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中国共产党夹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夹江县纪委监委办公楼搬迁家具采购(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6378

 1

 夹江县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JJZCHW2018- - 038- -3 3 号

 项目名称:

 夹江县纪委监委办公楼搬迁家具采购 (第 三 次)

 采

 购

 人:

 中国共产党夹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 年 11 月

  共同 编制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5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二、总则...................................................................................................... 17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四、响应文件.............................................................................................. 20 五、磋商前准备和磋商程序...................................................................... 25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七、磋商纪律要求...................................................................................... 29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0 九、其他...................................................................................................... 30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31 第一部分: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32 第一部分: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33 一、磋商函.................................................................................................. 35 二、承诺函.................................................................................................. 38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 40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2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3 六、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4 七、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44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44

 3 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45 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46 一、 项目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实质性要求)........................................ 48 二、项目要求响应证明材料...................................................................... 50 三、实施方案.............................................................................................. 51 四、知识产权承诺函.................................................................................. 52 六、报价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4 七、报价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55 八、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56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56 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57 一、报价函.................................................................................................. 58 二、报价明细表.......................................................................................... 60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62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3 五、进口产品投标承诺.............................................................................. 64 第四章

 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65 第五章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67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其他商务要求.................................................... 68 一、项目要求.............................................................................................. 68 二、政府采购合同内容主要条款要求...................................................... 88 三、相关说明.............................................................................................. 88 三、磋商过程可变条款.............................................................................. 89 第七章

 评审办法.............................................................................................. 90

 4 一、总则...................................................................................................... 90 二、评审方法.............................................................................................. 91 三、评审及磋商程序.................................................................................. 92 四、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102 五、确定成交人........................................................................................ 103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103 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04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106 一、合同货物............................................................................................ 106 二、合同总价............................................................................................ 106 三、质量要求............................................................................................ 106 四、交货及验收........................................................................................ 107 五、付款方式............................................................................................ 107 六、售后服务............................................................................................ 108 七、违约责任............................................................................................ 108 八、争议解决办法.................................................................................... 109 九、其他.................................................................................................... 109

 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中国共产党夹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拟对夹江县纪委监委办公楼搬迁家具采购(第三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磋商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项目相关注意事项见《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请前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务必认真仔细阅读。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夹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一

 采购项目

 名称

 夹江县纪委监委办公楼搬迁家具采购(第三次)

 项目编号

 JJZCHW2018-038-3 号 (因公告“采购项目编号”栏系统自动生成,为避免项目前后公告采购项目编号不一致带来的不必要的困扰,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统一以JJZCHW2018-038-3 号为准)。

 号

 项目属性

 货物 三

 资金来源及项目预算和

 最高限价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总预算:54.24 万元。

 3.最高限价 54.24 万元 。

 四

 项目包个数

 1

 五

 各包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六

 项目概述及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七

 是否已进行资格预审

 否 八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备本项目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九

 报名方式及

 采购文件

 获取

  1、报名方式(以下二种方式任选其一):

 ①持单位介绍信到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受理股(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云甘路 89 号)现场报名;②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扫描件传至 1809211613@qq.com 邮箱进行网上报名;(介绍信内容至少包含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供应商名称、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接收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的邮箱地址)。

 2、报名时间(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18 年 11 月 23 日至2018 年 11 月 30 日 9:00-17:00(节假日除外),以采购中心收到单位介绍信时间为准。

 3 、 磋 商 文 件 获 取 :

 报 名 后 免 费 获 取 。

 采 购 中 心 以1809211613@qq.com 邮箱发送至报名供应商在介绍信中提供的邮箱。

 仅从网上直接下载磋商文件但未按照上述报名时间、方式以及获取磋商文件的视同无效。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同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提供的邮箱,请已经报名的供应商务必在报名后、开标前,每日到四川政府采购网查看我中心发布的公告信息,以确认本项目是否有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发布。采购中心不作口头通知,因提供的邮箱地址错误或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4、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采购中心可根据项目情况和采购人要求顺延报名或获取文件期限,并予公告。

 5. 特别备注:

 ⑴ 磋商文件不收费,但登记备案的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十

 采购文件下载起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23 日 9:00 (本表时间描述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到 2018 年 11 月 30 日 17:00

 7 十一

 现场考察

 或磋商前

 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无 十二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4 日 14:10 到 2018 年 12 月 4 日 14:30 十三

 磋商截止

 时间及

 注意事项

 2018 年 12 月 4 日 14:30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开标时间 2018 年 12 月 4 日 14:30 十四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

 及磋商地点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室(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云甘路 89 号)。

 十五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夹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北街 18 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3-5662377

 十六

 采购代理

 机构地址

 和本项目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云甘路 89 号 联系人:罗老师、倪老师

  联系电话:0833-5668777 十七

 备注

 1.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2.本采购文件如果出现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且无澄清或更正公告的以最前处为准,但属明显文字错误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须修改后重新采购的除外。

 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一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1. 总预算:54.24 万元。

 2. 最高限价:54.24 万元。

 3. 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

 ⑴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可提前将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体现(详见第三章第四部分)。

 ⑵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特别提醒:请供应商认真阅读 上述内容,如认为自己投标报价可能大幅度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请按要求提前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入响应文件,以备评审所需。

 ⑶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9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进行处罚。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或者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或者在开标、评审现场,或者在确定采购结果过程中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以“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的”规定进行处罚。

 4.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三

 政府采购政策 (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排名。

 符合多个政策的不

 10 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分别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鲜章。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如果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话)。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其他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 特别提醒:如果推荐的拟定成交人享受了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的,我中心将在结果公告中对其声明函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因此,请供应商诚信承诺、慎重承诺。因质疑、投诉被认定为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提供。

 虚假资料,将承担采购文件中关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四

 无线局域网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1)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报价产品型号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报价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报价产品所在节能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采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优先产品报价人

 11 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给予产品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评分细则中予以体现。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项目实施采购时当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3)本项目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详见第六章。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1)本次报价产品型号如为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报价产品型号和环保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报价产品所在环保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给予供应商所投环境标志产品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评分细则中予以体现。

 (2)本项目的环境标志产品详见第六章。

 3、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 (1)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报价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给予供应商所投环境标志产品 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评分细则中予以体现。

 12 (2)本项目的无线局域网产品详见第六章。

 五

 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失信行为情形: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规定情形(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jzcfg/402886875060600f015106c042c90a75.html)

 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不限于):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版块(http://www.ccgp.gov.cn/cr/list)

 (3)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版块(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bgt/bgt.html)

 3、截止时点:

 截止开标当日。

 4、使用规则:

 (1)通过上述渠道查询或由财政部门、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发现投标人具有失信行为且在有效期内的将认定为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作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2)上述规定适用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存在失信行为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行为。

 (3)投标人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或说明(见本文件提供的格式)

 (4)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通过不限于上述三种渠道对拟中标人有无失信行为进行查询核查,发现拟中标人有不实承诺的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取消拟中标资格,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5、证据留存: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6、对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供应商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进行惩戒。

 (1)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

 13 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处理。

 六

 评标情况的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性检查情况,评审结果、评审专家名单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七

 磋商

 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 5000 元。

 2. 保证金的提交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形式

 收款单位: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行夹江支行

 账号:

 51001697508051505681

 (1)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达以上账户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

 (2 2 )备注栏注明:“(采购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

 (3 3 )保证金的转出账户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

 未成交供应商的 磋商保证金,评审结束后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待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按规定退还到供应商提供的账户( (约 约 5 5 个工作日后) ) ,因帐号提供错误的,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磋商保证金缴退相关事宜咨询:任先生

 0833- - 5667166

 3. 保证金的退还

 以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按规定及时退还到供应商转出帐户。因帐号提供错误的,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八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

 14 材料。

 文件领取咨询:

 0833-5659875

 樊女士 保证金缴退咨询:0833-5667166

 任先生 文件内容咨询:0833-5668777 罗先生、倪女士 文件质疑:18090342637

  邬女士

 投诉:0833-5669113(夹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九

 成交

 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评审股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罗老师、倪老师 联系电话:0833-5668777 地址: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云甘路 89 号

 十

 采购

 文件

 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二、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符合性(形式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六、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其他商务要求; 七、评审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十一

 采购文件内容

 (实质性要求)

 一、响应文件-资格部分; 二、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三、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十二

 采购文件数量及分类密封要求(实质1. “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2. “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密封在一个密

 15 性要求)

 封袋内;

 3.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

 说明::

 说明:

 上述三个密封袋均为独立包装,所有外层密封袋应密封,密封袋封面格式 见 本招标文件 第 三 章。

 相关,密封袋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

 磋商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本 项目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日历天

 十四

 本采购项目产品指标说明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项目要求中带“▲”的设备。(没带▲则将所有产品作为核心产品)

 十五

 关于采购进口产品的规 定(实质性 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投标进口产品。

 2、定义: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关境认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单独关境地区(产品品牌属于境外企业所有,在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组装的不属于进口产品)。

 十六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 由采购人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 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交 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6

 十七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采购成功后,采购人应当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

 合同

 分包

 本项目采购人

 不允许

 成交人对成交标的进 行分包

 十九

 拟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

 3 家 二十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和退还

 1. 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

 ;

 2.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和方式:提交时间为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 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和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一致;

 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供应商凭《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代理机构财务科办理退还手续。

 17 二、总则

 1 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 2 .有关定义

 (1)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 (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货物”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设施设备等; (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6)“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完成登记备案拟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3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 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

 (1 1 )本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第八栏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 3 )领取了磋商文件并完成磋商资格登记备案手续;

 (4 4 )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了缴纳了保证金。

 4 4 、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 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

 18 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作无效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条目数量超过磋商文件核心产品条目数量的 50%(计算得数取整)的品牌相同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3 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 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5 )

 回避 (1)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9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 串通投标行为处理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涉及投标人均作无效处理,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

 评审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的可由谈判小组或谈判小组认定和书面报告,其他环节出现或评审过程中未发现而在监督检查、质疑或投诉处理中发现的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还可通过司法途径认定。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6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的内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7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不足 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8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9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尽量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1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货币类型(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三章。

 14 、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当执行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2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5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磋商前时,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2)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人进行合同编号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供应还是那个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单位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①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③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④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⑦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6 、磋商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

 23 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分为“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应当分别制作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报价部分”除外)。每一部分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 (2)响应文件文件正本、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响应文件副本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在规定盖章处盖章或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胶粘装订成册并编码; (6)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7)响应文件应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 A4 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18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响应文件的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2)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不密封直接递交; (3)所有外层密封袋应密封; (4)密封袋封面加盖磋商人单位公章; (5)磋商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导致不能继续开标的作如下处理:

 ①现场监督人员对开标异常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并交评审委员会按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②所有签到供应商对异常情况记录签字确认,开标会按规定程序继续进行。

 19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但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20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5 五、磋商前准备和磋商程序

 21 .磋商前准备

 (1)磋商前准备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的签到人必须是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前准备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参加磋商前准备工作; (2)磋商前准备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监督; (3)磋商前准备由供应商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仅限于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并在密封性检查表中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磋商前准备工作的正常进行; (4)磋商前准备工作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采购人共同将响应文件按照“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响应文件-报价部分”的顺序送至评审室,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建评审委员会。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评审委员会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情况属实,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2 、磋商程序

 (1)评审委员会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2)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3)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和通过技术响应

 26 文件进行形式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或提交报价文件。

 23 .磋商前准备工作、磋商过程存档

 对磋商前准备工作、磋商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4 、评审情况公告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 、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供应商被确认成交供应商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或邮箱通知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