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校疫情防控措施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学校疫情防控措施三篇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正大门人行通道闸,校内通勤车和校领导及教职工自驾车全部由国际交流中心大门进入,并一律停放在国际交流中心停车场(开门时间为早 7:40 具体根据通勤车到校时间,晚 16:20 离校),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校门口设置检测点,每日配置保安对出入人员进行逐一核查、体温检测、登记。

  三、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对入校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登记,且体温不超过 37.3℃,方可进入校园。

  四、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 37.3℃不得进校。

  五、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六、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七、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八、校园封闭管理期间,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校内所有自动贩卖机、公用吹风机、公用洗衣机等停止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九、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十、学生进校报到后,原则上禁止离开校园。如需离开校园应向本学院负责人报备,并凭有效证件出入,测试体温。

  十一、师生在校园内需随身携带纸巾,用于手部清洗后擦拭;外出途中须佩戴口罩,进校时要接受检测人员测温,检查有无发烧等症状,必要时进一步确诊(体温检测超过 37.0℃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同时进行二次检测,超过 37.3℃的人员采取校内隔离观察措施)。

  十二、学校服务单位将服务人员名单报备,由保卫处负责按人员信息每日放行入校,并进行晨检,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十三、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提高校内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十四、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 14 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的扩散和蔓延,指导学校(幼儿园)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开展防控工作,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

  二、开学前的防控措施

  1、制定预案制度

  学校须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成立由校长、党组

 织书记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覆盖全员的疫情防控责任制,层层压紧压实全员疫情防控责任。

  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精准防控”原则,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疫情报告、晨午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教学场所的通风与消毒等制度。

  2、开展师生健康排查

  学校要建立排查制度、信息登记制度,明确处室、年级、班级管理人员职责,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逐一进行摸排、筛查,了解其外出史、接触史等关键信息。

  重点关注假期有无到过疫情严重地区(湖北省或其他新冠肺炎持续传播的地区),有无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等,做到追踪到人、登记在册、全面掌控,确保一人一档、一个不漏、一个不少。

  通知当前身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一律推迟返校,具体返校时间等候通知。

  对到过湖北(包括途经)及其他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做好排查登记。

  要求到过湖北(包括途经)及其他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必须实行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不少于 14 天,对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同时开展居家医学观察不少于 14 天。

  3、开展防控教育

  将疫情防控知识通过微信、短信、校讯通、校园网等途径发送给师生员工和家长,普及新冠肺炎的特征、危害、传播途径、防治办法等,引导师生假期居家不外出,不走亲访友,不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

 4、杜绝聚集性活动

  学校要切实防范因人员聚集带来疫情传染风险,在开学前一律不得组织到校活动和线下辅导,严禁各类违规补课。

  要积极利用在线课程资源,推进线上教学,做到“停课不停学”。

  5、做好个人卫生

  师生返校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

  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及时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液)洗手。

  注意手卫生,未洗手不得触摸口、鼻或眼部。

  6、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工作

  学校要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体温计等。

  抓紧准备并启用校内(或校外)医学观察隔离场所,落实好人员、物资、经费及处置流程等相关保障。

  7、坚决减少出行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暂停顶岗实习安排。

  对已在外顶岗实习的学生,一律停止实习,由学校协调实习单位做好学生观察与检测。

  所有学校学生开学前均须自觉主动居家隔离两周,力争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

  各校、各班级要安排专人每天与学生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及其家人的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学习、生活及居家体育锻炼等情况。

 8、开展环境整治活动

  开展学校环境清理工作,将学校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自习室、公用水房、卫生间、垃圾桶站等场所的桌椅、楼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以及地面、走廊、教具等作为防疫消毒的重点区域。

  每天及时清运垃圾,清洁卫生死角。

  9、做好开学工作预案

  每所学校均须拟订开学预案。

  围绕开学后的工作,预案要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细化到师生学习生活的每个环节、所有活动的时间节点,责任要落实到每个人。

  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把开学预案做得具体化、可操作、可落实。

  要加强教职员工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各学校应于开学一周前将开学预案相应报送局基教科、职社科、幼教中心,以便备案审查。

  三、开学后的防控措施

  1、加强人员培训

  学校要组织校医、保健教师及各处室负责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

  2、开展体温检测

  学校要密切监测师生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晨午检制度,每日两次监测体温,住宿生在晚间增加一次监测体温,并做好登记。

  体温(腋温)超过 37.3℃的发热者,须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场所进一步问诊,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置(处置方案和处置流程会同疾控部门另行制定)。

  3、开展缺课登记

  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在每天下午 3 时前将学生因病缺课信息上报并查明因病缺课原因,预警信息要在 24 小时内完成处置并填写处置表。

  对发生发烧、咳嗽等状况的学生,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向市教体局及疾控部门汇报。

  4、引导正确佩戴口罩

  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近距离接触过程中,要正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5、重点场所要通风消毒

  加强学校卫生室(保健室)、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活动区域的通风与消毒,可用含**.*%过氧乙酸或 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的消毒液,按20ml/m3的量进行空气喷雾消毒,用含氯消毒剂如 84 消毒液、漂白粉、含氯泡腾片配制成浓度为 500mg/L~1000mg/L 的溶液对物体表面(地面、扶手、门把手、课桌椅、体育器材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或位置)进行擦拭消毒,作用 60 分钟后开窗通风,每日消毒两次。

  卫生间、洗手池应配备洗手液或消毒剂。

  每日至少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三次,每次通风时间不低于 30 分钟;学校还可通过安装机械通风设施,加快重点场所空气流通。

  6、开展健康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引导师生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要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较多的会议、教学科研、文化体育、交流出访、竞赛、考试等聚集性活动。

  落实手卫生,推行师生员工勤洗手的防控策略,贯彻落实七步洗手法,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四、发生疫情时的防控措施

  1、及时隔离送诊

  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要求其佩戴口罩,及时隔离、及时报告、及时送诊,并做好相关记录。

  送至医院诊治时,做好防护措施,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做好疫情报告

  若被诊断或疑似为新冠肺炎患者,学校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疾控部门和市教体局,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的控制和病人的救治,落实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

  3、协助开展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疾控机构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书,学校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学校应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如有师生员工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安排相对独立的指定场所开展隔离或集中医学隔离,并与密切接触者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掌握师生员工健康随访情况和解除日期。

  相关人员符合解除条件后方可返校。

  4、出具复课证明

 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5、加强通风消毒

  学校要加强教室的通风,并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做好重点场所和物品的终末消毒。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学校要建立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的隔离场所,积极筹措防疫物资,确保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手持温度测量仪等基本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到位,为妥善处置新冠肺炎疫情提供物资保障。

  3、资金保障

  学校应安排充足的应急资金,保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所需。

  4、人员保障

  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开学后,学校须实行 24 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确保应急处置迅速高效。开学前,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本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防控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将“局领导挂联学校,校领导挂联班级,班主任与科任教师挂联学生”三级防控网络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市教育局、市教体局将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准备、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学校疫情防控措施 3

  依据教育部和省市县关于做好 2020 年学校春季开学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开学复课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二、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开学前

  1.通过学校公众号、QQ 群、微信学校班级工作群等宣传途径,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关于防控疫情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大力宣传、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值班和保安人员每天两次体温测试并做好记录,保安上岗执勤必须佩戴口罩,严格控制进校人员。

  3.学校制定并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4.校医提前购置测温枪、体温测试仪、口罩、消毒物品等,为开学前做好充分物资储备,并做好防控疫情工作台账。

  5.疫情报告小组每日按照工作流程按时上报统计报告。

  6.开学前对校内环境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工作。

 (二)开学后

  1.继续开展防控宣传和监测工作。加强日常监测,班主任负责每日入校晨午检,及时上报学校。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教室、办公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督促和组织师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外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3.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并逐级上报。学生出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应立即由班主任通知医务室,并通知其家长,校医按处置流程进行处置;教职工出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并按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4.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晨午检制度,对发病学生及早隔离,学校各班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每日回访并记录发热师生身体情况,直至康复。

  6.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做好入校人员的信息排查和登记。

  7、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应急处置流程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各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老师,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一日两次测量体温。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指导班主任、年级组老师、宿管、保洁、保安等人员进行通风消毒。

 1.师生入校时

  (1)值班人员、校医和保安共同完成师生入校体温检测工作。如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的师生,第一时间由校医带领师生到指定的临时隔离室,规范护理(戴口罩、复测体温、信息登记、注意间隔 1 米以上)。值班干部做好登记,并向学校应急处置组相关领导汇报。

  (2)值班教师联系班主任,告知相关情况,校医登记相关信息后,拨打 120 将发热学生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医务室对发热学生出现症状前 3天接触过的所有人员重点关注。

  (3)体温异常教师自驾(由学校专用车辆跟随)或者拨打 120 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医务室对其出现症状前 3 天接触过的所有人员重点关注。

  2.师生在校期间

  学生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第一时间通知校医。校医到达后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带其到临时隔离室进行检查处置。

  校医登记相关信息后,拨打 120 将发热学生送至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医务室对发热学生出现症状前 3 天接触过的所有人员重点关注。

  班主任向级部主任汇报情况。级部主任做好登记,向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

  学生在就餐期间和午休期间出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由值班干部和教师按照同样的原则和程序妥善安排好学生。

  3.夜间

  值班教师和宿管员发现发热(37.3℃以上)、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的学生第一时间通知校医。督促所有学生佩戴好口罩,校医到达后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

 下,立即带其到临时隔离室进行检查处置。

  校医登记相关信息后,拨打 120 将发热学生送至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医务室对发热学生出现症状前 3 天接触过的所有人员重点关注。

  值班干部通知家长,同时向学校应急工作小组领导汇报情况。

  4.操场

  学生在体育课或活动课上出现发热(37.3℃以上)、乏力、干咳、呕吐等不适症状时,体育教师应立即给患病学生戴上口罩,疏散健康学生远离呕吐物。将患病学生安置于操场内的临时留观点,通知校医到操场现场处置。

  5.因发热或其他症状被隔离的学生,由教导处协调学科教师,根据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线上学习安排;学校心理教师定期了解学生状况,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关爱。

  6.学校应急工作组加强与当地疾控和卫健部门的业务指导联系,出现疑似和确诊病例,校医要及时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疾控中心汇报,学校上报教育局,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校医做好随访工作,如患病师生已排除冠状病毒肺炎,需居家休息治疗至康复方可返校。如有疑似或确诊,学校应急工作小组按照卫生疾控部门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人员分散隔离和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7.学校根据情况,适时向师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2020 年月日