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司机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 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车辆、司机管理,明确公司司机岗位职责与日常工作规范,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司机员工。

 第三条 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听从分配。

 第四条 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五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故障及时上报。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不准带故障强行出车。

 第六条 车辆需要维修时、要先和领导打好招呼,经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实行零件拆旧换新,应在指定点维修站修理、车辆进厂修理期间,司机要认真看守,随时检查修理情况,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修车。

 第七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八条 严格遵守公司用车规定,未经领导同意,严禁私自将车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许拉私活、带客,不许酒后驾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

 第九条 开车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许超速行驶,不许强行超车,野蛮行车,尽量减少损耗,减少油耗。

 第十条 公务出车要热情服务,动作迅速;不准借工作之便出私车、出顺风车;不准无故拒绝出车,已租用车库的不准车辆夜不归库,未租用车库的要将车辆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十二条 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十三条 司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服从有关领导工作上的调配,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十四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除行驶证及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第十六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七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八条 司机人员接送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客人

 送到目的地大门口为原则,不得将车辆未驶进目的地即让客人下车步行。

 第十九条 严禁在车内赌博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查处。

 第二十条 司机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车内放有物品文件,应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二十一条 司机要注意个人的言行,礼貌待人、微笑服务,绝不允许在客户面前影响公司形象。

 第二十二条 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的内容,违者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司机不得向公司客人索要礼品,或者示意索要礼品,对不宜拒绝的礼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后应上交至办公室统一登记、处理。

 第二十四条 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因司机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金额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第二十七条 每月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

 警告、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审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