不断减少,已经出现了一批有远见的企业家,开始着力把企业人力资源早期开发与学校教育相结合,作为企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葛道凯指出,职业教育的现代性,包括目标任务的现代性即应该适应现代产业发展的要求,体系架构的现代性即应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运行机制的现代性即应该由现代学校制度作为支撑,条件保障的现代性即学校技术装备应该和产业同步升级,为此,现 代职业教育需要企业的参与、需要全社会的参与。葛司长非常形象的把现代职业教育比喻为一个舞台,这个舞台既是为院校长搭建的,也是为老师学生们搭建的,更是为企业家搭建的,为全社会的方方面面搭建的。在这个舞台上,如果都能找到自己的角色,演好自己的角色,各自的事业就都会有更好的发展。

 葛道凯指出,“校企一体化”首先要通过人才这个纽带抓住学校和企业两个主体。而作为纽带的“人才”包括学生,还包括企业的员工;学校的老师是学校的人才,也 应该是企业的人才。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是企业的人才,也应该成为学校的人才。“校企一体化”就是要推进学生培养和职工提升的融和、学校科研和企业生产研发 的融合、社会服务和社会责任的融合。

 葛道凯强调,“校企一体化”创新联盟,首先要做到校企利益和价值取向趋同,促进校企走向一体。创新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每一个学生、每一所学校、

 每一家企 业,都可以创设出独具特色的合作空间。联盟在加强交流合作的基础上,要走出联盟,把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出去,带动更多的不同学校和不同企业走向“一体化” 的道路,创造更多共赢的机会,让更多的成员受益。联盟要加强实践研究,努力把经验做法总结成制度,上升为政策,成为政府、行业都能够接受的行为规范和准 则。

 21 日上午召开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创新联盟成立大会(以下简称联盟)。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联盟章程》、联盟 2015 年工作要点,确定了第一届联盟主席团成员单位,确定了联盟秘书处单位,实行理事长轮值制。联盟专家组的成员以专题报告形式对联盟工作提出了建议。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王扬南到会并讲话,表示司里高度重视“校企一体化”创新联盟的成立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了 2014 年司里的工作要点,对联盟的成立表示祝贺。

 王扬南指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关键,联盟的成立是应运而生,给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他希望联盟通过努力发挥 职业院校优势,使企业进一步认识到职业教育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引导更多的企业积极主动地支持职业教育、参与职业教育。联盟要把深化和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 制作为重点,善于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及时研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为职业教育战线提供示范和借鉴。联盟要加强自身建设,依照章程推进工作,真正在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和改革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 21 日下午的“校企一体化办学”经验交流会上,与会同代表围绕“校企合作,互惠共赢”这一主题,针对高等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育人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探讨了如何建立“校企一体化”育人长效机制。自 2013 年12 月教育部职成司下发《关于征集高等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典型案例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258 号)以来,共征集到 295 所高职院校的 405个典型案例,经认真评审,共评选出 81 个优秀典型案例并集结成册,本次会议从中选出了 10 个优秀典型案例作为大会交流材料。其中,徐工集团、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友新道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等部分企业与高职院校代表分别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与会代表还实地参观考察了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校企一体化”办学现场。莱

 芜职业技术学院得到了地方政府在政策措施、办学经费、人才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 大力支持下,学院干部和教职工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紧紧扭住校企合作这一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素,针对莱芜市地域小、经济总量小,经济发展 中存在的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低、发展方式粗放等核心问题;紧紧抓住莱芜市列入全国资源型城市发展规划的契机,围绕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产业发展质 量,校企合力打造莱芜经济“升级版”,将企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引入课堂,探索总结出了以“鲁缆模式”为代表的全方位、多专业“校企一体化 办学”模式,校企双方双方共同招生招工、共同制订培养计划、共同设计教学内容、共同组织教学、共同安排学生就业、共同构建联络机制,得到教育部鲁昕副部长 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好评。

 本次会议发出这样一个强烈信号:谋求深度校企合作已经成为企业和学校的共同选择,企业和学校都在作着深度思考和积极探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企业应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要“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并完善相应的支持保障性配套措施,从国家顶层设计层面明确并强化了企业在 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及所应发挥的主体作用。

 如何使企业对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具有主导性的话语权,已经成为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如何用好企业的力量跟学校的教学相结合,让企业深度参与到课程开发、基地建设、专业建设等具体人才培养环节中,这是校企双方都应该考量的关键问题,也是破解校企合作难点的核心问题。

 本次会议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指导,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创新联盟主办,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创新联盟(英文译名:National Innovation Alliance of Integrated School and Enterprise for Occupational Education,以下简称“联盟”)是在教育部支持和指导下自发形成的全国高职院校民间组织,目前由 50 所学校和 50 家企业组成联盟主席团,选举产生理事长并实行轮值制,联盟秘书处设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联盟的宗旨是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原则,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工作。

 专家观点:

 厦门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厦门大学高教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史秋衡教授:“校企一体化”育人抓到了职业教育的关键内涵,有很多工作需要和值得去做,加强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非常重要。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高级、中级和低级技术工人总体比例低且结构不合理,但更大的差距还是在培养方式和培养质量上。每一类教育、每一所学校都有存在的价值,但都要靠实力来说话,与经济社会结合最紧密的职业教育更是如此。

  从战略层面我们已经非常重视职业教育了,现在最需要做的是该怎么样落地,联盟要关注职业教育的课堂教学、课外学习改革,认真研究学生在产学一体化中怎么样学 得更好、做得更好。当前特别要关注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关注职业院校学生专业认识、课程学习特点,这是校企合作进行人才培养必须关注的。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产学合作教席主持人查建中:“校 企一体化”创新联盟是在做一件实事,产学合作育人是根本途径。从全球情况看,技工位于十大缺口人才之首,最主要原因是求职者缺乏能力和职场经验。从中职、 高职到本科、研究生都应该是面向职场的专业教育,面向职场的文化环境有共同特征,完整的人才培养链包括:产业需求决定的专业教育培养目标;将职场文化环境 引入教育全过程(师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评价…);产业要把培养人才做为战略目标和己任;学校文化和产业文化的融合,既分工、又合作;需要政 府、产业、教育、学生、家庭共同努力,等等。因此,光靠教育界培养不出合格人才的,这是全社会包括企业的共同责任。

  “校企一体化”联盟的工作重在实践创新和研究,建议重点研究以下这些问题:学校首先要考虑能为企业解决什么问题、带来什么利益;产学合作必须以市场利益为纽 带,实现双赢才能长久;可以利用企业中介机构形成市场化产学合作机制;为保证实习质量,每个企业接受的学生数量必须控制;高职院校要把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 一样作为战略伙伴关系来经营。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育行政教研部主任、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邢辉研究员: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大难题,现在要解决它也应该是最大的重点,是现代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深化改革的战略突破口或战略着力点。

 成立“校企一体化”创新联盟有利于产教融合的教育文化和企业文化氛围的

 营造,有利于校企合作的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有利于工学结合的教学过程和管理模 式的深化改革,有利于知行合一的做中学和学中做的操作运行。在联盟这个平台,能够吸引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特别是企业的介入,让企业可以唱戏,联盟搭建 的平台起到一个桥梁纽带的作用,联盟活动的空间特别是机制创新有很大空间。

 联盟要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努力为全国高职院校,甚至应用本科高校的转型创造经验,起到引领辐射的作用,体现联盟的价值。职业教育的模式没有最好,只有适合,适合当地的,能够和地方经济、地方老百姓需求相匹配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

 联盟最根本的意义在实践创新和研究,能够让企业很合理、很愿意、很自觉地进入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引领这样的一个教育战场上来。目前我国职 业教育的理论研究还相对滞后,政策、理论和实践三者的步伐在很多问题上不尽匹配,产教融合呼唤理论的先期指导,需要实践创新、政策创新和理论创新。

  吉林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职业技术教育》杂志副总编陈衍教授:“校企一体化”创新联盟的成立是在回应全国职教会,回应转型的大背景下,高等职业教育何去何从的问题,也顺应了国际发展趋势。

 “校企一体化”联盟需要思考与其他联盟之间的区别,联盟的角色是智库、是平台,上传下达,横向交流,就像蓄水池一样,好的模式通过这个平台进行孵化,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多的角色需要联盟去营造,体现政府指导、实践向导、研究领导。

 联盟要有品牌的打造,也就是典型模式的塑造和推广,包括如何打造一个更有吸引力的高质量论坛。联盟还要考虑如何服务于我们的政府部门,向全世界展示中国职业教育的成果。要研究如何从“校企一体化”角度(程度)去评估、评判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发展排位。

 联盟需要放低身段,整个高职教育的发展都需要放低身段,既要注重对职业教育宏观重大命题的拿捏、深思、透视,更要在微观层面(如文化层面上、过程层面、资源层面、员工层面等)如何实现“一体化”作针对性回答。

 (资料来源: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nhei.com.cn/News/20141125/201411251327191170.html)

 中央财政职业教育投入呈现“ 需求倾斜” 特征 中央财政近日下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 40 亿元,比 2013年增长 23.5%,用于支持地方建设中职学校实训基地、维修改造校舍、购置教学仪器 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方面,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本地区公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以 适应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要求,适当向人口集中和产业发展需要的农村、民族和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在区域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公办中职学校,进一步提升办学水 平;要兼顾符合办学要求、教育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民办中职学校。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经费增幅领先

 《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近年来,中央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不断加大 职教投入。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了 2013 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公告显示,2013 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 24488.2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 4.30%,比上年的 4.28%增加了 0.02 个百分点。

 2013 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 30364.72 亿元,比上年的 27695.97 亿元增长 9.64%。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 24488.22 亿 元,比上年的 22236.23亿元增长 10.13%。2013 年全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为 21405.67 亿元,比上年的20314.17 亿元增长 5.37%。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 3883.92 亿元,比上年增长2.7%。全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 140212.1 亿元的比例为 15.27%,比上年的 16.13%降低了 0.86 个百分点。

 根据统计公告,在生均经费方面,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增幅分别为 16.14%、20.18%,均领先小 学、初中、高中和高等学校的相应增幅。在各项统计数据中,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长最快,增幅高达 74.16%。

  十年投专项资金 1113 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据统计,2004-2013 年,中央财政共投入各类专项资金 1113 亿元,支持了四大类职业教育重大项目建设。

 一、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主要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2004-2013

 年,中央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 78 亿元,支持建设了 4556 个职业教育实训基 地。还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07-2013 年,中央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 21亿元,引导和激励各地对职业院校优秀骨干教师进行了培训,从根本上 解决了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不足、教师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二、示范引领项目。主要有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2010-2013 年,中央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近 100 亿元,分三批重点支持了 1000所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提升教育质量。还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2013 年,中央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 46 亿元,分两期实 施,重点支持建设了 200 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三、学生资助项目方面。2006-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中职国家助学金 472亿元;目前,中职学校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免除了学费,享受免学费学生人数约占中职在校生数的 91.5%;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享受 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还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综合奖补项目。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职业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64 亿元,用于各地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加 强“双师型”教师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教学质量。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的支持,带动地方政府投入 18 亿元,推动了各地建立完善以改革和 绩效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促进了职业院校办学模式改革和办学条件的改善。

 (资料来源:中国高职高专网 http://61.164.87.131/web/index.aspx)

 ★决策建议

 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挥教师依法治教的重要作用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依法治教的直接推动者和具体实践者,是依法治教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根本在教师,关键在教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师队伍建设领域综合改革,破解教师 工作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问题,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一 是全面提高广大教师法治意识。要强化广大教师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与师德教育结合起来,纳入教师教育体系,覆盖教师培养培训的全过程。要加强师范生法治教 育,从教师成长的第一阶段培养环节抓起,推动师范院校采用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重点开设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课堂 进头脑,培养造就了解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教师后备人才。要加强教师入职和职后法治教育,支持开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培训课程,将其作 为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强化案例教学,提高实践性课程比例,把具有一线法律实践经验的专家和实务工作者请进课堂,用生动的故事诠释法治内 涵,提升培训效果。

  二 是大力推进广大教师依法执教。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教的关键。要推动广大教师依法执教和以德施教相统一,切实维护教师职业尊严,不触碰 师德“红线”,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要尊重学生的个性,理解学生的情感,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善于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长处和闪光点,让所 有学生都成长为有用之才。要推动广大教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有意识地渗透法治教育的内容,同时注重通过依法执教“行为世范”,不仅为每个公民从小树立法治理 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打下良好基础,而且为培养德才兼备的法治专门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三 是切实依法做好教师管理工作。要推动各地各校依法依规做好教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关心教师健康,改善教师待遇,确保“教师工资不 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要推动各地各校切实落实各级各类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创新师德教育。要加速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从教师专业 素质、培养培训、管理服务和保障监督等方面加强各级各类教师标准的制定与完善,规范和引导教师专业发展。要改革创新教师准入制度,逐步推开实施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破除教

 师资格终身制;转变政府部门高校教师人事管理职能,重点落实地方高校自主招聘用人权。要深化改革教师校长 任用制度,大力推进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教师最高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加快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推进中小学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资料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http://www.zjchina.org/JGEmemberIndexAction.fo?method=content&objid=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