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日志填写规定
一、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当日工作的反映和载体,是监理企业产品质量的主要标识和管理水平、服务能力的重要体现。为了规范监理日志的填写,特制定本规定。
二、监理日志记录本,由公司统一印发,项目总监指定专人负责填写,一般按单位工程分别记录,各专业可以合并记录,有特殊要求的,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分专业单独记录。
三、监理日志填写人应在收集项目监理组当日监理工作全面情况的基础上,当日认真、负责、及时、全面、完整、字迹工整地规范填写监理日志。应使用专业术语,文字规范,语言简练。不得补记,严禁弄虚作假,不得记录与监理工作无关的内容。
四、监理日志记录,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及时予以签认。
五、监理日志记录内容及具体填写要求:
1、封面。监理日志记录本在启用的当日,就应填写“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称)、项目总监姓名及日志记录本开始使用的时间(年月日),在该本日志记录本用完的最后一天,填写上终止使用的时间(年月日)。
2、监理日志记录每日使用一页(两面),每日填写纪录,首先应填写工程名称、编号、日期、天气、气温和监理人员动态(在岗人数及职务)。
3、承包单位人员动态栏:土建施工
人,设备安装
人,管理
人员
人。
4、承包单位机械使用情况栏:使用机械的名称、数量;使用“正常”或“不正常”,如不正常,应填写不正常原因及处理情况。
5、材料进场情况栏:使用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
6、材料使用情况栏:使用材料的名称、规格、主要使用部位及使用“正常”或“不正常”。
7、质量检查、试验概要栏:质量检查的部位,检查“合格”或“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检查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复试报告、技术说明书)的名称、编号及检查结果等。
8、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栏:承包单位提出的需监理组协调与解决的问题。
9、对承包单位问题的答复或指令栏: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对承包单位问题的答复与指令。
10、来往函件记录栏:监理组和业主、承包单位、公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与本工程有关方的往来函件名称。
11、主要会议、会谈、洽谈栏:监理组、业主、公司等组织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会议、会谈、洽谈的主要内容。
12、承包单位进行/完成的主要工作栏:工程形象进度、正在进行的工作等。形象进度应表明具体的工程部位。
13、见证取样记录栏:试块、试件见证取样的具体工程部位、组数等;材料见证取样其代表批量,拟用于工程的部位等;同时应填写送样情况。
14、巡视/旁站/平行检验记录栏:
(1)工程部位:应具有可追溯(如砼浇筑部位为:一层梁、板①--⑨/ ○ A --- ○ C 轴)。
(2)时间:几时几分至几时几分(如:旁站时间:10∶00—14∶00)。
(3)存在在问题:
巡视/旁站/平行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客观真实记录,详实、具体。
(4)处理措施:
监理工程师针对巡视/旁站/平行检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措施(如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某质检员,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等)。
15、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栏: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对本工程巡视的情况记录。
16、记事栏:
业主、公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方关于对本工程的口头指示、指令等;与当天工作有关的提示等;认为有必要表述、记载的其它事项。
17、签名日期栏:
记录人:××× 总监/总监代表:×××(如总监代表签字则将总监二字“/”)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